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一帆 公募基金助力个人养老金投资再下一城。
6月24日,证监会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明确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的产品范围、产品标准要求、流程等具体业务细则,是继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业务顶层设计后,首个公开征求意见的配套实施细则。
对此,汇添富基金相关人士6月29日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暂行规定》的发布,表明三支柱建设的配套政策正在加快落地。文件明确了政策适用范围和业务开展原则,并对个人养老金业务提出了长期性、安全性、独立性的要求,有利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真正落实,为公募基金行业参与三支柱建设指明了方向。
全球范围内,共同基金始终是养老金投资主力军;而在国内,公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类养老金总规模已达4万亿元,占我国养老金委托投资总规模的50%。业内普遍认为,建设好养老金第三支柱,是时代赋予公募基金行业的新使命。
值得一提的是,申万宏源分析师邓虎在研报中指出,《暂行规定》明确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和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等特点的普通公募基金都能作为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因此短期养老FOF可能会有先发优势。
“无论是养老目标基金还是其他类型公募基金,都是为了丰富个人养老投资的选择,最终目的是为了服务个人的养老投资需求,因此重点都需要符合个人养老投资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要求。”华夏基金相关人士6月29日向记者表示。
产品、机构均设较高参与要求
作为我国发展个人养老金投资的重要参考,在发达国家市场,养老目标基金一直是养老金投资的主要产品载体。目前,经过多年的发展实践,国内相当数量的公募基金公司亦积累了管理养老目标基金的丰富经验,也为市场带来了一批长期业绩相对良好的产品。
为了确保个人养老金投资稳妥起步,此次发布的《暂行规定》对产品提出了较高要求,拟先行纳入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未来,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逐步推开,证监会将进一步扩充产品范围,将逐步纳入更多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合规稳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公募基金。
文件中还明确表示,证监会将对相关产品名录进行动态管理,每季末在官网、基金行业平台、信息平台等更新个人养老金的基金名录。
“《暂行规定》将在未来大大扩展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公募产品范围,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多样的选择。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将长期资金引入资本市场,优化投资者结构,促进市场长期稳健发展。”汇添富基金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根据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按《暂行规定》要求符合条件的养老目标基金共有86只产品,总规模为712.05亿元。从数量来看,华夏基金、南方基金和工银瑞信基金旗下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列首位,分别保有5只,其次则是嘉实基金和华安基金,均有4只产品符合要求;而从总规模来看,交银施罗德基金位列榜首,符合要求的养老基金规模达到225.48亿元,随后则是浦银安盛基金和兴证全球基金,符合要求的养老基金规模分别为54.13亿元和51.34亿元。
而在基金销售机构上,《暂行规定》指出,机构需满足“最近4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其中个人投资者持有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要求。与产品同样,销售机构也将实行同产品一样的名录管理,每季度定期更新名录。
汇添富基金表示,《暂行规定》对基金销售机构在经营状况、内控合规、考核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并要求对个人养老金基金设置专门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豁免申购费,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费率优惠。这些规定既延续了要求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也体现了对投资者长期利益的保护,是我国资本市场人民性的重要体现。
邓虎亦在研报中称,单独份额设立和较低费率体现了个人养老金产品社会性的特征,承担了社会责任的同时也通过低费率增强了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吸引力。在此基础上,建议新设份额还可以在机制上可以参考银行理财养老产品所体现出的人性化色彩,如设立合理的大额支出提前赎回机制。
公募摩拳擦掌布局养老FOF
《暂行规定》中对养老FOF的参与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而普通公募基金的参与要求则并未明确指。因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符合条件的养老FOF产品将具有先发优势。
实际上,在养老目标基金上,多家大型公募早已布局多年。
据广发基金介绍,公司目前共有7只养老目标基金,包括权益中枢分别为10%、20%、25%、50%的4只目标风险养老FOF基金,以及3只目标日期基金,分别针对75年左右、80年左右、90年左右出生的投资者,布局了结合他们不同的退休日期的目标日期养老FOF基金,覆盖2035、2040、2050三个退休期间,可对接不同年龄段客户的养老需求。
南方基金相关人士6月29日告诉记者,“公司持续深耕养老领域已近20年,截至目前,公司在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的养老FOF上的布局较为完善,管理的各类养老资产规模逾3500亿元。”
在产品体系上,汇添富基金也介绍称,公司产品涵盖了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等各类型产品,截至2021年末,已成立7只养老目标基金,涵盖目标日期、目标风险策略。
华夏基金亦表示,自2018年成为境内首批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以来,公司全面布局以FOF模式运作的养老目标风险基金和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两大产品线。目前华夏基金已经成立11只养老目标基金,是境内拥有养老目标基金数量最多的基金管理人,截止2022年一季度末,华夏养老目标日期系列基金规模市占率行业第一。
在研究团队方面,博时基金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麦静6月29日向记者透露,公司在2016年成立多元资产管理部,专门负责FOF投资。目前多元资产管理团队共8人,团队成员平均投研经验8年,在大类资产配置和基金优选方面经验丰富。
值得关注的是,邓虎在研报中指出,目前养老FOF已经逐步摸索出相比于普通公募基金所更适应养老投资业务的特色和风险收益特征,即使面临普通公募基金的同台竞技也不惧挑战。
其表示,从2021年数据来看,在偏债型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上,与数量更多、表现分化也越大的固收+基金不同,固收+FOF的风险收益特征更加聚拢,产品之间的分化较小,降低了投资者选择产品的难度,也降低了投资选错产品可能在收益上的带来的风险,而这种稳定性正是固收+的客群所看重的特征。
而在偏股型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上,相比普通主动权益基金,平衡型或权益型养老FOF提供的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独特,其降低了A股的高波动,增强了投资者体验,降低了投资者选错基金带来的大幅回撤风险。
”未来普通公募基金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后,可以与养老FOF形成差异化竞争与合作格局。一方面,如果直接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需要形成更加稳健的投资风格、更加明确的投资策略、更加长期的投资理念,从而匹配客户的养老投资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成为养老FOF的底层工具,间接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麦静表示。
投资者教育成发展基石
在华夏基金相关人士看来,个人养老金业务,将成为公募基金发展新的蓝海“《暂行规定》对于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业务的整体职责、信息提示、账户说明、宣传推介、投资者教育、适当性管理等内容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引导基金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全面、便捷的服务。”其表示。
中信建投研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国内第三支柱合计规模约1579亿。其中以养老目标基金为主,占比约74%,截至2021年末,国内已成立174只养老目标基金,规模超过1151亿元。而在未来,根据中信建投测算,国内第三支柱下的公募基金市场将迎来15.6万亿的规模。
在此环境下,如何对个人投资者养老规划开展一系列服务,成为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
在南方基金人士看来,养老产品投资周期长,既是投资上的优势,但同时也是营销上的弱点,这就使得投资者需要十分信赖资管机构才能去配置。
“首先,需要通过较长时间的优良净值曲线,获得客户的信任。养老投资者注重长期的稳健增值,关注风险可能超过回报,因此,在产品设计和实际投资决策上,特别要规避可能造成客户不信任的极端回撤,这个需要投资上要相对均衡,而不能过度依靠单一资产或者单一行业。”其表示。
南方基金人士补充指出,公司在推广的产品适配性上也要严格把关,需要更加关注产品风险等级和客户实际需求的匹配,更加关注客户的实际保值增值,而非为了短期规模而将不适合的产品推送给客户。以目标日期养老FOF为例,为了确保产品属性和客户需求匹配,应该建议客户按照自己实际退休的年龄进行具体目标日期养老FOF的选择,而目标风险养老FOF,则需要坚持高风险品种对应青年养老投资者,中风险品种对应中年养老投资者,而低风险品种对应临近退休的养老投资者。
值得一提的是,有机构观点认为,第三支柱未来是否能够做大,核心观点主要是观测相关税收优惠(尤其是资本利得税)等政策的发酵,以及人群覆盖面是否扩大(不仅限于纳税人群)。
对此,麦静坦言,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提升客户的养老投资需求确实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我国个人直接税率很低,缴纳个税的人群在总体在职人群中占比尚不足5%,因此单纯依靠税优政策的激励作用比较有限。
“未来税收优惠等相关配套细则的出台,肯定会进一步促进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开展,但目前我们认为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投资者教育工作,即如何增强个人养老投资意识,如何将传统储蓄养老、养儿防老等养老意识转变为投资养老。此外,如何在个人养老投资中,帮助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意识,如何通过产品或制度设计,帮助投资者更好实现长期养老投资也十分重要。”华夏基金人士表示。
除此之外,麦静亦指出,根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目前符合要求的产品数量和类别都还比较少,限制了投资人的选择范围,这也激励从业者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布局更多契合养老金投资要求的产品。
“目前《暂行规定》仅对其他类型基金提出定性要求,但市场普遍认为未来其他类型基金的纳入门槛应该会比养老目标基金更高一些。不久前,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大中低波动型产品开发创设力度,开发适配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基金产品’,预期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含权益属性且具备中低波动特征的、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基金产品推出。”华夏基金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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