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拟优化上市制度 吸引无收益特专科技公司来港上市

老盈盈2022-10-20 09:12

 记者 老盈盈 10月19日,港交所刊发有关特专科技公司上市制度的咨询文件建议修订现有上市规则,允许特专科技公司来港交所上市,并就此征询公众意见。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在当天傍晚的Q&A说明会上表示,咨询期为期两个月,之后会根据提交的意见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看规则是否需要调整,希望明年能把新的章节推出来,尽快迎来第一批特专科技公司。

根据咨询文件,新规则将适用于五个方面的特专科技行业公司,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食品及农业技术。

陈翊庭表示,“特专科技”本来就很难定义,因为科技技术在不断变化中。目前参考了其它吸引特专科技的市场会考虑哪些类别的公司,最后敲定了这五个行业作为入门基础;当然也保留一定的灵活性,如果未来出现了新的科技行业,也可能会囊括进来。

“投资者对特专科技行业的前景特别看好,这些公司对于投资者来说是相当有吸引力的。”陈翊庭称在与市场进行初步沟通的时候,也询问了投资人的建议。“从全球不同的交易所的竞争态势来讲,香港还是有独特吸引力的,这些特专科技的公司,如果选择来香港上市,通过我们与内地的互联互通例如港股通等方式,有机会接触到国内的一些广大的投资者群体。”

对于特专科技公司,咨询文件中又分为以下两个类别:一类是旗下特专科技产品已实现有意义的商业化(以其收益达到某最低门槛证明)的公司(咨询文件中称为“已商业化公司”);另一类是主要从事研发以将特专科技产品商业化或仍未达到最低收益门槛的公司(咨询文件中称为“未商业化公司”)。

对于已商业化公司的,咨询意见中要求上市时预期最低市值为80亿港元,收益要求为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特专科技业务所产生的收益至少达2.5亿港元,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每年研发投资金额占总营运开支至少 15%;而未商业化公司上市时预期最低市值150亿港元,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每年研发投资金额占总营运开支至少 50%。

对于估值的设定,陈翊庭认为并不太高。“我们初步和市场进行了一些沟通,大家的反应是认为不会很高,我们一般认为一个独角兽市值大概是10亿美元,那就是差不多80-90亿港元的水平,我们认为这些公司还是很多的,例如在国内科创板上市的专精特新公司,他们的规定也是处于这个范围的,所以我们认为没有定的太高。”陈翊庭说。

咨询文件指出,由于未商业化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产品及/或服务未能成功商业化或因资金不足而经营 失败的风险)较高,《上市规则》及指引均对未商业化公司施加额外规定。例如商业化路径方面,未商业化公司应在上市文件中披露其可达到商业化收益门槛的可信路径。

陈翊庭进一步解释,可信路径是指未商业化公司在上市披露中需要向投资者交代,融资之后将来如何实现商业化和盈利,上市申请人也需要给一些背景材料让审批者有办法辨别其商业化路径。

吸引无收益的科技公司上市,市场更关注的是港交所将如何在谋求香港市场的发展和保障投资者利益之间作出平衡。

陈翊庭称,考虑到这些特专科技公司的确有一个非常特殊的融资的要求,所以为它们量身订造了一些规则,这个是冲着竞争力来考虑的。但是另外一方面它们处于非常早期的商业化阶段,对于投资者的风险相对会比较高一些。所以在这一次的设计当中,就引入了很多保障投资者的设计,例如在定价、锁定期方面,和一般的IPO做法是有区别的;另外,也会给予一些相对有能力去分析这些公司前景的投资者比较大的话语权。

陈翊庭表示,希望把这一套规则进行综合考量后可以达到一个相对理想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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