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越坤 民企债券融资再迎监管支持政策。
2022年6月29日,证监会官网披露,决定进一步降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成本,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应免尽免,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目前,交易所市场上市挂牌环节已暂免各类费用。
此次,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暂免收取债券交易经手费、结算费和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服务费。费用减免政策实施后,交易所市场各业务环节均不收取民营企业债券有关费用,预计年均减免金额达1.6亿元。
证监会称,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凝聚各方合力,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积极作用。
频获关注
今年以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获得高度关注。
2022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
随后,3月27日,证监会宣布将推出七大政策措施,以拓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其中包括“发挥市场化增信作用,鼓励市场机构、政策性机构通过创设信用保护工具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尽快推出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业务”。
5月11日,证监会表示,交易所债券市场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以稳定和促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证监会介绍,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负责实施,通过与债券承销机构合作创设信用保护工具等方式,增信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竞争力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战略方向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日前,首单项目已落地,由专项支持计划与金融机构联合为“GC晶电01”提供1亿元增信支持,助力企业债券融资5亿元。“GC晶电01”是由民营上市公司晶科科技发行的乡村振兴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绿色碳中和光伏电站项目。
持续萎缩
为何针对民企债券融资的政策支持不断?
东方金诚表示,主要背景在于,2018年民企债券“违约潮”之后,民企债净融资显著恶化。此后尽管中央和监管层面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的表态不少,但落地性强的举措有限,债券投资人对民营企业的信心未能得到有效恢复。
此外,东方金诚统计,近4年来,民企债净融资持续处于萎缩状态,民营企业加速退出债券市场。截至2021年末,民企债券存量规模已不足9000亿,占信用债存量规模的比重仅约为3%,这与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不相匹配,亟需出台更为有力的政策措施,助力民企债走出融资困境,提升债券市场对民企融资的支持力度。
而对于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不畅的原因,东方金诚也表示有三大关键梗阻:
第一,是民营企业信用资质相对较弱,且从信用传导链条来看,当信用环境收缩时,民营企业受到的冲击相较国有企业更快、更大,债券违约风险显著高于国有企业;
第二,是民营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不佳,这实际上是债券市场整体面临的问题,但因民营企业信用资质较弱,投资人对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更高要求,而近年频繁发生的民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加剧了投资人对民营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疑虑;
第三,是从市场体制机制上看,当前我国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和违约处置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投资人“踩雷”后大概率会颗粒无收或即便有所回收但旷日持久,从而加剧了投资人对违约风险较高的民企债的规避情绪。
如何破局?
对于民企债市场未来存在可能性,近日中信证券明明研究团队研报认为,第一种,未来发债民企头部化,只有少数优质民企能保留发债渠道。类似华为、吉利、比亚迪等头部民企能够凭借自身的经营优势继续维持发债渠道,而为数不多的存量民企也将逐渐淡出市场,未来的民企债市场规模将比较受限,且集中度很高,非一线民企很难有机会开拓这一融资渠道。按照当前债券市场自发的运行规律,这是比较有可能形成的局面。
第二种,老路重走,大量良莠不齐的发行人再度涌入债券市场,酝酿下一轮信用风险。第三种,民企债基础设施完善,优质民企自主发行、二线民企凭借增信发行,逐步做大民企债市场,修复广义民企的融资功能。
东方金诚表示,从政策导向来看,未来民企债券融资困境将从两个方面逐步破局。一是完善债券市场体制机制建设,为优质民企发行人实现自主发行创造更好的制度基础;二是对于信用资质相对较弱的民企发行人,通过信用保护工具等为其提供增信,投资人可综合考虑增信措施后做出市场化投资决策,从而激活弱资质民企融资,形成良性循环。此次专项支持计划的推出,即与政策导向一脉相承,反映出政府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的强力支持态度,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改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环境。
对于推动民企债发行的政策建议,明明研究团队认为,“一是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优先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发债募集资金。二是进一步优化融资服务机制,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纳入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提高融资效率。”
“三是发挥市场化增信作用,鼓励市场机构、政策性机构通过创设信用保护工具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尽快推出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业务。”
“四是便利回购融资机制,适当放宽受信用保护的民营企业债券回购质押库准入门槛。五是鼓励证券基金机构加大民营企业的业务投入,将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专项业务排名中纳入民营企业债券相关指标。六是加强宣传推介力度,组织主动上门送政策活动,推动投资机构与民营企业“面对面”交流,增进共识与信任。七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民营企业债券全流程信息披露。”
此外,东方金诚也表示,民企债券发行困境由来已久且成因复杂,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突破,也绝非单一政策工具可以解决的问题,需要政府层面、金融机构层面和企业层面的共同努力,配套政策措施必不可少,激发微观主体积极性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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