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宝宏/文
史上金额最大的反垄断案,看看它是如何改写互联网历史的?
PC和智能手机,分别是互联网最重要的固定终端和移动终端。但互联网源于政府的资助,PC却源于民间的创新,二者平行发展了多年,直到1990年代末才彼此靠拢。
当时,网民几乎只有PC终端用以上网,而超过90%的PC安装的是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网民上网冲浪,可能用网景的Netscape、微软的IE或其他公司的浏览器,但都会运行在微软的操作系统上,因此当时就有“Internet in Windows”的说法。
更严重的是,微软在Windows95中,将操作系统与IE浏览器捆绑销售,这让其他浏览器基本没了活路,互联网的入口被微软公司全面揽入怀中。
于是,反垄断再次出手了,1998年10月19日,华盛顿地区法院开庭审理,微软公司违反联邦反垄断法一案,这是美国有史以来金额最大的反垄断官司。
这场官司耗时四年多,微软一度面临像上一期课程中分享的AT&T被拆分那样的后果。最终,联邦上诉法庭与微软达成和解——微软付出共约18亿美元的和解费用,同时IE浏览器和Windows的绑定限制被彻底解除。能用钱解决的,都不是啥事。
微软虽然避免了被拆分的命运,但是反垄断对微软公司和全球互联网市场,都产生了深远影响。PC互联网的主流入口浏览器,在政策的保护下,挣脱了微软桌面系统的束缚,谷歌、亚马逊、FaceBook等互联网巨头也随之崛起,微软在互联网时代掉队了。
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以苹果的iOS和Google的Android操作系统为核心,智能手机市场形成了双寡头垄断的局面,微软更加掉队了。当然近些年,微软采用移动优先和云优先战略,再次成功崛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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