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8家券商专项检查情况 华金证券保荐业务暂停3个月

梁冀2022-11-26 20:59

 记者 梁冀 为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切实发挥“看门人”作用,2022年初,证监会组织对8家证券公司投行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11月25日,证监会就专项检查情况作出通报。

据悉,此次检查覆盖了股权、债券、并购重组等投行业务各条线、全流程。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公司基本建立了投行业务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由业务部门、质量控制、内核合规构成的“三道防线”内控体系有效运作。检查也发现部分证券公司存在内控制度和保障机制不健全、内控把关不严格等问题,个别证券公司存在内控组织架构不合理、岗位职责利益冲突、投行团队“承包制”管理等较为严重的问题。

华金证券保荐业务暂停3个月

通报显示,证监会因华金证券违规问题多、情节严重,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暂停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立即全面整改,着力加强投行管控。据了解,华金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内控组织架构不健全、对投行项目团队管控不力、合规人员配备不足、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机制、“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问题。

证监会指出, 赵丽峰作为时任总经理、胡旭作为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贾广华作为时任内核负责人、徐双作为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再者,华金证券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未按廉洁从业规定聘请第三方机构。证监会指出,隋姗姗作为债券业务事业部部门负责人,曲宪浩、王庭锴作为债券业务事业部员工,对前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按照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此外,华金证券在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江苏中成紧固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海香溢花城长租公寓资产支持计划、锦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项目中,尽职调查明显不充分,但质控、内核未予以充分关注。

证监会表示,黄立凡、胡占军作为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保荐代表人,未勤勉尽责,对收入、成本、关联方往来款等事项核查不充分,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拜晓东、王如鲲作为江苏中成紧固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代表人,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主要股东大额资金流水等事项核查不充分且删减已通过公司内核程序的招股说明书的个别地方后,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即对外报送。证监会按照相关规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华金证券在从事上海香溢花城长租公寓资产支持计划业务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现金流预测不审慎且存续期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欧星星你作为前述资产支持计划的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华金证券作为锦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等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问题,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赵轩作为前述债券项目的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证监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8家券商及其26员工领罚

除华金证券外,华龙证券因违规问题多、情节严重,且涉及个案违法,被证监会综合采取行政处罚、监管谈话等措施,并被要求全面整改,切实吸取教训。

此外,证监会还对违规情节相对较轻的民生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联储证券、华安证券、招商证券5家公司分别采取了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要求针对性解决内控短板问题。对存在轻微问题的证券公司,予以监管关注和提示。

同时,证监会对26名直接责任人员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分别采取了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人员涵盖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投行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质控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并要求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

2021年年初起,证监会例行对券商尤其是投行业务的常规罚单汇总,按季度在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公示,证监会定期汇总会内相关部门、派出机构、自律组织等依法对券商投行业务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自律惩戒措施,集中公示以督促保荐机构提升执业质量。

证监会表示,全面合规、有效运行的投行内控机制是投行执业质量的基础。下一步,证监会将常态化开展投行内控现场检查,从“带病申报”“一查就撤”、执业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等典型问题入手,重点检查投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有效、人员及保障是否到位等,促进保荐机构真正发挥“看门人”功能,为注册制行稳致远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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