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雄/文 文学不是科学,把文学道理讲得过于头头是道,常常有几分可疑。反过来,把科学弄得神神道道,就不仅仅是可疑了。正因有此一得之愚,我从来不敢写“论”打头的东西。我们看司空图《二十四诗品》,道理一点不讲,魅力却铺天盖地,什么“如有佳语,大河前横”,“薄言情悟,悠悠天钧”,分明胡搅蛮缠,却又蓦见月出东山。
我读文章,自以为有个绝活,就是粗读几页,常能嗅出此人是否可靠,是否值得再读。
比如,凡在文章里拿腔作调的,我必调头他顾。拿腔作调,大要有二,一是把自己演得过于神圣,一是把自己贬得过于嬉皮。我的经验是,人类情感固然林林总总,五味杂陈,但其中不该有我绝对无法体验的。我偶尔也会有些豪迈念头,但这念头一次也没有达到所谓“炉火纯青”之境,正如我也常会有些混帐想法,它们的炉火同样明暗不定。作为肉体凡胎之物,我相信上帝(如果没有,就用“猿猴”代替)打造人类时,本来就没有特别为我们装上一个“神圣”器官。神圣这玩意,只能追求,不可拥有。只有在其成为一种追求物时,才是神光熠熠的,一旦收归囊中,立刻现出皮囊臭相。事实也是如此,没有一位文学大师是靠写所谓道德文章成其伟业的。我喜欢的中国当代作家中,钱钟书和王小波允称翘楚,我也毫不怀疑两位的道德品行。但是,说到如何把文章写得“义正辞严”兼“大义凛然”,没有比他们两人更糟糕的了。一派神圣和一派痞态一样,在此便都显得不可信起来,由于我不相信一个人会把肚脐眼给修炼掉,或把自己拾掇得只剩下一枚肚脐眼,所以神圣和痞气,便被我统归矫情之列。所谓“说文解气”,首要一条便是看对方的情感是否诚实,是否与人心相通。
另一条经验是,衡文不看架势,专瞧小节,从他文字大格局中相对防区最弱的部分下手。不举例子不行,举例子又怕惹麻烦,那就说一位有肚量的主吧。香港的董桥(我认为他是有肚量的)目前被追捧为典雅的化身,我们甚至被告知“你一定要读董桥”。不过,由于一次稍纵即逝的过失,我突然痛苦地意识到他还有待提高:他竟然在一篇文章里自称获得了“灵感”。在我的私人符号簿里,自称获得“灵感”,如果不是为了营造诗意或制造幽默的话,绝对是蹩脚文人的可靠标志。贬董桥为蹩脚显然与事实相违,据此说他未入一流,我还有点把握。钱钟书妙喻罕譬无数,何尝有过一次以“灵感”自雄?
这便稍带到另一个识气法,或可称为识误法。文人总难免有些失误,其中大多可以原谅,个别不妨付之一笑,有些则属断断不可的。断断不可的例子今天搁置不论,我只说前两者。钱钟书的私人信件,落款多以“弟”自称,这是旧式文人基因在他天才大脑里驻存发酵的结果,不必见怪。相反,如果哪位仁兄回函时径称对方为“默存贤弟”,我纵无张翼德的神勇,也要向他扑将过去。关于散文是否允许虚构,前一阵颇有争论。我发现王小波也不能过关。在《思想和害臊》和《沉默的大多数》两文里,王小波叙述了同一件事,即某知青如何因少付钱而挨村民的骂。奇怪的是,前文刚说是自己挨骂,后文突又向读者保证,这个挨骂者“决不是我”。在《另一种文化》里,王小波说自己在电影院里看到“有些女孩眼睛都湿润了”,也与电影院的照明特点不符。下文中说“老婆”在电影院里“像个直肠子驴一样吼了出来:大刀片子不够性感”,也让我很难还原。
不过我还是认为王小波属于可以原谅(甚至可以欣赏)之列,因为他曾白纸黑字地把游戏规则告诉了我们:“我自己就是小说家,你让我发誓说写出来的都是真事,我绝不敢。”何况,紧接着他又加了一句,“但我不以为自己可以信口雌黄到处骗人。”这加上的一句,正好解释了那些不可原谅的文字失误:凡不能给人美感或乐趣的欺骗,均属文章恶气。我的态度是,发现一回,即与斯人永诀。
2001年3月15日
(《说文解气》,作者:周泽雄,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年1月,定价:16元)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5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