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久龙 实习生 陈蒙/文 3月1日,五方光电(002962)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罗虹先生因违规减持,而遭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罗虹于2月28日收到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湖北证监局关于对罗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湖北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罗虹作为五方光电持股5%以上股东,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2年9月3日,持有五方光电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2673%。罗虹在持有五方光电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达5%时,未按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也未停止卖出五方光电股票。
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罗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关注的是,在上述《警示函》披露的罗虹违规减持期间,即2020年12月10日至2022年9月3日时间段的尾期。五方光电股价在二级市场迎来一波上涨行情,从2022年4月27日,股价最低8.44元起步,一路扶摇直上,至2022年9月1日,最高涨至19.78元。股价涨幅翻倍有余。其后,五方光电股价由涨转跌,2022年9月30日,其股价最低跌至10.83元——短短一个月,股价近乎腰斩。
此外,从罗虹先生的履历看,其曾担任五方光电副董事长、执行总裁。截止2022年三季度末,罗虹仍直接持有五方光电6.61%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不止于此,罗虹还担任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湖北高投鸿创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可谓投资履历颇丰。
对于此次罗虹违规减持的原因,公告中并无详尽披露,仅表示:“罗虹先生收到上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湖北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后续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