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涛 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国务院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
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以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包括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今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以上政策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常会的政策从不同的角度为经济发展的几个重要问题做了注释,初步形成了下一阶段税收支持经济发展的组合拳。在本届政府的开端就强力有效和体系化地推出相应的税收政策,一方面凸显了本届政府大力发展经济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在经济发展中税收政策所起的关键作用不容忽视。”
叶永青进一步解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常态化和科技兴国、科技强国的国家战略相匹配,也已经是大家期待已久的政策变化。政策的长期化有助于预期的稳定,从而进一步激励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投入,以往存在的如果出现研发费用资本化未来摊销时如何加计扣除这样的问题也就不成问题了。另一方面,这也和国际趋势一致,从各国的政策包括未来双支柱实施后的国际税收发展来看,与技术相关的税收政策会是各个国家强调的重点,也最有机会通过多重安排来降低最低税率的限制和影响。
“对于物流仓储的减征和煤炭进口的零税率是根据目前经济发展需要而做出的规定,不同期限实际上体现了对经济发展需求的不同认知,其本质在于降低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物流、能源以及相关产业的成本,从而为经济稳定发展提供税收支持。”叶永青说,而残疾人的相关就业保障金制度则体现着我国长期以来重视社会公平保障不同群体生活发展需要的政策方针,也是自然延续的状态,并应该会长期存在。
此前的2月16日,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在2023年第4期《求是》发表题为《更加有力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署名文章时表示,要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着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方面,要强化2022年与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衔接,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该加强的加强,防止出现政策断档、政策急转弯。
刘昆在上述文章还提到,综合考虑助企纾困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在落实好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措施,突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创新能力,为企业增活力、添动力。
叶永青告诉记者,未来一段时间,从经济发展靠消费,就业重点在小微来看,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延续是应有之义,随着税收征管的加强,降低名义税率而实现税负平衡对于小微企业尤其重要,所以在企业层面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优惠,同时降低其经营成本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选择。甚至可以猜测,在这次延续之后,还会有继续延续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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