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俏彬/文
受疫情、经济下行等多种因素影响,2022年我国财政收支状况不容乐观。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1-8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043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3.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8%;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1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尽管如此,为了使我国经济尽快重新回到正常轨道,相关支出不仅不能减少,而且还要适当增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需顶风前行,主动作为、全力作为。
一、前移部分项目和预算资源,填补2022年第四季度“政策空窗期”
为了使经济运行尽快重新回到正常轨道,国务院要求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将所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出去,2022年8月30号之前全部使用出去,这就使得2022年后几个月处于无新增债、无新上项目的空窗期。为此,应在“十四五”规划的范围内,前移部分项目和预算资源到2022年第四季度。可把现行法律允许提前使用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用足,为接续政府投资提供条件。
二、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务
2022年我国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高达3.65万亿,再加上刚动用的5000亿结存限额,合计4.15万亿元,总体看资金面是比较宽松的。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专项债“不好用”,背后的实质性问题是项目与资金性质不尽匹配。对此,一方面要研究怎么用足用好专项债,如可进一步扩大专项债的使用范围、适当放松使用条件等,另一方面更要从中长期视角出发,以“项目与资金性质不匹配”为主线,研究并启动新一轮如投融资体制改革,该改项目改项目,该改资金改资金。
三、强化财政投资对社会资本、民间投资的带动作用
应对经济下行和内外冲击,扩大政府投资是关键一招。但国内外经验和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已经证明,只靠政府投资,救得了一时,救不了长久。在经济下行期,通过消耗宝贵的赤字与债务空间、加大政府投资的同时,必须努力放大财政投资的乘数效应,带动民间投资和社会资本共赴大业。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我国经济社会欣欣向荣、百舸争流的繁荣景象。
四、减税降费更加精准,持续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我国减税降费已进行了多年,目前宏观税负已为历史新低,总体上不具备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条件。但综合研判,当前经济整体处于弱恢复期,仍然需要持续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可考虑针对弱势群体、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等实施阶段性的、政策目标导向明确的结构性减税降费。
五、全力发挥好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用,用好“自动稳定器”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覆盖人数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且种类繁多、功能全面,因此应当主要立足于用好、发挥好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宏观经济“自动稳定器”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另外出台创设新的政策工具。一是加大失业救济的范围和力度,对已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要应救尽救、应助尽助。二是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基本生活因疫情受到影响的人员全部纳入。三是增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以保障受疫情影响群体的基本生活,现金、消费券均可以考虑。四是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出台各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措施。
六、“双向”深化税制改革,做对做好全社会激励机制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税制已在诸多方面显示出不相适应,需要深化改革。一是要加强对资本利得的税收管理,清理不合时宜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劳动所得一样公平征管。二是适当降低劳动所得的税收负担,形成“勤劳致富”“知识致富”的正向激励,鼓励社会成员通过自己的劳动、提升知识技能等获得收入和改善提高生活水平。特别值得一提的,要稳妥处理好数字经济的相关税收问题。经济数字化在给全社会带来效率与福利的同时,也对包括税收制度在内的政府治理带来新的挑战,亟需进行应对调整。但在方向上,一定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平台企业的税收问题、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问题,都要放到这一维度上进行考量,防止既定思维和行为惯性对新经济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七、深化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扩大财力空间
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看,未来我国债务规模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有鉴于此,有必要通过调整债务结构来增强债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目前,我国债务结构性压力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债与地方债结构不合理,前者轻、后者重;二是一般债和专项债结构不合理,前者轻、后者重;三是显性债和隐性债结构不合理,前者轻、后者重。调整的方向也很清楚,既可增发国债、减少地方债,也可增加一般债、减少专项债,还可增加显性债、减少隐性债。结合今后一个时期的国际形势变化和国内一系列重大战略任务的安排布置,可在适当的时候启动债务结构性调整工作,以稳定结构换取债务总量增加。
八、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设好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是应对国际风云变幻的根本对策。我国有世界最完备的工业体系和发达的基础设施条件,经济韧性强、回旋余地大。要借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契机,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科学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在市场管理与建设方面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推动劳动力、资本、数据等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要加快全国范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为劳动力流动、城市化水平提高等夯实基础。要用好当前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机会,进一步统筹省级财政资源,强化省级政府的辖区责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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