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山海/文 近日,国家卫健委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加速药师法立法进程的建议”时明确表示,将加快推动立法进程,推动药师法尽快出台。
医药不分家,规范的医疗行为离不开合理的用药。保障合理用药除了寄希望于医生精良的技术和良好的责任心,一支强有力的药师队伍也必不可少。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用药是一门学问,诸如给药方式,给药时间,和什么药物可以搭配,搭配后是协同还是拮抗等问题,都可能改变用药效果。但是,这些非常专业的药学知识,仅仅靠医生和护士是很难指导患者完成的。特别是对于一人罹患多种疾病的情况,服用药物种类繁多,处方出自不同专业的医生之手,如果得不到科学合理的用药指导,药效可能受损,甚至导致更严重的伤害。
因此,药师队伍建设是现代化医疗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称其与医生、护士三足鼎立不为过。但因为观念问题,中国的药师基本上就相当于药柜发药员,对于大处方或不合理处方都没有拦截的底气,这也是中国“荣登”世界第一用药大户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对于药师的队伍建设,很早就纳入了医疗改革的计划中。早在1994年,相关部门就制定和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年又制定和颁布的《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9年颁布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不断完善药师队伍建设,制定了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2013年6月颁布实施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更是明确了执业药师的职责,包括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以及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等。
在这些制度的推动下,中国的药师队伍建设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整体发展规模还不尽如人意。统计数据显示,美国平均每万人口的执业药师数目为10人左右,而中国对应的数字是不到3人。其中注册于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几乎占注册总数的90%左右,医疗机构中药师数量之少,确实非常严重。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培训机制不完善,考试内容与工作内容脱节。由于执业药师的考试大纲固定,通过死记硬背习题就能通过考试,但对具体工作帮助不大;二是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是来自化学、生物学、临床医学、中医临床等专业毕业生,导致中国执业药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参差不齐;三是对执业药师的配置没有硬性的规范化建议,并且其劳动价值得不到体现,医疗机构对于药师建设缺乏兴趣。
拟议中的《执业药师法》对于药师的培训,药师服务费以及药师的职责问题都将有非常明确的界定,相信它的推出可以改变执业药师目前稍显尴尬的位置,为推动医院的合理化用药发挥积极的作用。
(作者系应急管理部应急总医院医务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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