记者 蔡越坤 “股权创投基金行业的规模体量平稳增长,居全球前列。截至2022年底,我国股权创投基金达14万亿元,占私募基金总规模的69%,居全球第二位。”5月2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党委书记、会长何艳春在2023中国(温州)创投大会上表示。
何艳春表示,我国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一个“小众行业”发展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融资的重要力量和创新资本形成的重要载体,取得了长足进步,市场影响力日益提升,并且正逐步由弱到强,从“量的增长”向“质的发展”加速迈进。在积极支持企业股权融资、助推企业发展壮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以及加快区域产业、科技与金融良性循环,服务国家区域战略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
谈及创投基金对于创新创业企业的重要性,何艳春表示,创新创业企业是实体经济中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部分,但它们在技术、产品、管理和财务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难以获得外部资本的有力支持。创投基金具有发现和识别潜在价值、提供和引导直接融资、优化和改善企业股权结构等功能,通过信息对称、权责相当、义利均衡、损益匹配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可以源源不断向创新创业企业“输血供氧”,并通过提供战略管理、资源嫁接、专业融合、市场开拓等增值服务和赋能支持,帮助企业突破市场边界,调动生产要素向更具前景、更有活力的领域迁移、聚集。可以说,迈入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要成为引领全球的创新大国,走在科技革命的最前列,离不开企业从“0”到“1”的颠覆性创新,而创新的企业又离不开创投基金的大力支持和长期陪伴。
此外,何艳春称,近几年来受新冠疫情叠加内外部形势变化等超预期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在上升,行业出现了资金募集难、投后压力大、退出预期不稳定等暂时性困难。但从中长期来看,私募基金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之间相互支撑的纽带关系将更加牢固,积极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
对于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何艳春介绍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推动夯实基金法治基础。在组织行业对现行基金法实施十周年效果进一步评估的基础上,推动修订法律、出台私募基金条例、完善私募基金纠纷裁判规则、明确私募领域刑事罪名适用政策。不断健全行业规则,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有机衔接的自律体系。
二是,持续深化登记备案改革。根据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智本”而非“资本”、更加强调专业能力和诚信水准、并非全民可办、不能泛化等特点,立足穿透式、法治化、透明度、差异性的目标,按照标准清晰、公开透明、预期稳定、扶优限劣、简约高效的原则,重点围绕强化机构治理的稳定性、人员配备的专业性、履职能力的持续性和过往记录的合规性,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改进行业服务,并加强私募基金地方综合研判与协会登记备案有序衔接。
三是,切实防范重点领域风险。针对少数机构存在公众化的“私募不私”偏离本性,借贷化的“投资不投”背离本业,通道化的“管理不管”脱离本源,实体化的“基金不基”游离本质等乱象,坚持”零容忍“原则,在打击”乱私募“、出清”伪私募“方面持续发力,加大对非法集资、保本保底、变相自融、利益输送、侵占挪用,以及违规运作的涉“系”集团化等风险的日常监测和从严纠治。
四是,不断优化发展生态环境。推动健全基金托管、服务外包和份额登记、估值、转让等制度,加快电子合同落地,加强信息披露和数据治理,夯实行业运营基础设施;推动完善商事登记、清算注销等机制,大力发展契约型基金;推动健全中长期资金支持创投相关政策,出台符合股权投资特点的税收中性制度和投早、投小、投新、投科技的税收激励机制;加强以信义义务为核心的行业文化建设,涵养“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引导行业做精主业、做深专业,珍惜声誉,勇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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