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公款3230万贪污132万 盘锦银行财务部原总经理获缓刑宽大

李微敖2023-01-18 20:06

记者 李微敖 种昂 2005年至2018年,时任盘锦市商业银行会计科科长、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盘锦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的许华,在时任盘锦银行董事长张成杰安排下,以虚开发票等多种名义,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约3230万元,其中许华个人侵吞了132万元。

由此,许华被判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23年1月,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法院公布了该案的判决情况。

按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贪污金额在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许华为何可以得到缓刑的宽待?

其判决书显示,作为公诉机关的盘锦市双台子区检察院认为,许华“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许华居住地司法局对被告人许华调查评估后建议适用非监禁刑”。

此外,许华还“提供了大量关于张成杰及盘锦银行其他主要领导涉嫌犯罪重要线索,有助于调查其他案件,具有立功表现。”

1959年11月出生的许华,住所和户籍所在地均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许华称,2005年张成杰到盘锦银行当行长后,行内有一些无法下账核销的费用,在张成杰的决定下,由许华经手,用一些没有实际发生过的发票入账套取公款,然后一部分用于公务支出,一部分用于张成杰及其他银行高管的个人日常花销。

这些套取费用的名目包括业务招待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公杂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炒币运送费等等,总计资金高达约3230万元;而协助其套取费用的,既包括盘锦银行的财务部门,也包括下属大洼支行、盘山支行、双台子支行、朋达支行、兴建支行这5家支行。

曾任盘锦银行朋达支行行长、盘山支行行长等职的梁爽的证言显示,2015年至2016年,盘锦银行总行以下拨办公经费的名义将钱拨付给朋达支行,支行虚开发票将钱套出来,扣除税费后,将套取出来剩余的375.97万元以现金的方式,通过会计交给了许华。2017年至2018年,梁爽在任盘锦银行盘山支行行长期间,通过同样的方式套取公款,扣除税费后,将剩余的46.7万元,通过会计交给了许华。

2022年3月10日,许华被盘锦市双台子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同年8月31日被刑事拘留;9月5日被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10月14日被双台子区法院取保候审。

在此期间,盘锦市兴隆台区纪委文件证实,许华“揭发他人涉嫌犯罪的问题,具有立功表现”。盘锦市大洼区司法局则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表明,“经大洼区司法局评估,建议对许华适用社区矫正”。

许华揭发的对象即是盘锦银行董事长张成杰等人。

2022年9月22日,辽宁省纪委通报:

2013年至2019年,张成杰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出入高档酒店、私企食堂进行消费,饮用高档酒水,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张成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张成杰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2年9月22日同一天,盘锦市纪委也通报:

2017年春节、2021年春节,曾任盘锦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提名人选的张允,收受企

业给予的高档酒。“张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张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不过截至2023年1月18日,张成杰案和张允案的审判情况,尚未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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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首席记者
2003年从业迄今,近年来专注于涉及公共利益的,经济、法治、环境、健康类新闻题材的调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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