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非/文
一
“帝国”这回事,在现实中已经是一个被抛弃的事物。尽管有的时候我们仍然会用某某帝国来称呼这个世界上势力范围很大、盟国很多的国家,但是彼此心知肚明,帝国在此处是当形容词用的,用以显示一国国威显赫、影响深远广大。作为政体与国体的“帝国”,却是不复存在了的。
为什么帝国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这里有两种传统说法。一种认为,“小国之坚,大国之擒”这回事在帝国与现代民族国家之间是反过来的。现代民族国家由于内部组织严密,享有很高的公民认同感,相对于通常而言广土众民、认同多样、组织较松散的帝国来说,要可靠、有力得多。因此,现代民族国家取代帝国是竞争进化的必然结果。另外一种认为,帝国的解体主要是因为它的边缘地区出现了地方民族主义,而这些地方民族主义者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民族解放战争”——灵活坚韧的大卫打倒了庞大臃肿的歌利亚。
这两种传统说法都有一定的问题。如果第一种说法是真的,在19世纪我们就应该看到帝国与现代民族国家两条道路的强烈竞争,然后帝国解体败下阵来。但实际发生的事情并不是这个样子,那个时代的强国无一不以成为帝国为荣。19世纪晚期法国总理茹费里是这么说的:“在我们生活的时代,一个民族是否伟大在于它遵循怎样的发展路径……如果只是向外传播文化,却没有实际行动,不参与世界事务,永远站在欧洲,而将对非洲和远东的扩张视作陷阱和危险的举动,如果我们还试图建立一个伟大的国家,我保证这样的态度会使我们的国家很快走向终结。因为我们不再是一个一流的强国,而会沦为三流甚至四流国家……法国不只是一个自由的国家,她必须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
换句话说,在茹费里看来,现代民族国家的下一个发展阶段就是“伟大的国家”,即帝国。反过来说,一个现代民族是否能拥有一个帝国,就成为了这个民族的试金石。在当时,参与列强竞争的无一不是帝国——既有英法这样的海洋帝国,也有奥匈帝国和俄罗斯帝国这种传统的大陆型帝国。19世纪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帝国与民族建设实际上是一体的。
而终结欧洲帝国的,也是帝国在一战中彼此相互摧毁。
至于第二种说法,有点后事者往自己脸上贴金的味道。过去我们常常把帝国中心-边缘紧张关系产生的原因说成是地方民族主义的兴起。但在很多场景中,与其说地方民族主义是紧张关系的原因,倒不如说是紧张关系的结果。坦率地说,民族很少是天然之物,而多是发明的产物。比起文化、血缘来说,政治冲突在促进人们的民族认同方面要起到更大的作用——相比起帝国中央来说,边缘地方差不多总是比较弱小和组织薄弱的。除非有外部势力强有力的支持,或者是帝国被极大削弱、面临崩溃之际,地方社群的精英很少一开始就寻求自治和独立,而是希望进行改革、获得尊重、分享权力,不管这是出于利弊分析、强弱对比,还是传统与习惯如此。一般来说,是事态的发展逐渐使他们激进化的,是政治冲突本身逐渐划清了社会界限,从而“民族化”了这些地方社群。民族主义往往是帝国内部矛盾的结果,而不是帝国矛盾的原因。
我们是可以找出许多帝国遭到边缘地方挑战的例子,但是我们同样可以找出相当多相反的例子,可以表现出边缘地方并不反帝国。
比如,过去我们一般认为,大型垦殖性殖民地孤悬海外,很容易滋生地方民族主义,同母国发生对抗,据说美国革命就是这样一次民族主义革命——在北美大陆上成长出了一个新的美利坚民族,于是同远在万里之外的帝国政府离心离德。但是,一直到1776年独立宣言发布之前,北美大陆会议的口号都是“恢复我们作为英国人的自由”。从当时人们的言论上来看,也没有什么“民族主义”迹象,倒是相反,许多日后的革命者,比如弗兰西斯·霍普金斯和约翰·亚当斯等人,还口口声声宣告自己的爱国之心与英国认同。这里还有一个例子,为什么在19世纪和20世纪,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这些地方没有跟随北美十三殖民地走呢?它们的实力早就够了。
又比如说,在法帝国去殖民化过程中,其实有相当多的非洲殖民地领导人并不心甘情愿。学者观察到,西非地方的民族主义在1950年之前只有微弱的存在。实际上,当时普遍存在的是“大法兰西的思想和法国共和主义的普世主义理想”。塞内加尔首任总统列奥波尔德·桑戈尔在1955年说道:“我所担心的,就是……我们可能脱离法国。我们必须留在法国,不仅留在法兰西联邦,而且留在法兰西共和国。”科特迪瓦首任总统费利克斯·乌弗埃-博瓦尼在1951年说道:“让我们在这崭新的一页写下一个誓言:将非洲变成法兰西联邦中最美好、最忠诚的领地。”这些非洲领导人的民族主义情绪在哪里呢?在戴高乐执掌法国政权后不久,戴高乐让法属殖民地举行公投,决定是加入法兰西共同体还是选择独立。除了几内亚外,所有国家都选择了共同体。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同样看不到各民族争先恐后脱离帝国羁绊的情况。
再比如说,过去有人将哈布斯堡帝国称为“各民族的监狱”,但是,捷克人帕拉斯基(捷克民族主义运动的发起者,在捷克被认为是本民族三位国父之一)在1848年致信给德意志联邦法兰克福议会,却说道:“(奥地利帝国)的存在、完整和巩固极其重要,这不仅仅对于我的人民是如此,对于整个欧洲、人类和文明来说都是如此。”“如果奥地利国家这么多年并不存在,我们就必须为了欧洲甚至人类的利益而努力尽可能快地创造它”。20年后在另一处他又说道“我们在其他地方不会比在奥地利更好的保存我们的历史-政治实体,我们特定的民族和文化和我们的经济生活……我们没有愿望,也没有政治企图来超越奥地利。”到了一战,帕拉斯基的这个意愿似乎还是很顽固的保留在了捷克社会中。简·伯班克和弗雷德里克·库珀观察到,“1914年奥匈帝国内部不同的‘民族’并没有把战争当作分裂自己的机会”。捷克人最终在哈布斯堡帝国的解体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但直到1917年至1918年,它才愿意扮演这个角色。事实上,捷克主要政党联盟拒绝了同盟国1917年1月要求捷克民族解放的呼吁。直到俄罗斯帝国被推翻,美国于同年初卷入战争,捷克政党联盟才改变立场,首先要求自治,然后才在1918年脱离帝国。
二
那么帝国为什么还会消失在现代世界中?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得先给出三个前提假设:一、近代帝国并不只是一个征服-统治的等级关系,也不只是一撮人以一个地方、人群为本部向外延申政治影响的工具、实体。其统治者、阶层通常都能够超越狭隘的地区、人群本位,有切实的整体考虑;二、在许多帝国统治者眼中,帝国并不是一次短期投资,而是长期持有的一项事业。因此,凭借武力驾凌一方并不是长久之策。“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这句话,不止是陆贾与刘邦才能理解的中国古代智慧,也是所有近代帝国的治国之道;三、这些帝国的构建模式本身很复杂,并不一定是一个由帝国中心出发对边缘区、社群进行管制的同心圆。简而言之,近代帝国并不是古代的遗迹,也不是急就章式的多民族、多地域的拼凑之物,而是有正儿八经政治考量的多元政治实体。
所以要找到“帝国为什么会消失”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可能不应该从外向里看,以帝国边缘地方为本位来观察帝国的解体——从这个角度看,帝国既然解体了,那么边缘地方的独立就是一个历史必然、天定命运,民族就被看成是前定之物。这是一种循环论证,而整个的过程就会被觉醒、压迫和反抗叙事所左右;而应该从内向外看,以帝国中心为本位来考虑问题——是不是帝国的内部蕴含了某种内在困难,导致帝国无法再作为一种有效多元政体存在下去?是不是存在某种从内到外的斥力,使得即使“郎有情、妾有意”,帝国也无法像以前一样维持下去?而这意味着不是民族撕裂帝国,而是帝国产生民族。
在过去,帝国与边缘之间的关系往往处在某种等级依附状态之中。这种等级依附状态往往是依靠军事强制、边缘社会的普遍冷漠和帝国中央的行政人事吸纳政策,又或者是帝国中心对边缘区的放任自流不做规约所维持下来。但是到了近代,为了充分动员边缘区的人力物力,就有必要将边缘区也纳入到某种国家整合/建设项目中。应该说,现有的几乎每一个国家在过去都是一个“帝国”,都是由一块核心地方或由征服、吞并,或由扩展而来,经由整合才化“帝国”为国家。换句话说,国家整合在近代是一个普遍经验。我们很难想象任何一个统治者(或阶层)没有过国家整合的认知、经验,不理解其中的关节、利害。
问题在于,传统的国家整合手段,在很多场景下似乎不起作用。
一般来说,帝国边缘部分在血缘、宗教和文化上与帝国中心/本部会有很大不同,在经济、社会诸领域也有一定的差距,而这种差异往往会以各种政治与社会冲突体现出来。传统的国家整合思路是加大对边地的经济投资,移民实边,同时鼓励边缘地区生产加入帝国中心本部市场。将本部“先进的”政治、经济、社会秩序扩展到边疆,一边发展,一边融合。这样,随着边疆的经济发展与内地联系的增多,一方面边疆社会会自然发生各种分化,以阶层、职业多元身份取代古老的族群、宗教认同,另一方面纳入帝国经济体系这回事也会在文化层面促进均质化。欧洲各国自中世纪末期以来,都有这样一个国家中心次第拓展、消化合并边缘地区的历史进程。
帝国在经济上的整合并不容易,在政治人事上的整合难度更高。一般来说,在传统上,帝国多半很少有一个覆盖整个帝国的一体化的官僚行政机构,需要跟边缘地方社群的头面人物进行合作,才能治理地方。这几乎是从罗马帝国开始就传承下来的帝国之道,即实施某种人事和行政吸纳政策,建立的是某种庇护体制,以便实现某种等级化的阶级合作。在绝大多数时间里,这套政策都是有效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政治困境是,帝国的边缘地区(尤其是跨海的殖民地)很难在法理层面纳入到帝国政治结构中去。如果边缘区要“正常化”,成为帝国中央辖下的一个普通省份,那么边缘区的人民就应该被看作是帝国公民,享受与核心区人民一样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待遇,该“省份”也要有参与中央政治的能力,而这由于核心区社群的种族主义思想(或其他歧视),极难成为现实;如果边缘区要成为帝国中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同帝国社会有所隔离,那么这个特别行政区同帝国中央之间的关系就很难解释——它们究竟是帝国的附属物还是帝国的共同组织者?如果是后者,帝国的中央机关在哪里?权限何在?如果地方和中央发生冲突,谁来裁决?
三
说到这里,就说到关节处了。对帝国造成最大压力的,其实并不是边缘地方的人群,而是帝国核心族群——帝国民族。正是以他们为资源,帝国才得以构成。
但老实说,在过去,一个帝国对于帝国民族未必有什么好处。我们可以拿罗马为例。罗马在东征西讨中获得了巨量财富和权力(对罗马的领导者和几代罗马市民来说可能都有利可图),但是如果我们将罗马社会看成是一个整体的话,那么罗马帝国很可能是整个社会的负投资。玛丽·比尔德在《罗马元老院与人民》一书中就引人入胜的描写过罗马的扩张对罗马本身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及部分罗马人对扩张的抵制。她说道,是“帝国造就了皇帝”,而不是“皇帝造就了帝国”。这个观点并不新奇,至少在罗马共和国末期就成为时人共识,即正是罗马的扩张最终颠覆了共和国——对外征服带来了巨额的财富,也割裂了罗马社会,制造了共和国覆亡的经济、社会、军事、政治和心理条件。比方说,正是在连绵不断的长期征服战争中,罗马不拿薪酬或薪酬低微的公民军队解体,奴隶的大量涌入造成了“低人权优势”,让罗马原有小农经济和平等社会瓦解,为扩充兵源容许城市极贫阶层入伍成为雇佣军,又演变成兵为将有的私家军队,最后制造出了苏拉、庞培、克拉苏和凯撒这样的人。
玛丽·比尔德饶有兴趣的提到,公元前2世纪和1世纪的许多罗马雕像将人物描绘成老迈、皱纹堆垒和饱经风霜的样子,同希腊雕像中的青春姿态恰成截然对比,其原因部分是罗马贵族对希腊文化的“入侵”(尽管对方是被征服者)不安,认为罗马人讲究实际、吃苦耐劳的德性受到了奢侈、腐化与懒惰的东方价值“侵蚀”。我们恐怕不能把这个只看成是征服者的矫情,而应该注意到这可能是对切实威胁的某种扭曲反应,即外来社会成分进入帝国中心/本部,对原有的政治社会生态产生影响和冲击,从而形成排异反应。
帝国的荣耀始终只是属于少数人的,对这种事古罗马人自己就有所认识,古罗马史学家撒路斯提乌斯(又译作萨鲁斯特)就指出,罗马的腐朽堕落就发生在罗马摧毁了迦太基之后。马基雅维利后来把这个现象总结成某种“帝国悖论”,即国家强大扩张之后,反而会冲击它社会的平衡,摧毁一开始使它强大的社会根基。他自己的结论是,反正国家的强大与扩张是必然之事,那么变成帝国还有荣耀可言。
传统帝国的另外一个特征就是非常注重与边缘区上层阶级的合作,维护帝国边缘的地方特权。还是拿罗马帝国来说,罗马之外的自治城市是帝国的基层单位,享有相当的自治权。英国学者芬纳干脆认为:“罗马帝国只不过是一个负责协调和管理的上层结构。”
在近代的哈布斯堡——奥匈帝国、俄罗斯帝国这些传统帝国里,发生的事情也是一样的。
德意志人是哈布斯堡王朝的核心人群,但是哈布斯堡的君主们有着相当的超民族自觉。其中一位成员,阿尔伯特大公(弗兰茨约瑟夫一世的堂兄),曾经说道:“在一个由许多种族和民族居住的多重帝国中,王朝绝不允许将自己专门分配给其中一个。就像一个好母亲一样,它必须对所有孩子表现出同等的爱,不去疏离任何一方。这就是它存在的理由”。哈布斯堡王朝的军队如果说并不以军事效率见长,但是其包容性却非常显著。匈牙利历史学家伊斯特万·迪克说到:“在哈布斯堡王朝的历史上,军队公开积极地表示对民族主义的抵制……他们受到的教育是,任何民族情绪的流露对于一个军官而言都是不合适的,甚至有叛国投敌之嫌。”奥地利军队中最伟大的两位将军——华伦斯坦和欧根亲王——一个是来自波希米亚的捷克新教徒,另外一个则是一名意大利-法国亲王(只能说一口结结巴巴的德语)。相比军队和贵族,哈布斯堡王朝官僚机构的“去民族化”程度要更胜一筹。赫尔曼·巴尔是帝国末期的一位批评家,他在1907年出版了一本名为《维也纳文学》的小书,在这本书中他对哈布斯堡王朝的官僚有如下的讽刺与描写:“……这些生物,只有在帝王恩典的气息中才能有生命力的外表。 这是一群没有祖国、没有家园、没有根基的人。”这些话虽然意在贬斥,但也说明了一些东西。另外一名同时期的评论家的说法则是:“一个理想的奥地利官员是一个完美地掌握了德语却没有任何民族意识的人。”
至于哈布斯堡帝国和俄罗斯帝国中,帝国边缘享有相当大的自主权这件事在这里也就不多说了。简单地说,这些帝国在核心区外,都是由一个又一个的特别行政区组成的。
帝国们的这些共同做法并非偶然,而是历史经验和教训所造就。帝国成功的秘诀就在于:帝国对待其下属各人群并不做社会区分,以及中央和地方在治理上相对分离。只有这样才能制造足够的弹性来支撑各人群杂处的多元帝国。如果要让一个帝国迅速失败的话,那么就让各族群在社会上分成三六九等,然后中央强行接管每一个地方的治理。
四
在近代,大众政治的兴起既改变了帝国核心族群的面貌,也开启了他们对帝国的思考。有相当一批英国人对帝国的扩张抱有忧虑之心,认为任意扩张的帝国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有害无益。比方说一位英国政治家乔治·萨维尔就说道:“自由人,如英国人,应该避免一个以如此非自然的代价扩张的帝国。”这些人的答案是,帝国如果非要扩张,那么必须以某种核心人群可以接受方式进行才行。
简而言之,一般说来,当近代帝国发展到某个阶段的时候,帝国的统治者们就会日益觉察到帝国本部/中心地区对他们施加的约束。一方面,帝国统治者在核心区的统治日益需要依赖一套被大众认可或接受的(在理念上普世,但在现实中区隔的)政治意识形态,这个意识形态实际上限制了统治者手上可用的“帝国武器库”。另一方面,帝国中心/本部的人群中也会提出这么一个问题“帝国属于谁”(帝国属于哪个阶层?什么集团?为谁牟利?),从而对帝国提出要求,要求帝国为他们所用,为他们提供服务。而将迫使帝国统治者不得不在各人群间做选择,弃卒保帅。
前一种约束在英、法两国表现的最早也最为明显(这跟英、法两国的民族主义与大众政治比较先发有关系),后一种紧张关系则更容易体现在一些较传统的领土帝国中。
在英、法,其帝国本土实现了普遍公民权与包容性的社会权利,其统治精英是在这一基础上被选拔出来的。那么,这些国内政治原则要不要(或能不能)适用于其征服而来的海外领土上,就构成了一个基本难题。当法国大革命还在街头肆虐的时候,法属加勒比诸岛的黑人就已经声称人权也延伸到他们身上。该不该把这些权利也授予他们呢?如果将母国的政制、法律适用到属地身上,要么使得该地方无法专断统治(从而在相当程度上丧失了这块地方对帝国本土的价值),要么使得这个地方的人民能够参与帝国本土政治(从而在社会层面上对帝国本土社会构成了竞争与威胁)。但如果不加实施,则母国的意识形态又有破产之忧(当初这些意识形态兴起的时候往往是以普世的面目出现的)。约瑟夫·熊彼特就干脆认为,现代帝国主义代表了一种军国主义和贵族式的倒退,是一种时代的退化,而这隐隐约约构成了对母国政治长久政治稳定的威胁。
人们发现,由此构成的矛盾几乎是难以解决的。一种讨巧的方法是诉诸于种族主义,认为有的种族适于民主、人权或法制,有的种族在文化上就是适应不了。这样,帝国可以通过某种“多元文化”体制结合在一起。但是种族主义带来的问题是,它也会打击属民中那些合作者的积极性,从而在帝国的治理结构上产生大的缝隙。
现在我们来谈后一种紧张关系。
比如说在一向保守的俄罗斯帝国,到了19世纪中叶,有一个新的现象就是斯拉夫派的兴起。过去我们看斯拉夫派,主要强调的是它是一种针对西方派的保守主义政治思潮,认为它是一种对过去的空想。但是,其实斯拉夫派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激进的帝国改革派,他们对俄罗斯帝国在过去的间接统治与贵族联盟政策其实颇为不满。比方说,在过去,波罗的海的德意志贵族一直被看成是沙俄政府的盟友与伙伴,但是斯拉夫派则要求帝国向俄罗斯人看齐,对俄罗斯人负责。于是,波罗的海的德意志成分被看成是这片斯拉夫土地上的文化异己成分,需要排除。斯拉夫派人士在俄罗斯帝国内部掀起了一股持久不息的民族主义思想浪潮。由于这一浪潮的反动色彩,彼得堡既贪图它为帝国带来的民意支持,又尴尬的发现自己有时被它推动前进。无论如何,帝国政府都发现自己要被迫走入凡间,选择意识形态光谱中的一端,以此来团结大众,获得新社会精英的认可和配合。这种压迫感导致亚历山大二世有一次颇为恼火发话:“不要管波罗的海那边的人,他们从来没有给我惹什么麻烦。”
总结一下,到了大众政治时代,帝国中心的人们对帝国提出了要求,他们既要求在帝国内实现族群等级制度(即帝国的利益分配向核心族群倾斜),又要求上下一体,帝国应该加强对边缘地方的管理,以便更有力的汲取。这种做派很显然违背了过去一切的帝国历史教训。或者我们换句话说,帝国本部的制约,实际上使得“帝国企业家”治理帝国的成本大大增高,这才是帝国衰退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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