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咏/文 国家发改委4月10日公布《关于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其中重点监管单桌1500元以上宴会套餐的表述引发关注。通观全文,这是八项条款中第三条“减少宴会餐饮浪费”中的一段,要求承办宴会的餐饮企业明码标价、明白标量、允许消费者调减套餐菜品等。
这八项条款总体而言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和防止浪费两个方面,前者主要是要求明码标价、明白标量、禁设最低消费、允许消费者灵活选择等,没有太大的争议。对于后者,减少餐饮浪费的确是应当提倡的美德,但如何约束更可行、如何惩罚不失当,有可商榷。
所谓餐饮浪费,当然指的是点了一大桌菜却剩了大半。但没光盘的原因很多,可能是菜品口味不合;可能是点菜时“眼大肚子小”,很难用“铺张浪费”的帽子扣住所有的剩菜现象。餐饮企业只要没有强制消费,就没有过错,餐馆和食客是买卖以及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餐馆没有权力约束顾客点单行为(只有自助餐情况下有一定约束力)。消费者这边,花钱的人最心疼自己的钱包,下次自然会吸取教训少点一些,或者换个口味合适的餐厅。在一些商务宴请场合,公司也一定是对花销额度把控最积极的那个,这年头经营不易,钱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商务宴请与其说是消费,不如说是经营成本,公司有极大动力控制成本的。
这类情况,与政府加强监管相比,不如交给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更有效,也能降低监管成本。为了赢得口碑,餐馆自然会努力把菜品口味做得好一些,一些地方菜系也会主动改良以适应新消费者的口味。现在很多餐馆推出半份菜,在外卖平台推出小份菜,也是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尝试。如今包厢有最低消费要求的餐馆越来越少了,这得益于市场的充分竞争,餐馆越来越需要以平价高质赢得顾客。
那么,在约束餐饮浪费上,政府有何可为?当然可以依据《反食品浪费法》规范餐饮企业,要求其在醒目位置摆放光盘行动的提示牌,以起到倡导作用。但更重要的,是保护消费者利益。也就是说,让食客任何消费行为都出于知情自愿,有了这个前提,剩下的就是“市场的归市场”。同样道理,宴会套餐该监管的不是价钱,而是买卖过程是否诚信公道,一桌500元的套餐如果存在欺诈也该被罚,一桌1500元的套餐只要买卖自愿就是合理。
真正应该花大力气遏制的是政府部门自身的公款吃喝。2012年中央就推出了八项规定,其中之一是严禁公款吃喝,但十年来依然屡禁不绝。由于寻租的原因,一些政府官员的吃喝消费,由企业埋单,或者企业商务宴请座上宾就是政府官员。坦白说,这些都是餐饮浪费的重灾区。不正之风不仅事关食品浪费,还有损于营商环境,对企业经营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
近日,不少省市地区相继开展落实反餐饮浪费的行动,曝光并处罚了一批餐饮企业。值得提醒的是,约束餐饮浪费要防止运动化倾向,也不能一刀切,要监管该监管的,剩下的交给市场。节约美德可以鼓励和倡导,但惩罚手段要审慎采用。比如,对非居民厨余垃圾超出定额部分实行惩罚性加价,类似这样的政策出台就应当斟酌,如前所述,餐馆对顾客没权力“硬约束”,即便可以把消费者行为称之为“浪费”,经营者受罚也不合情理。餐饮行业中小本经营者很多,疫情这三年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生存下来本就不容易。当下之急是给与它们宽松和支持的营商环境,刺激消费、稳住民生对当下的中国也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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