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微敖 种昂 国务院国资委所辖央企之一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保利集团)下属全资二级子公司中国中丝集团海南公司(下称:中丝海南公司),日前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海口中院)裁定破产。
2023年2月,数位中丝海南公司的债权人告诉了记者上述消息。他们同时介绍,海口中院的裁定书是在2023年1月底送达给债权人们的。
在海口中院本次裁定及此前的裁定中,法院确认了11名债权人对中丝海南公司的13笔债权,总计金额为8.54亿元。
中丝海南公司成立于1989年1月30日,公司类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实缴资本2000万元,其唯一股东是中国中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丝集团)。
中丝集团以丝绸为主业,前身可追溯至1946年在上海设立的中国蚕丝公司,1949年之后公司迁至北京并更名为中国丝绸公司。2003年,其划归国务院国资委监管。2017年12月,完成公司制改制,更名为中国中丝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7月,中丝集团整体无偿划转进入保利集团。
并入保利集团后不到1年,即2020年3月,中丝海南公司“以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破产清算。同年4月,海口中院裁定受理。
中丝海南公司何以至此?
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其长期存在管理漏洞导致亏空。
记者获得的中丝海南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勃、中建海洋化工控股集团(下称:中建海化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铮等人案件的司法材料显示:
2011年至2016年,时任中丝海南公司总经理于雷、副总经理李勃,与中建海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文峰、时任法定代表人吴铮共谋,通过开展无实质货物交易的虚假融资性贸易等方法,将中丝海南公司的公款提供给李文峰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用于经营房地产项目等用途。
结果,李文峰的诸多地产项目流产失败,导致其欠下中丝海南公司超过14亿元的资金未有归还。
2020年12月15日,中丝集团和李文峰双方确认:根据中丝集团与李文峰控制公司之间财务账目往来,2011年12月9日至2016年3月2日,中丝集团共流出资金692笔,总流出金额114.9771055976亿元,共流入资金703笔,总流入100.3126541973亿元。根据差额计算法,中丝集团净流出资金14.6635997003亿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财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中丝海南公司净资产已是负的9.31亿元。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则显示,截至2020年4月30日,中丝海南公司总资产约为4.05亿元,负债约为22.5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负的18.45亿元;若将2020年6月中丝集团与中丝海南公司债务重组事项在2020年4月30日前进行账务处理,则中丝海南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的9.31亿元。
2021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勃犯挪用公款罪,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罚金五十万元。
同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还判处,吴铮犯挪用公款罪,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单位行贿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判决显示:李勃受贿的金额371.53万元,就来自于中建海化公司的贿赂。
李文峰则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其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于雷案的进展情况,目前尚不为外界所知。
在2022年8月举行的中丝海南公司债权人会议前,共有13名债权人申报了15笔债权,总计约为11.47亿元。这其中包括中丝海南公司唯一股东中丝集团,申报的1笔2.61亿元债权。
不过,2022年11月10日,中丝海南公司破产管理人制作的《中国中丝集团海南公司无异议债权表》中,只认定了11名债权人申报的13笔债权“无异议”,其中不包括中丝集团申报的2.61亿元债权,以及北京华贸通联贸易有限公司(应为:北京华茂通联贸易有限公司,记者注)申报的一笔约0.15亿元的债权。
这11名被认定“无异议”的债权人,分别是:
深圳汇金创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庆汇租赁有限公司、中国民用飞机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民机)、上海中谷小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保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保利矿业),以及三位自然人赵宇斌、董雪勇、潘世梁。
其中金额最大的是中国民机公司,确认债权约为2.79亿元。中国民机公司成立于1989年2月,第一大股东是国务院国资委所属另一家央企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但是,中国民机公司亦因资不抵债,早在2019年7月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保利矿业是11名被认定“无异议”的债权人之一,该公司申报了3笔共0.86亿元的债权。保利矿业与中丝海南公司同属保利集团,且均是保利集团旗下的全资二级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海口中院对此11名债权人申报的13笔债权予以确认。
2023年1月,海口中院裁定,“中国中丝集团海南公司破产”。
2023年2月,不包括保利矿业在内的中丝海南公司其他数位债权人对记者表示,作为大型央企的全资子公司,中丝海南公司的破产,令人难以接受。
他们认为,中丝海南公司资不抵债,并非正常意义上的经营不善,而是长年从事巨额虚假融资性贸易、且多位高管涉贪腐弊案的结果。中丝集团或者保利集团,在管理上、在道义上,都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而不是“一破了之”。
记者从2023年2月12日至13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向保利集团新闻发言人处寻求置评,但至2月16日14时30分,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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