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吴义勤:建议网络服务商屏蔽重复侵权的盗版网站

任晓宁2023-03-06 18:47

记者 任晓宁 3月6日,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副主席吴义勤在今年政协会议期间提交了巩固网络文学盗版治理成果的提案。他建议,对于重复侵权的盗版站点,网络服务商应采取屏蔽搜索显示等主动过滤措施,切断盗版传播途径。

网络服务商主要指搜索引擎及浏览器等。这是盗版内容很容易出现的地方,比如用户搜索某部网络小说时,有时会在前列看到盗版内容,正版网站反而排在后列。

吴义勤告诉记者,在网络服务商收录、呈现的盗版网络文学站点中,绝大多数盗版站点上的作品数量超出500部,已达到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标准,即“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构成违法犯罪。

目前,网络服务商对于盗版内容主要履行“通知-删除”义务。即收到正版权利方投诉后,对盗版内容予以删除。

吴义勤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出台要求,让网络服务商接到投诉后,不仅履行“通知-删除”义务,还要对重复侵权的盗版站点采取屏蔽搜索显示等主动过滤措施,切断盗版传播途径。同时,对于境外具备明显盗版特征的网站(如没有ICP备案)联动国家的网信、通信通管部门进行站点屏蔽。

屏蔽盗版链接的做法在国外已有案例。全球目前有几十个国家的法院发布了屏蔽令。第一个屏蔽令在欧洲产生。去年7月,肯尼亚高等法院批准了一项永久禁令,要求当地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屏蔽44个盗版体育流媒体网站。

除对盗版链接提出屏蔽建议外,吴义勤也建议降低正版权利方的维权成本。他说,按照目前的管辖规则,网络侵权案件由侵权人(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这将提高权利人的维权成本。现实中,网络文学创作者在遭遇盗版侵权后,不得不多地奔波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维权,影响到作家的创作。

吴义勤建议,将权利人维权成本作为重要因素纳入综合考量,并继续认定原有的被侵权人(原告、权利人)所在地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TMT新闻部资深记者
关注并报道TMT(科技、传媒、通信)领域重大事件,擅长行业分析、深度报道。
联系邮箱:renxiaoning@eeo.com.cn
微信号:tangtangxiaomo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