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万敏 2月17日晚间,银保监会网站更新了多条监管处罚信息,涉及中行、建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五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合计罚没38789.9646万元。
从单个机构被处罚金额来看,建行总行和分支机构合计领到了近2亿元罚单。银保监会对建行总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7341.5626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12550万元,并对9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建行被处罚的事由中包括“违规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后期以流动资金贷款承接前期融资”“小微企业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企业划型不准确,将大中型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统计”“精准扶贫小额贷款资金违规归集使用”“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资金流向不符合规定,违规投资权益类资产”等。这些事由此前在银行罚单中较为少见。
(建行罚单 图片来源:银保监网站)
违规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也是时任建行苏州分行副行长冯宇、时任建行苏州分行副行长朱斌晨、时任建行常熟分行行长黄继军、时任建行常熟分行副行长陈大鹏被警告、处罚的事由之一。
而涉及到小微企业业务的违规,则不止建行。银保监会表示,对中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开展的支持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重大政策落实专项现场检查中发现,上述机构存在贷款资金被挪用、统计数据不真实、重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涉及到小微企业的违规中,中行被处罚事由包括“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违反监管规定向小微企业客户收取承诺费、咨询费”等。民生银行被处罚事由包括“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银承保证金”“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定期存款并滚动办理质押贷款”“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登记费”等。渤海银行被处罚事由包括“将银行员工、公务员等个人商用房贷款计入普惠型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主贷款统计口径”“将非小微企业划归统计口径”等。
银保监会对中行总行罚款1600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168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对民生银行总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6672.462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230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对渤海银行总行罚款430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1230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
目前,中国银行、渤海银行、民生银行已回应称,此次处罚是基于2019年中国银保监会对其开展的“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中所发现问题作出的,目前已整改完成。
毕马威日前发布的《2022年度银行业监管处罚分析洞察》中称,2022年,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银行业监管机构共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罚单5555张,合计罚没金额约19.3亿元,罚单数量连续四年呈上升趋势。这份报告指出,结合业务精细化管理趋势,处罚案由呈现多样化特点,覆盖业务及管理的各个重点环节。同时,监管机构在员工行为及案件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质量与数据安全、理财业务合规管理等领域,因新兴风险的产生而加大关注力度。
“《银行保险机构合规管理办法》预计将于2023年内出台,在合规管理体系中,对银行保险机构合规管理的治理体系、职责分工、保障机制、监督管理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毕马威指出,随着我国新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及新科技的普及应用,金融机构业务种类繁多,所处金融环境日趋复杂。伴随而来的潜在风险逐步上升和扩大,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工作量及难度提升,不能再仅仅停留于“建章建制”,而需要推动管理工作从“后知后觉”走向“先知先觉”,从“全面管理”走向“精准打击”,从“主观判断”走向“科学决策”,强化对违规事件的“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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