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能系”正在失去韶能股份第一大股东之位,旗下多家公司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老盈盈2022-09-14 21:42

 记者 老盈盈 “宝能系”正在失去韶能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之位。

9月14日,对于前不久一场拍卖的竞得者深圳智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智茂”)的股权结构、资金来源和竞拍目的等情况,韶能股份(000601.SZ)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称,深圳智茂涉及支付的款项全部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而且深圳智茂目前没有谋求公司控制权或者第一大股东及其控制地位的安排,也没有在未来6个月进一步增加上市公司权益的明确计划。

此前的9月10日,韶能股份曾公告称,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利通”)持有的近1.42亿股公司股份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公开拍卖。2022年8月25日,深圳智茂以最高价竞得该等股份,拍卖成交价约为10亿元,深圳智茂已缴纳拍卖款项。

根据天眼查信息,华利通由钜盛华100%持股,为“宝能系”旗下重要平台。华利通原本持有韶能股份2.16亿股,持股比例为19.95%,被司法拍卖的部分占华利通所持股份的65.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11%。

也就是说,如果本次拍卖完成过户手续,华利通对韶能股份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6.84%,这也意味着“宝能系”或失去韶能股份第一大股东之位。而原第二大股东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则将以14.43%的持股比例,成为韶能股份第一大股东。同时,深圳智茂则成为韶能股份第二大股东。

不过,深圳智茂这家公司的背景引起了市场的关注和质疑,因为其刚成立2个月,且注册资本仅100万元,实缴资本为0,这几乎与第一次竞标者深圳方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富实业”)如出一辙,当时方富实业以13.05亿元竞得,对应约9.22元/股,不过那次方富实业因未交纳剩余拍卖价款,拍卖未能成交,方富实业也付出了6000万元保证金被没收的代价。

根据天眼查信息,方富实业成立的时间是202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仅100万元,其股东是香港方富集团,成立时间仅比深圳方富早了十几天。

虽然从股权关系上看不出方富实业和宝能系的直接关系,但也有宝能内部人士曾对记者表示,方富实业非常大可能是宝能系找来的“自己人”,通过以金钱换时间的方式,阻碍韶能股份第一大股东的变更进程。

那么,深圳智茂会不会也是宝能系的“托儿”呢?

在公告中,韶能股份回复深交所称,经华利通核查,“深圳智茂与华利通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者利益倾斜特定关系。因此,华利通不了解其资金是否涉及结构化产品或者金融衍生产品使用情况,亦无法提供相关合规性分析。”

目前,“宝能系”的流动性危机仍在持续。记者发现,近期“宝能系”若干重要公司已经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根据天眼查信息,近期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宝能系公司包括:宝能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标的为45166元;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标的为118758元;深圳前海深粤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标的为1073056元;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标的为625294780元;宝能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执行标的为436666元。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怀涛对记者表示,被执行人是指在执行程序中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执行标的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一般是指执行的金额。

“这些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意味着这些公司没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因此被法院强制执行。” 王怀涛告诉记者。

他进一步向记者表示,不仅要看相关公司是否属于被执行人,还要看其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属于被执行人还不能说明没有履行能力,也可能只是单纯不主动履行,其实际可能是有履行能力,经法院强制执行后即可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如果这家公司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则意味着法院通过各种措施仍无法执行,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甚至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形,此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就很难保护,一般也意味着处置资产更难。

根据天眼查信息,上述公司中,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深粤供应链有限公司和宝能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均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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