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涛 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重组并购,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同时要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2月25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与自然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志红在北京房地产健康发展研讨会中表示,房地产业要行稳致远,还需要完善中国房地产基础的法律制度,包括保障性住房法律制度的构建、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等。
北京市住宅房地产商会会长黎乃超在上述研讨会中表示,需要优化营商环境,为房地产企业减负。为企业减负,一个是要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成本;二是能否让房地产企业缓缴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利用销售回款交纳出让金。
专家建议允许房地产企业分期或缓缴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政府性基金的最重要部分,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款。
12月20日,财政部公布的11月财政收支数据显示,1-11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17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4%,1-11月土地出让金呈现持续下滑趋势。
黎乃超认为,土地出让金如采取缓缴或分期缴纳的形式,能够降低开发商的资金成本。目前,一线、二线城市普遍要求15个工作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以深圳为例,深圳要求土拍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2022年下半年,多个城市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的政策中,包含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政策条例。河南年中颁布的12条土地新政中即包括“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缴纳,允许分期缴纳出让金”。
在缴纳方式外,黎乃超还建议加强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支持力度。
黎乃超建议,改变相关针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政策,可以支持企业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缴纳出让金。“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好盘活目前的地产投资,为企业、政府解难。”
黎乃超还指出,二线及二线以下城市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可以由金融机构提供支持,当地政府也需要提供一个2A+评级以上的城投公司进行担保融资,真正为企业减负。
税收减负和房地产税政策的连续性
另一方面,黎乃超建议在税收方面为房地产企业减负,并在税法的合理范围内,帮助企业节税避税。
黎乃超举例,比如土地增值税中计入成本标准的问题,十年前建安成本为3500元/平米,现在还是按照这个成本计入,但是现在建筑材料、人工成本,都大幅度涨了,应该随之调整计入成本标准。土地增值税一般有四大成本,土地费用、建安成本、销售成本、财务成本。成本增加,税负会有所下降。
房地产税的逐步落地预计将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巨大影响,这也成为与会专家关注的重点。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新华社采访的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2022年3月16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进行,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2022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2022年10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深圳加快建立与先行示范区相适应的现代财税体制。推进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
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员贾康指出,2021年中央“双管齐下”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工作部署,5年为期试点扩围先行,但由于2021年下半年的“三重压力”,2022年没有进一步的政策落地,但上述深圳的动向释放了明确的信号,“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先行先试什么呢?合乎逻辑的安排,首当其冲就是房产税改革试点扩围。”
精瑞人居发展基金会的主席聂梅生认为,房地产税是悬在市场头顶上的一把利剑,购房者也会因为房产税推进的不确定性而降低购房意愿,因此,聂梅生建议需要重视房地产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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