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微敖 种昂 曾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撰文通报而震动一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援青”干部(援助青海的干部)张标,被法院判犯受贿罪、重婚罪成立,处有期徒刑15年。一审之后,张标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则维持了原判。
2023年3月,数位司法界人士向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
1979年出生的张标,为山东济宁兖州人。2021年9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刊载的《张标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文章中写到:
“张标幼时生活艰难,母亲早逝,还有一个比他小10岁的妹妹,这种境遇让他梦想成为‘有钱人’,不再过穷日子、苦日子。”
2000年8月,21岁的张标在兖州市建设局华兴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工作。4年后,即2004年9月,进入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习。2007年,从清华大学毕业后的张标考入当时的建设部(2008年,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统称:住建部),成为一名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
张标在住建部,,历任稽查办公室干事、主任科员、稽查二处副处长等职。2013年8月,他作为“援青”干部,派至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参与援建。
上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刊载的文章称,张标在此期间,“牵头引进了(青海)全省首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受到当地认可。”
在玉树,张标先后任玉树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后又任玉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2016年5月,张标调至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下称:海西州),任海西州州府德令哈市的市委常委、副市长。2017年1月,兼任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德令哈工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同年11月,张标被免去德令哈市委常委、副市长职务,任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德令哈工业园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级别明确为正处级。
事后张标自述,成为正处级干部之后,“2017年是我迅速走向腐败的一年,在违纪违法路上‘一骑绝尘’。”
这包括“疯狂索要高额好处费”,“一套接一套地买大房子、一辆又一辆地换豪车”;在工作中,“更是口气狂妄、独断专行、不计后果,甚至为了不法商人的利益,不管不顾别人看法”,以致关于张标的举报信大量出现。
2020年10月,张标被海西州纪委监委留置。
就在留置之前的2020年9月,张标还向一位商人索要了60万元,以“着手准备‘跑路’”。
事后,纪委监委查证,张标在任职德令哈市及德令哈工业园管委会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收受贿赂4012.9万元”。这其中包括现金3966万元,以及一块伯爵手表,价值35万元;一块卡地亚手表,价值11.9万元。
重婚一节,是指2007年6月,张标已与一女子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2017年4月,在婚姻存续期间,张标化名“张香涛”与另一女子在海南三亚举办婚礼,并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当年9月生育一子。
2020年10月,张标被留置之时,海西州纪委监委是以其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他进行立案审查。
审查期间,张标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当时还未掌握的他受贿以及重婚之事。事后,这被认为构成“自首”;并且,张标还检举揭发了他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并被查证属实,这被认为构成立功。
张标也表示“认罪认罚”。
由此,公诉机关给张标的量刑建议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
但是,负责此案一审的青海海西州西部矿区法院认为,“鉴于其(即指张标)犯受贿罪、重婚罪主观恶性深、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等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因此没有采纳辩护人对张标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也没有支持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判决张标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半,处罚金500万元,犯重婚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半。两罪并罚,判处张标有期徒刑15年,罚金500万元。
对于这一结果,张标不再“认罪认罚”,转而上诉。负责二审的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则驳回了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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