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瞿依贤 3月8日获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荣昌生物董事长王威东在今年人大会议期间拟提交关于提高创新药可及性和促进创新药企产业化的建议。
具体来说,王威东建议对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强的创新药,特别是同类首创、同类最佳的药品,给予企业进入医保目录后5-8年的价格保护期,以保护创新药企研发及开拓新适应症的积极性。
随着国家医保准入谈判机制的实施和不断完善,国产创新药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周期大大缩短,可及性得到有效提升,在不同程度满足广大患者急需的临床需求的同时,也促进了创新药企的产业化进程。王威东认为,全球竞争格局受到地缘政治影响,正在发生深刻改变,我国创新药企面临诸多前所未有的困难,创新能力和满足全国人民临床重大需求方面尚有巨大差距。
为使创新药企研发投入和商业转化形成良性循环,不断提升医药领域创新能力和积极性,持续推出广大人民群众需要的创新药物,降低患者的医疗负担,增加创新药的可及性,以满足尚未被满足的重大临床需求,并且保证我国创新药物供给的战略安全,王威东提出以下建议:
一、创新谈判药品评估体系,实施定价保护机制。对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强的创新药,特别是同类首创、同类最佳的药品,给予企业进入医保目录后5-8年的价格保护期,新增适应症也以“零降价”方式进入医保目录,便于收回研发成本,保护新药研发及开拓新适应症的积极性。
二、将谈判药品进入医保目录的协议期延长至5年以上。目前两年的协议有效期不能满足创新药市场准入的周期要求,两年协议期满后又将面临再次谈判及降价,程序繁琐且影响创新药的可及性。
三、加强对“双通道”管理机制的督导落实,督促各省份将医保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确保“救命药”患者能买到、能报销。
四、打通药物可及性的“最后一公里”,有关医疗机构应在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后第一时间采购使用,不受医院药事会限制,医疗机构主管部门不将创新药纳入“药占比”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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