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克力:何觅“创新源”?

朱克力博士2022-06-11 16:49

作者:朱克力博士,国研新经济创始院长、新经济智库(CiNE)首席研究员、湾区新经济院长

想开启下一轮经济发展潮流的闸门,钥匙在哪里?对处于转型之中、正在重新构筑核心竞争力的中国经济来说,这个问题的确迫待求解,其答案亦亟需实施。

过去,以“摸着石头过河”为特征的实用主义经济思想,对于告别贫困、走向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如今也面临走至“深水区”的新挑战,从而难以再像“浅水区”那样有效应对内外变局。用诺奖得主斯蒂格利茨的话来说,当“过河”已过半,对河的彼岸也看得更清楚了。言外之意是,可以制定出更为明晰的改革与发展思路。

的确如斯翁所言。作为新兴市场国家,在试图“赶超”发达国家的同时,自身亦面临流行称为“中等收入陷阱”的结构性风险。这是已被拉美、中东的历史所说明的发展经济学难题。而要越过这一日益逼近的重大陷阱,必须果敢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来驱逐“魔咒”,取下这柄高悬于当下经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一、寻找创新的动力源

应该说,知识界出于公共利益而达成的默契是可观的,对此已存在不少认知上的共识,但依然缺乏真正除旧革新的行动性合力。仅从观念来说,仍不可避免地有着较深的分歧和障碍。

对于中长期的改革与发展,本已凝聚了诸多的真知灼见。举例而言,共识中就有这样的观点:提高投入要素的使用效率,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强化创新和转向高价值的服务业,使经济增长获得新动力。亦即,通过TFP(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的提高,助力避开“中等收入陷阱”。

类似看法,也在不少经济学家的阐述中可见。比如,笔者曾与社科院张平教授对话,面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这个经济学界讨论的问题,张平旗帜鲜明地指出:产业的结构本身并不重要,关键是产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其基本观点是:“调结构”永远都是“机制”重于“结果”。这位来自官方智库的经济学家担忧“调来调去,最后看到的是利益集团越来越强大,结构却越来越扭曲”。

这种担忧决不是多余的。倘若说,过去各地看的主要是GDP总量指标,那么,如今却变成了更细的产业指标。表面看,这只是指标模型的变化,背后却是从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转向了直接指定产业技术路线。这如何不是危险所在?

试想:GDP有一种综合性因素,导致很多激励上的“政策相容性”。如果把它拆分为七八个所谓产业指标,就意味着彻底走入纯计划经济时代。这就是为什么说,结构变革千万不要再去陷入所谓的产业当中。产业应该怎么发展,难道是由官方指定说要发展多少个重工业、发展多少个光伏产业、发展多少个LED吗?如果一个省份全都搞某个产业,然后一好全好,一不好全不好,这种风险不可谓不大。

正因如此,调结构的核心问题并不在于结构本身,而在于如何强化机制。惟有持续进行体制机制的改革,才能给技术创新和劳动生产率提升带来有效保障。应当说,制度比人更重要,机制比结构更重要。偏离市场机制的做法不可靠,强行扭成的结果则不可信。或许结构调整本身就是一个悖论,毕竟,并不存在人为设计的最优结构。

这时候,可以通过一个称之为“创新力迷局”的视角,来说明这个问题——为何创新力不足?人们对此可能会强调不同的方面。比如有的说,国人对知识产权重视不够;或有的会讲,国内的科研与企业是“两张皮”;也有人则认为,是由于国家投入资金不足。

真的是投入不足引起的创新乏力么?事实远不是这样。问题并不完全出在投入的量多量少,而是有着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导致这些科研经费的投入与产出比不高,效率低下,浪费严重。这是有绩效评价作为依据的,广为公认的重要指标是ESI论文数量及引用率,尤其是科研成果在引用率上的滞后,足可窥其一斑。

关于创新投入的效率问题,经合组织(OECD)的看法是,一些国家在创新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但部分浪费了;官方选择的扶持对象和市场脱节,有些成果没有价值,仅仅依靠拨款存在;官僚作风脱离实际指导创新的方向,并带来大量的资助,注定结果不会好到哪去。其结论是,应该放宽对企业的管制。

换句话说,来自结构性、体制性的因素,日益制约着这个国度的创造力积累和发挥,阻碍着经济社会“质”的进步(而非“量”的堆砌)。要想避免“创新”流于口号,绝不能寄望于加大经费投入,而是应找到推动创新的动力源在哪里。

在此,我想将本文基本结论先予明确:惟有改革才能为创新开山辟路、保驾护航,惟有减少管制、打破行政垄断、放开市场,方可再度激活和释放社会活力。

虽说从逻辑上讲,这当然不是什么新鲜的结论,仅仅是常识而已,常识又何来新鲜的呢?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让常识真正成为经济社会运转的支配性力量?若不将此作为努力的方向,对许多问题的认知就会一叶障目,容易受到蒙蔽,继而蒙蔽他人。

二、改革是创新的驱动力

不妨换一个视角来论证上述命题,并得出同样的观点。不难发现,不光是中央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不少地方其实也在各自所规划的发展战略中,都将“创新驱动”视作实现经济转型的基本路径。若以“竞争战略之父”迈克尔·波特(Michael E.Porter)的理论观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通常经历生产要素导向、投资导向、创新导向、富裕导向等四个阶段。

也可以说,这四个阶段的经济发展,主要依托的是各自对应的四类驱动力。其中第三阶段的经济发展引擎,正是创新导向或创新驱动。在波特的描述中,一国处于创新驱动阶段的特征主要包括:依赖生产要素而形成竞争优势的企业越来越少;很多企业克服了生产成本或汇率变化的冲击;大规模海外投资潮的出现;产业集群向纵向深化或横向跨行业发展;以及更多的无为而治等。

以此按图索骥,先后跨入“创新驱动”阶段的国家是:英国(19世纪前半叶);美国、德国、瑞典(20世纪初);日本、意大利(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韩国(21世纪初)。现在,轮到谁了?

经济社会的变迁,往往伴随着无数的口号,多数已经成为历史沧海中的小浪花。随着经济发展走向新阶段,对沉重转型的国家而言,创新驱动确实是不可忽视的。不仅如此,还需对“创新”的含义进行创新的认识。

尽管在一定范围内,“创新”易被强调为技术层面的进步,尤其是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仅仅突出为自然科学和自然技术何等重要、从而容易忽视社会科学和社会技术同样重要的现实语境下。不过,当人们愈加发现,内生动力对经济良性发展能够起到多大作用,终于意识到:体制、机制、法治的创新与进步,对科学技术的创新与进步来说,又是多么的关键。

三、要从人文的高度审视

基于上述认知逻辑,不难得出:“创新驱动”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其应有之义,正是体制、机制、法治等制度层面的创新,也就是改革。如果说,创新是发展的驱动力,那么,改革则是创新的驱动力。二者结合起来,方是“创新驱动”的完整意思。

倡导“创新驱动”,本身没有问题,更是势之所趋。其实这和突出“内需”、强调“效率”或全要素生产率(TFP),抑或是其他类似的提法,都重在落实。而要真正“落实”,就决不是某句口号可以自我实现的了。

无论是建设创新型国家也好,还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也罢,关键是源源不断地进行体制、机制、法治等制度层面的创新和改革,减少管制、打破行政垄断、放开市场,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激活社会活力。概言之,经济发展能不能驶向“创新驱动”快车道,其重中之重,在于是否进行以及能否持续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舍此,别无他途。

就此意义上讲,若想实现“创新驱动”,必将“改革驱动”进行到底。重启改革议程、凝聚改革共识,显得迫而切之。当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既要深化技术维度的革新,亦要从人文的高度,审视社会面的更深层次问题,以改革的逻辑构建“动态和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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