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东方IC)
记者 张铃 张英 丁文婷 4月19日中午12时,北京市举行长峰医院火灾事故通报会,北京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女,44岁)、副院长汪某(女,37岁)、总务科主任王某阳(男,50岁),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男,47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男,33岁)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承包工程后分包
记者获悉,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名下有中源信诚(北京)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北京宏玉浩祥科技有限公司、中源信诚(北京)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等三家建筑装修类公司。
王某峰的一位分包包工头告诉,王某峰主要做装修工程,水电、改造之类的都能做。4月19日早上8点开始,多次拨打王某峰电话,均未能接通。
上述包工头接到王某峰的工程分包,自3月31日起到长峰医院施工,主要负责位于长峰医院二楼的ICU净化工程部分。此前,他曾帮食品厂、电子厂车间、医院手术室等单位做过净化。
据了解,“净化工程”是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手段和设备,对内部环境进行精细化管理和控制,以减少病原微生物、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提高空气质量等。
这位包工头的工程队在医院施工了半个多月,于4月17日晚间结束。4月18日早上约7点多,施工队七八位工人离开施工现场。下午,工人们听到了火灾消息。
这位包工头告诉,工人们撤下来时,正好看到楼下有电焊施工,旁边就有一堆垃圾。
他介绍,此次他们负责的施工面积约200平方米,大概能赚四五万元,但因其工程队属于分包方,目前还没收到总包的项目款,“这对我们来说是最小的活了。现在医院出事,这笔钱可能不大好要了”。
如何追责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院教授刘鑫对分析,长峰医院火灾事故责任主体较为复杂,除医院、施工方外,还需要看有无发包方和承包、分包方等,可能会涉及到多个责任主体。
“但无论是多少个责任主体,所面临的损失赔偿范围肯定是全额赔偿。”刘鑫说,涉及到侵权责任,按《民法典》损害赔偿相关规定计算损失,且属于全部责任,具体赔偿分为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伤残费、误工费、生前抚养人的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由确定的责任主体来承担赔偿责任。
在刑事责任上,刘鑫表示,医院领导、分管相关工作的部门领导、承包方、施工方等跟此事件有直接责任关系的,以及当地政府中负有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都可能涉嫌重大生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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