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贵在破除“保护伞”

柳宇霆2023-02-16 10:25

柳宇霆/文 2月15日,最高检召开“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表示,在追诉黑恶犯罪方面,检察机关严格依法、认真履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先后依法起诉了“云南孙小果涉黑案”“湖南杜少平等人操场埋尸案”“海南黄鸿发涉黑案”等一批危害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案件,五年来共起诉黑恶犯罪4.2万余件,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3600余人。

如果最近在追大火的电视剧《狂飙》,应该会对其中的“保护伞”有所关注。在剧中,包括临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何黎明、京海市市长赵立冬等在内的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高启强领导的黑社会团伙“强盛集团”,也正是伴随着这些“保护伞”的打破,走向了彻底覆灭。

现实中的“保护伞”作恶也不遑多让。自2018年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级检察机关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3600余人,在这一组看似寻常的数据背后,既说明了黑恶势力与“保护伞”勾连之紧、卷入之深、牵涉之广,也折射出党中央、司法机关破除“保护伞”的坚定决心。

虚构的情节,也是真实生活的剪影。当初,《狂飙》剧组在拍摄过程中,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得以阅读许多鲜为人知的卷宗,获悉诸多惊心动魄的案情,这些成为电视剧的“真实土壤”。翻看近年来的报道,也是如此,黑恶势力越是猖獗,为祸一方,“保护伞”就越是暗流涌动。

以震惊一时的云南孙小果涉黑案为例,一个多年前因作恶多端被判处死刑的恶棍,在“保护伞”庇佑下,摇身一变“复活”成为夜场“大哥”,继续干着开设赌场、放高利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罪恶。政法机关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对该案涉及的一百多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组织处理50人,谈话提醒2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人。在其他扫黑除恶案例中,也大都有“保护伞”为恶的踪影。

扫黑必须打“伞”,但想要破除“保护伞”,并非易事。在电视剧《狂飙》中,以安欣为代表的政法干警经过长期努力,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才使正义得到了伸张。在现实中,审视曝光的案例,“保护伞”大都隐藏较深,并不出头露面;往往采取不法手段,包括通风报信、包庇纵容、阻挠查处、开脱罪责、打击不力、枉法裁判等等,在职务权力的掩护和遮蔽下,打黑破“伞”阻力重重。

之前,媒体披露的广西查办“警伞”第一枪,担任广西玉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李庄浩,从警四十年,随着职务升迁,迷失了初心,纵情声色犬马,被黑老大拉下水,成了“保护伞”。面对具有很强反侦查能力的对手,办案人员多方查找证据,方才击碎李庄浩侥幸心理,实现了办案突破。

还应看到的是,“保护伞”滋生和蔓延,带有权力膨胀、权力寻租的先天基因,与黑恶势力共容共生,“根治”起来殊为不易。在《狂飙》中,安欣也说,“抓一批判一批,肯定是有效的,就是反正走了之后嘛,可能还会再长出来,雨后春笋。”平心而论,运动式的打黑破“伞”,并不能真正彻底清除“保护伞”。

是以,打黑破“伞”需要打出更有力、更深入的组合拳。有伞必打、除恶务尽,无论是谁,无论职务有多高,只要是“保护伞”,必须依纪依法严惩不贷。挖根除弊、正本清源也要不遗余力,在有效制约权力运行、构建严密制度堤防的同时,还应开展常态化的警示教育,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讯号。如此久久为功,扫黑除恶才会巩固和拓展战果,社会才能去除毒瘤。

(作者系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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