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发言的题目,是数字经济创新潮流中的高质量发展。想抓紧时间从5个方面谈一下自己的基本认识。
首先,怎样认知世界创新潮流中的“信息革命”——它的另外一种表述就是数字经济引领的“新技术革命”。如果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现在特别注重要发力发展实体经济的话,研究者已有这样一个概念:数字经济是在实体经济升级发展中间处于潮流前沿的“新实体经济”。这样一个创新大潮,雄辩地印证了邓小平“关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样一种言简意赅的判断。我们学者的学理分析,是说生产力传统三要素——生产工具、劳动对象、劳动力三个要素旁边,并不是做加法来加一个科技的成果,科技成果是做乘法,是放大,所以,它是第一。在实际生活中科技创新成果对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赋能,是日新月异表现出来的它的这种伟力。中国推进现代化首先必须认清这样一个发展潮流。
那么我要谈的第二点,就是进一步还要认知相关的人类文明进步合成的六大潮流。中国在终于以改革开放锁定现代化的可以越走越宽之路这样的发展过程中间,我作为研究者特别注重的一点,就是我们官方文件曾经非常明确表述的,我们在“大踏步地跟上时代”。我自己在研究经历中有一个反思,是在很早的时候就注意到,上世纪初期,孙中山先生在海宁观潮之后他曾经有一幅题词:“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做了几十年研究,我反复在想,我们中国大踏步跟上时代加入的这种只能顺应,不能违拗的世界潮流,可以做什么样的抽象概括?我认为它必须至少有六大潮流的汇合,那就是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以及法治民主化。信息化是这种世界潮流中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现代化必须在其他五化一化都不能少的同时,插上数字经济助力腾飞的翅膀,才能够如愿实现我们现在必须特别强调的在已有发展基础上的高质量升级发展,包括绿色低碳为特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永续发展。在实际生活中,在六大潮流汇合之内,中国需要迎头赶上硅谷引领的信息化数字经济创新潮流,这已经有前面一系列亮点的表现,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新近两年多的时间,要正视一个马鞍形的调整:数字经济平台的纠偏整改,以及在今年年初管理部门就明确给出信号的“完成整改”,是我们当下要特别注意的特征。在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波浪式发展、出现马鞍形之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地振奋精神而急起直追。如果说数字经济赋能我们的高质量发展,当然就是要把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我认为必须同时伴随着的更好深入发掘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潜力空间,坚定不移以改革开放四个大字作为基本国策推进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进程,再结合着法治民主化,即“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二十大这样明确重申的表述和进一步具有新意的表述。那么我们在实际生活中也要特别注重把数字经济赋能这样它的功能作用,和高质量发展,形成有机结合。
所以,接着第三个层次,我要在“问题导向”之下,谈一下怎么理性看待资本的功能作用来促进它的有序发展。在现实生活中间,人们已经高度重视“防范资本的无序扩张”,但是怎么样引导和鼓励资本的有序扩张发展?这方面的思路和要领,我觉得还需要进一步加以理性的认识。中央和管理部门已经给出了非常重要的概念就是红绿灯——这个红灯当然就是要防范和禁止无序发展,绿灯就是要引导和鼓励有序发展。那么我觉得有必要多说几句,作为学者和研究者,应如何以学术原理和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理性来看待资本。首先,我们应该与时俱进地针对现实生活中对于资本概念不当的贬义化、妖魔化而加以正名和澄清。在舆论场上我们已经不断听到这样一种我认为非理性的对资本的情绪化抨击。其实现实经济生活中,资本只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供给侧要素中间的一种,无论是国有资本,还是非国有资本,它们必然都要发挥要素供给的动力功能、推动作用。有人直接就否定了资本的推动作用,这在学理上是不成立的。资本也必然要参与按要素分配的流程,这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中国在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其实早已经为资本正名了。我们与时俱进地认识到,资本作为一个生产要素,它必然要参与我们推进现代化的发展过程。国营企业上个世纪80年代在中国,就已经改称“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掌握的资源中间“有”什么呢?直观的看当然有资产,就是钱和物。这些资产的运用,目的理所当然是要“做好做大做强”这些企业,而“管资产”的表述已经随着改革深化,推进到国有企业改革主线上的“管资本”——我们过去曾经说要“管人管事管资产“”,把它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工作目标,后来则非常清晰地把主导的原则,概括为“管资本”三个字,那么也就是说,更加注重以价值形态的腾挪运营,来更好地发挥资本的推动作用。这种国有资本的运营中发挥它的推动作用,是必然的,否则,你不讲推动作用就丧失了它存在的意义。再有,我们可以知道,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体系的改革,在中国相应于国有经营性资产的预算管理形式,一开始就称之为“国有资本预算”,那么这样看起来,怎么能够把资本这个概念归之于贬义词和对它的推动作用一概加以排斥和否定呢?
的确,国有资本之外还有民间资本、国外资本。但在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这些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对他们也应基于资本中性逻辑来理解看待,以对接统一市场公平竞争中间的竞争中性概念。那么这也就必须承认,它们作为生产要素,都具有推动发展的作用和参与分配的必然性。经济发展中对于各个生产要素表现的合力作用,是不宜直接联系现代化概念而陷入内涵模糊不清的谁为主导、谁为中心的标签式选择的讨论的。有的论者甚至在比较权威的媒体上有这样的表述,说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西方的现代化是以资本为中心的——听起来观点很鲜明,实际上思考一下,逻辑却是有偏差的和紊乱的,因为我们知道,发展市场经济,各供给侧要素需要结合发力,价值取向下不宜以“中心”和“非中心”区别高低贵贱,作为资本要素的一些直观的特征,比如资本密集型,确实和劳动密集型等有区分,但这是技术性的区分。现代化的过程中间,既要有资本密集型的经济成分,也要有劳动密集型的经济成分,资本在这两种类型里也都要发挥作用。它在表述上讲的,是定义比较严谨的高科技含量上会有些差别,在这些认识上的技术性概念,完全不宜去贴“主义”的标签、“中心”的标签和“东方、西方”的标签,显然我们不能说,凡是资本密集型的经济活动就是资本为中心的资本主义的,凡是劳动密集型的就是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的。也就是说,这些根本谈不上东方西方、姓社姓资的分野。其实在经济生活中实质性的要点在于,以资本的本性而言,无论是国资、民资、外资,它们都要参与发展,都必然要以保值增值取向的扩张,参与和推动经济生活——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处理它们功能作用可能的两重性,就是既可能出现无序扩张和发展,也可能出现有序扩张和发展。比较客观地讲,国有资本是不是也有时会出现无序的问题、过度垄断的问题呢?对民营资本,对外资,我们为什么要重视它们?改革开放初期为什么要特别注重引进外资,现在还要继续积极引进外资?对民营企业为什么要毫不动摇地继续鼓励他们发展呢?这里面,看重的就都是有序扩张和发展。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参与分配的结果,也需要得到基于合理政策、合理制度安排的引导和调整。中央已经对此有非常明确的指导方针,就是扩张和发展方面,前面已提到的设置红绿灯;分配的方面,优化第一、第二、第三次分配形成的分配体系。所以,合乎基本学理和逻辑的理性认识,应该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绝不排斥和否定资本的推动作用,而是应该在全面依法治国、现代国家治理的轨道上,以动态优化的良法为准绳,形成开红灯或者开绿灯的合理调控标准,以促使资本要素的功能作用,在健康有序的扩张中间得到发挥。
在研讨的场合,有的学者提出,是不是还应该考虑一个黄灯?就是依据已经有的法律规则,可以明确设置红灯、绿灯,但是还要承认需有一个试错的弹性区间,就好像交通调节里必须还要有一个黄灯的调整和缓冲,要有一定的弹性。相机抉择的弹性空间,试错的空间,在经济生活中我们也可以把它比喻为一种黄灯概念,因为在创新过程中,很多的事物一开始你还找不到特别有把握地以什么样的规则去施加到管理上面,应该有一个试错的弹性空间来鼓励创新活动。这种看法我觉得也值得探讨。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中,作为它的内涵的共同富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谐可持续发展与和平发展,都客观地要求以多种生产要素的有效供给来支持,都不可排斥、否定而应充分注重资本要素在包容式发展中实现它健康的推动作用。认清这一点,无论对于当下我们要特别着力的稳经济大盘,改善市场预期,争取经济运行恢复进入合理区间,还是对于长远的“新的两步走”的现代化目标的实现,都具有极为明显的现实意义。如果从“警惕右”和“防止左”综合考虑,我们应该在问题导向下,高度重视相关的提升市场信心,改善企业特别是广大民营企业预期这个重大的命题。
下面还有第四点,我认为中国追求的高质量发展,是要伴随着构建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很有新意的“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升级版发展的。高质量的发展,一定要有有效制度供给,那么这种制度供给,它表现在我们要打造的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这方面,我认为应该具体化到从上海自贸区开始、还要多轮复制的这样一种原则体系:市场主体作为企业,应该是有“准入前国民待遇”,面对的应该是“负面清单”,而且这个负面清单要尽量简洁化,“法无禁止即可为”,让他们“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发挥市场主体创新的聪明才智和潜力。而政府方面,必须以自我革命的精神(这也是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的),反过来给自己设定“正面清单”,要以法规的形式来确定政府的活动范围,“法无授权不可为”,而且正面清单还要加上“责任清单”,“有权必有责”,政府行为事前、事中、事后要按照十八大、十九大以来一向强调的有绩效考评,要与量化的考评结合,对接到问责制。我觉得这套原则体系是非常好的,它是确保我们能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追求制度有效供给的一些基础凭据。我们希望,在实践中间更好地克服一些既得利益的阻碍,来把这样的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打造出来,动态形成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以“全要素生产率”支持高质量发展。
最后一点,我借此机会建议,面对着中国现在要继续推进的创新发展的大潮,数字经济的头部企业平台和它带动的更大量的上下游的数字经济连带着的产业群体,要在前沿状态头部企业的位置上,按照有关部门明确表述尽快“完成整改”,在管理部门积极引导之下,从速“推出一批绿灯项目”——这是中央政治局会议文件里明确给出的表述。这样,我们可以在创新发展中,再掀起新的高潮!
这些看法请各位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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