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和越南,营商环境孰优孰劣?

曾磊2022-09-04 12:55

曾磊/文 今年7月18日,虎嗅网文章称,最近一段时间,印度政府机关对很多中资企业进行频繁的税务检查,并进行高额罚款,让这些企业苦不堪言。另外,签证困难、被迫进行本地采购导致生产成本上升、本地员工效率低下、房租上涨、外商投资审查收紧等因素也让中国企业在印度的投资和运营雪上加霜。不少中国企业已经对印度失去投资信心。2021年中国企业对印度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同比下降近七成。

据中国贸促会于2022年3月31日发布的《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现状及意向调查报告(2021年版)》显示,32.8%的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及生产经营过程中遭遇过合规问题。其中,市场准入限制、劳工权利保护、税务审查、环境保护、外汇管制是五类最常见的合规问题。

上述案例和数据说明,目的地国家的投资环境,尤其是法制环境,对出海投资的成败起到决定性的影响。泰国和越南是近年中国企业出海投资的两大热门目的地。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它们的投资法制环境进行一番分析和比较,给有意出海投资的中国企业家提供参考。

经济发展和投资概况

泰国和越南是中国在东盟的重要经济伙伴,经济发展的相关性很强,但有各有特点。

从经济增速看,2010年至2021年间,越南的GDP增长基本处于上升趋势,从2010年的6.42%提高到2019年的7.02%,2018年更首次超越了中国,2018、2019、2020三年连续高于中国。受国内政治动荡的影响,泰国经济在过去十年呈现较大的波动,2010年的GDP增速高达7.51%,2011年跌至0.84%,2012年恢复至7.24%,此后两年又大幅下跌,2014年仅为0.98%。此后几年泰国经济开始回升,但增速始终低于越南和中国。

在GDP总量上,中国最大,泰国次之,约为中国的3%,而越南最小,大概相当于泰国的70%。

泰国、越南都是中国在东盟的主要投资目的地,中国对这两国的投资都在持续快速地增长,而且两国的发展趋势和总量基本一致。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截至2020年),中国对泰国的直接投资额流量从2.3亿美元增加至2020年的18.8亿美元,累计增长了818%;中国对越南的直接投资额流量从1.9亿美元增加至2020年的18.76亿美元,累计增长了991%。

2020年,中国是泰国的第二大投资来源国、越南的第七大投资来源国。 2022年上半年,中国是泰国第三大投资来源国和越南第四大投资来源国。

值得指出的是,新加坡也是泰国和越南的前十大投资来源国之一,而有不少中国投资者是通过新加坡投资泰国和越南的,例如易德龙(603380)于2022年8月17日公告通过设立新加坡EAH Singapore Pte Ltd.再投资设立越南公司。因此新加坡的投资金额实际包含了不少中国资本。所以,按国别进行统计实际低估了中国对泰国和越南的投资规模。

泰国与越南的外商直接投资的相似点在于两国的制造业和房地产都是吸引外商投资的大头。截至2021年底,制造业外商投资在泰国、越南的比重分别为46%和59%,房地产业分别占17%和15%。

显著的不同之处在于,外资在泰国的金融保险业、批发零售业的投资比重更大,分别达20%和8%,而在越南几乎可忽略不计。这一现象反映了泰国的经济发展程度更高,国内消费市场更发达。

越南电力供应主要靠煤电,而越南的动力煤又有近半数依赖进口。工业的快速扩张加大对电力的需求,而煤电的装机功率跟不上需求的增长。越南最大的国有电力公司越南电力预测,2021至2030年间,整个电力系统将供不应求。在此情形下,越南政府急需电力行业的投资,外资企业也在加大对其能源领域的投资,目前外商在越南的投资近10%流向能源生产行业。

中国对这两国的投资行业分布与上述统计结果较接近。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中国在东盟的制造业投资主要集中在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批发和零售业投资主要分布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金融业投资主要分布在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

中国产品出口的中间站

制造业是中资在泰国和越南投资的重点方向。业界普遍认为,中国企业到泰国和越南投资制造业,主要目的是为了向美欧市场出口。那么事实究竟如何?货物贸易的数据可供参考。

中国是泰国和越南的第一大贸易伙伴。2010至2021年,中国对泰国的出口额从197亿美元增长到694亿美元,累计增长137%;对越南的出口额从231亿美元增长到1379亿美元,累计增长121%。自2010年起,中国对越南的出口额就超过了泰国,到了2021年中国对越南的出口几乎是泰国的两倍,越南从中国的进口额超过了当年越南GDP(3626亿美元)的三分之一。

泰国和越南的经济体量是无法完全消化这么大的进口量。那么,中国对越南、泰国的大量出口,最终去向何方?

我们来看看三国对美国出口的情况。

根据联合国贸易数据库(COMTRADE)的统计,受特朗普加征关税和新冠疫情的影响,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在2019和2020年出现断崖式下跌,从2018年的超过5600亿美元减少至2020年的不足4600亿美元,在2021年又巨幅反弹至略高于5400亿美元。可以看到,这几年中国对美国商品出口的波动性明显加剧。反观泰国和越南,它们对美国出口的规模虽远不及中国,但均保持稳定的增长,2019年起更出现加速增长态势。2021年,泰国和越南对美国货物出口总额分别为约500亿美元和约1100亿美元,分别较2012年增长了85%和450%。

再来看看出口欧盟的情况。剔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最严重的2020年,三国对欧盟的商品出口近十年都处于上升通道,其中中国的增幅最大,从2012年的约3700亿美元增长到2021年的约5600亿美元;越南的增长最为稳定,2018至2021年基本保持在450亿美元的水平;泰国的出口量最少,近五年在260亿美元附近波动。

对比美、欧两个出口市场,我们可以推定,如果说泰国、越南对美、欧的出口是对中国出口的替代,那么泰国、越南在美国市场对中国的替代作用大于在欧盟市场的替代作用,或者说,中国商品通过泰、越转出口美国的规模要大于转出口欧盟的规模。下面我们通过出口商品的构成来进一步寻找答案。

我们来看看中、泰、越三国的出口商品种类。

根据COMTRADE的统计,中国对美、泰、越的出口商品构成和泰、越对美的出口商品构成有很多交叉与重叠。例如,电子设备、机械是中国2021年出口美国最多的商品,也是中国出口泰国和越南最多的商品,又是泰国和越南出口美国的大头,中国通过泰国、越南转口向美国出口这些商品的可能性很大。

又比如,家具、灯箱、预制建筑是中国出口美国的第四大商品,是越南出口美国的第二大商品,中国的相关产能转移到越南可能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主要原因。

中国还可以向泰国和越南出口原材料或中间品,由泰国和越南做成最终产品后再出口美国。例如,中国向泰国出口的钢铁可用于制造出口美国的汽车;中国向越南出口的针织或钩织面料,可能成为输美服装的原材料。

总之,泰国和越南已经成为中国一些输美产品的中转地或生产地,构成中国对美国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A股上市公司投资泰国或越南的案例看,大部分公司也都将“规避美国贸易措施”列为产能转移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金固股份(002488)于2012年公告在泰国投资建设钢制车轮生产项目时,即将规避美国对中国钢制轮毂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明示为主要原因;春光科技(603657)在2021年3月完成的关于增资越南子公司CGH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提到“中美经贸摩擦对中越经贸关系也产生一定影响,许多中国国内对美国出口的企业为规避高额关税纷纷来越南投资建厂或增加投资。”

那么,泰国和越南凭什么成为中国产品的中转地或生产地呢?

投资法制环境比较

自贸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的多少体现了一国的对外贸易自由度和便利度,对进出口企业的成本和收益有重大影响,因此是吸引制造业投资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越南目前东盟国家里面签订自贸协定最多的国家,共签订并生效了16个自贸协定,包括与美国、欧盟和脱欧后的英国的自贸协定。在自贸协定的促进下。越南的进出口总额从2007年的1113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5172.6亿美元,增长了五倍。

泰国目前已签订并生效的自贸协定有14个,正在谈判的有8个(包括与美国、欧盟的协定)。2021年,泰国的自贸协定优惠利用率达到78.2%,受惠出口额达763亿美元,创六年新高。

泰国还是美国普惠制(GSP)的最大受惠国。2020年,泰国按照普惠制待遇向美国免税出口商品达38亿美元。

除了免税待遇,我们还要关注免税待遇适用的原产地规则。美国的进口原产地规则要求进口产品在出口国产生的价值不低于35%,泰国、越南对美国的出口都适用这一比例。而越南-欧盟自贸协定规定,来自越南的产品所含的非越南产材料的价值不应超过产品出厂价的10%或者重量不超过产品总重的10%。

因此,现实中,并不是自贸协定缔约国的所有产品都能够享受关税优惠的。根据WTO的统计,2019年,泰国对美国出口的非农产品,享受免税待遇的货值占比78.7%,对欧盟出口的非农产品享受免税待遇的货值占比47.6%;越南对美国出口的非农产品,享受免税待遇的货值占比51.7%,对欧盟出口的非农产品享受免税待遇的货值占比71%。同期,泰国出口的非农产品,在美国适用的平均税率是2.1%,在欧盟适用的平均税率是2.7%;越南出口的非农产品,在美国适用的平均税率是6.5%,在欧盟适用的平均税率是4.0%。可以看出,泰国出口美国,享受的税收优惠似乎更明显;而越南出口欧盟,享受的税收优惠更多。

根据上述原产地规则,将原材料或半成品在泰国或越南进行简单加工或组装再出口美欧是不能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需要在出口国有实质性的生产。要开展实质性生产,外资准入是第一道门槛。

外资准入制度

泰国的对外开放较早,外资准入制度较越南略为宽松。

1999年生效的泰国《外商经营法》就开始实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此后还先后三次对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进行削减,降低外商投资的门槛。另外,泰国实行“先照后证”制度,无论任何行业的外资企业,都可以先注册公司,再按需要申请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在出资方面,泰国实行“授权资本制”,企业可以在三年内按照运营资本的需要分期缴纳注册资本。最后,泰国的外资准入管理集中由商务部下属商业发展局负责,公司注册、限制类行业的经营许可申请都由这个部门受理,办事流程比较一致和透明。

越南直到2020年的新版《投资法》颁布才开始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但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数量仍然远远多于泰国。越南实行“先证后照”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先办理项目批准,获得投资政策批准书和投资注册证书,才能办理公司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实缴制”,必须在注册后90天内缴足。越南的外资准入审批,根据投资规模和选址不同,由不同级别的部门负责,给投资者造成较大的不便。据越南《投资报》2021年12月27日报道,越南工商会的调查表明,行政手续审批不便仍然是越南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障碍。

投资优惠

东道国的税收优惠是外国投资者最感兴趣的因素之一。泰国和越南都通过优惠待遇吸引外商投资,这些措施都集中在税收减免方面。

在泰国,投资促进优惠(俗称“BOI”)是最主要的投资优惠措施。获得BOI批准的投资项目,最长可享受“13免5减半”的企业所得税(正常税率为20%)减免待遇。其他税收优惠还包括投资者分红免征预提税,进口机器、原材料减免关税,运输、电力和用水成本双倍抵减应税所得,生产设施的建安成本按125%抵减应税所得等。例如,通用股份(601500)于2019年4月收到BOI促进证书,获准享受“8免3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在越南,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适用10%、15%或17%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正常税率为20%)甚至享受最长“4免9减半”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待遇,用于研发、完成出口合同、生产软件产品或形成固定资产的进口货物也可免征关税。例如,龙磁科技(300835)2021年年报披露,越南龙磁公司从投资项目取得收入起,享受“4免9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然而,对投资者而言,相对于优惠税率等“硬待遇”,非税收优惠、受惠条件等“软条件”是更能影响投资决策的因素,而两国在这方面的差异更加明显。

泰国提供更丰富的非税收待遇,外资持股自由、土地所有权、外籍员工就业便利等尤其对外国投资者具有吸引力。而越南只提供土地租金减免的待遇。

在受惠条件上,对于可享受优惠待遇的行业,越南法律只列出了九大类57个小项,而泰国的投资促进委员每年会公布新的投资指导目录,其中列出超过300个可享受投资优惠的细分行业,并且还详细说明审批的部门、流程、所需文件和时限,而且申请过程可以全部使用英文。

对外国投资者来说,泰国的投资优惠更容易理解,申请起来也更方便。

在鼓励投资的重点领域方面,两国也出现方向性差异。今年8月初,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批准了几项新的优惠行业,旨在吸引新技术应用方面的投资,这些新的优惠行业主要包括高精密机器、设备和部件的制造和维修(8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增材制造(additive manufacturing)(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采用微技术(microtechnology)的电子部件的生产(8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而今年上半年,批发零售业首次超越加工制造业成为越南吸引外商投资项目数量最多的行业。

外汇管理

开展跨国投资和运营,汇率是不能忽视的因素。

泰国和越南都以美国为主要出口市场,本国货币兑美元的汇率因而至关重要。

从过去十年来看,美元兑泰铢的汇率波动明显,三次触及1:36.49的高点,又三次抵达或接近1:28.64的底部,波动幅度接近30%。美元兑越南盾的汇率相对稳定得多,基本处于明确的上升通道,从1:20790升至1:23673左右,升幅接近14%。这从一个方面解释了过去十年越南对美国的出口总额远高于泰国的原因。

为什么两国的汇率走势差异这么大?这与两国不同的汇率管制手段相关。

泰国实行自由市场汇率制度,汇率由市场决定,泰铢也可在市场上自由兑换,央行只在货币市场出现剧烈动荡时才进行干预,因此泰铢汇率对各种影响因素十分敏感,同时也更直接地反映泰国的经济和政治状况。

越南实行外汇管制,越南盾与外币不可自由兑换。2016年以前,越南实行固定汇率制。2016年年初,越南引入新的汇率管理机制,以越南央行每日公布“中心汇率”取代长期实行的固定汇率机制,商业银行在中心汇率基准上下浮动3%确定各自的汇率价格。越南央行还通过货市政策(利率和信贷)、汇率政策、央行入市买卖外汇、窗口指导等多项政策措施稳定汇率。

最近四年,越南盾兑美元比价年均贬值1%至2%。严格的外汇管制制度维持了越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了越南的出口增长,但同时也招致了美国的不满,引起了针对越南货币操纵的301调查案。

土地制度

制造业需要使用土地。两国的土地制度也差异很大。泰国传统上是一个小农经济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了维护本国农民的利益,法律对外国人拥有土地的权利进行严格限制。一般情况下,外资持股超过49%的企业只能通过租赁获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最长30年,可续租30年。符合一定条件的,如投资4000万铢以上、获得BOI优惠或者选址在IEAT工业区内,可以购买土地并永久拥有。

越南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土地公有制,任何个人或机构都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点与我国是一致的。外资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途经包括由政府划拨、向政府租赁和向工业园区运营方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0年,特殊项目不超过70年。

无论是土地所有权还是使用权,泰国和越南的工业用地价格都在持续上涨。今年一季度,越南胡志明市的工业用地平均租金就达到每平方米190美元(超过人民币84万元/亩,河内的租金大约在每平米180美元(超过人民币80万元/亩),附近较落后的义安省,租金大约在每平米60美元(约人民币27万元/亩)。

泰国的工业园区有近60%位于东部省份(EEC),包括春武里、罗勇、北柳三个府。据成交案例反映,这三府工业用地的平均价格从2010年的约230万铢/莱涨至目前的450万铢/莱(约人民币38万元/亩),年均最大涨幅超过18%。而今年7月初,泰国财政厅宣布上调全国土地评估价标准,平均上调8%,春武里府更上调近43%,这一评估标准将作为征收土地交易税费的基准。

作为对照,2022年6月,广东、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的工业用地成交均价分别为73万元/亩、36万元/亩、26万元/亩、9.6万元/亩、8.8万元/亩。泰国和越南的用地成本优势已不明显。

地价上涨也不完全是坏事。在泰国,在热门园区购买土地,是一项不错的投资。例如,今飞凯达(002863)在2018年收购了泰国沃森制造公司的股权。沃森制造当时唯一的资产是位于泰国罗勇工业园内的一块约42莱(约100亩)的工业用地,是收购定价的最主要依据。这块地于2013年购买,账面值8858.42万铢,2018年的收购评估值是15592.27万铢,增值率达76%,平均每年增值15%。

劳动用工

制造业同样需要大量劳动力。我们来看看哪个国家的劳动力更有优势。

泰国和越南都有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水平依地区而不同。目前泰国的法定最低工资约合220至236美元/月,越南的法定最低工资约合140至202美元/月,泰国略高。

在工作时长方面,两国均规定一般工种不超过8小时/日、48小时/周。对于危险工种,泰国规定每日工作不超过7小时,每周不超过42小时;越南则为6小时/日和36小时/周。

泰国劳动者每年享有不少于13天的法定假日,在为同一雇主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每年还可享受至少六天的带薪假期。越南每年有11天的法定假日,一般工种的职工每年可享受最少12天的带薪假期。

两国的加班工资标准基本一致,即工作日加班、周末加班和法定假日或带薪假期加班的工资标准分别为正常工资的1.5倍、两倍和三倍。此外,越南还规定夜间加班有权获得正常工资130%的加班工资。

离职补偿方面,泰国的劳动者为同一雇主正常工作不少于120天的,在离职时有权获得补偿,补偿标准为30天到400天工资,依连续雇用年限而定。越南法律规定,劳动者须为同一雇主正常工作不少于12个月才有权获得离职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然而,除了工资待遇等用工成本外,投资者更应关注劳动生产率。

东盟秘书处2021年7月公布的东盟劳动生产率研究报告表明,2018年,泰、越的劳动力人均年度产出分别为30,840美元和12,740美元,泰国的生产率是越南的2倍多;1971至2018年间,泰国劳动力人均年度生产率提高了3.44%,而越南提高了2.81%。可见,泰国的劳动力素质更高,生产率更高,性价比更高。

随着外国投资的涌入,两国都在一些局部出现“用工荒”。在越南,韩、日大品牌一旦在某个园区落地,一定会吸引当地甚至周边省份的大量劳动力,导致当地工资飞涨而劳动力不足。在北部一个很不发达的省,2020年的时候月薪500美元可以很容易招到工人,而现在当地建了一些日本的工厂,中资企业出500美元已经很难招到人了。在泰国,政府最近预测至少需要新增50万工人。

在本国劳动力不足的形势下,对外国人就业的限制程度将决定企业补充劳动力的难度。越南法律严格限制劳务工人的输入,只允许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专家和技术人员入境就业。泰国也限制外籍普通劳工到本国工作,原则上只欢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投资者,但同时又允许从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这四个周边国家引进劳务工人。因此,在泰国的工业区内,中资企业雇用这四国劳工的情形十分普遍。

投资者权益保护

投资者在东道国实际投入资金后,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就成为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

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并未有统一的标准。为便于比较,我们可以参考世界银行的营商便利度指数。世界银行自2002年起就对全球大多数经济体进行该项评分。

根据最新的2020年度评分结果,在190个经济体中,泰国总成绩排21名,越南排70名。在“保护小股东”和“合同执行”这两个细分领域,越南的排名也落后于泰国。尤其是在“合同执行”指标上,根据模拟案例得出的争议解决所需时长,泰国比越南多5%,而越南的争议解决成本占争议金额的比重却比泰国高出近一倍,显示越南的争议解决成本更高。

由于外国投资者相对东道国政府的弱势,投资者与东道国的争议解决情况更值得关注。《关于解决国家和其他国家国民投资争端公约》(简称“《华盛顿公约》”)是关于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争端的最重要国际条约。根据该公约,投资者有权将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投资争议提交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调解,东道国政府有义务执行调解或仲裁的结果。目前,泰国签署了该公约但至今未批准。越南没有签署该公约。但泰国和越南与其他国家包括中国签订的投资协议,一般都允许投资者将与东道国政府的投资争议提交国际仲裁。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UNCTAD)的统计,迄今泰国政府作为一方与外国投资者发生争议的案件一共有两起,分别涉及德国和澳大利亚投资者,其中涉及德国投资者的案件已结案,投资者胜诉。而越南政府作为一方与外国投资者发生争议案件一共有八起,分别涉及韩、英、美、荷、法国投资者,其中中止一起、和解一起、裁决四起,在裁决的案件中,越南政府胜诉三起,投资者胜诉一起。可见,外国投资者与越南政府的投资争议更多,而胜诉概率更低。

贸易制裁风险

解决了在泰国或越南的生产问题之后,投资者要关心产品能不能顺利出口到欧美市场。这里涉及遭遇贸易制裁的风险。以美国市场为例,第一类贸易制裁是反倾销、反补贴(俗称“双反”)措施。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的统计,泰国和越南产品至今分别遭受了美国56次双反调查,其中19次是泰国和越南产品共同作为被调查对象。两国遭受的美国双反调查数量的第一个高峰出现在2012至2014年间,第二个高峰出现在2019至2021年间,而且案件总数比前一个高峰多。这与泰越近年对美出口激增的趋势十分吻合。

第二类贸易制裁是反规避措施。根据WTO规则,为了防止出口商规避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进口国还有权对出口商通过第三国转口等行为展开反规避调查。以美国为例。美国自2016年起依据《2015年海关执行和保护法》开展反规避调查,迄今一共发起了68个调查,大部分是针对中国产品通过第三国规避双反措施的。其中,涉及以泰国作为中转国的案件有10起,涉及以越南作为中转国的案件有9起。

越南还面临第三种也是更严重的贸易制裁措施,就是美国的301调查。美国近年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对某些国家实施特别关税或其他限制措施,以保护美国产业免受所谓“不公平贸易做法”的损害。迄今为止,美国一共发起了六起301调查,其中欧盟遭遇两起、中国遭遇一起。而越南独占两起,都在2020年10月发起。越南遭受的第一起301调查是关于越南向美国出口非法砍伐的原木,另一起是关于越南操纵汇率导致越南盾被不合理地低估。两起案件都由美越双方政府签订协议而结案。关于第二起案件,美国财政部与越南央行于2021年7月19日达成协议,越南承诺继续改善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并提高汇率的灵活度,而美国同意暂不对越南采取制裁,但将保持对越南履行承诺的密切监督。

如前文所述,越南的汇率是受到政府严格控制的,汇率在政府控制下持续贬值是越南遭受美国301调查的主要原因。我们看到,今年1月底开始,越南盾兑美元又进入了快速贬值通道。越南是否会再次招致美国的301调查甚至制裁?投资越南的中国企业需保持警惕。

基于正确认知的理性选择

综合上面的比较,我们可以说,作为中国产品的中转地和生产地,泰国和越南各有特色、互有长短,无法简单地做出孰优孰劣的评定。而中国投资者对这两个国家也各有所好。例如,同为宠物食品的制造商,乖宝股份和佩蒂股份(300673)即作出不同的选择。2015 年8 月,乖宝泰国有限公司成立,从事宠物食品的生产和销售,2021年度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8,394.9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288.84万元。2013年4月,佩蒂股份设立越南好嚼有限公司,从事宠物食品的生产和销售,2021年度越南好嚼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0,335.3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875.88万元;2017 年 3 月,佩蒂股份的另一家子公司越南巴啦啦食品有限公司成立,同样从事宠物食品的生产和销售,2021年度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3,950.9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002.94万元。

对投资目的地的选择,即体现了投资者的经营战略,也反映了投资者对目的地投资环境尤其是法制环境的理解和判断。唯有全面、深入和辩证地认识和了解目的地的投资环境,才能做出最切合投资者实际、最符合投资者利益的选择。对于泰国和越南,中国投资者也应有这种思路。

(作者系恒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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