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鑫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不能取现调整后,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将于12月1日实施。
记者了解到,参保人员须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方可享受家庭共济相关待遇。
据北京市医保局介绍,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是指,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完成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对象备案后,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为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使用,不仅可以给家人看病买药,还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投保“北京普惠健康保”。
“北京普惠健康保”今年将投保群体拓展到未在北京参与进本医保的新市民群体。
据了解,现在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备案(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
如何备案?记者整理了详细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输入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进入网上服务大厅。
第二步:新用户需注册账号后完成登录,登录后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认证。
温馨提示:请通过参保手机号接收短信验证码,若手机号有误,请联系参保单位或社保所修改手机号后再进行实名认证操作!
第三步:阅读承诺书,左下角打勾,点击确定即可。
第四步:点击“我要办”,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点击“添加共济对象”。
第五步:填写相关信息,根据提示操作即可完成备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5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