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为/文
在全球“双碳”战略的指引下,化石能源向清洁能源的转变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从人类社会发展角度讲,绿色低碳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从实体经济需求角度讲,绿色减排能带来新的设备更新周期,从而创造出更多需求,促进经济增长。而从全球贸易货币体系角度讲,美元主导的货币体系的基石是化石能源(石油)贸易;在从化石能源向清洁能源的转变进程中,绿色将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全球贸易的商品和成本的计价过程中;这种以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要素构建的“绿色计价”体系将不断完善现有国际货币体系。
绿色金融,尤其是作为绿色金融主要工具之一的绿色债券,将扮演重要角色。在“双碳”目标指引下,绿色债券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明星产品,碳中和债券、可持续挂钩债券、“绿色+扶贫”债券、各类主题的绿色金融债等创新品种不断推出;沪深交易所、交易商协会均建立了绿色通道,并设立了绿色债券统一标识,鼓励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2021年,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发行规模6136亿元,同比增长173%,其中碳中和债券发行规模2608亿元,占绿色债券总体发行规模的42%。绿色债券市场规模不断增大,潜力无限。
同时,绿色债券作为金融创新手段,需不断创新品种、结构和用途,支持高碳、化石能源行业向低碳、绿色转变,促进这些行业和企业高质量、可持续的转型发展。
在绿色能源占据主流、“绿色计价”权重不断增加的未来,绿色债券需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更加系统完备的创新产品体系和制度体系。大中型国有企业在当前绿色债券的发行中扮演着带头兵和主力军的角色,是绿色债券高速发展的助推器,绿色债券的创新品种也以这些大中型企业参与居多,如目前碳中和绿色债券发行主体主要为央企和大型国企。但绿色债券作为未来全球贸易计价的重要因子,需创新让更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能源革命、履行绿色使命的品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绿”。
此外,制度体系不仅要重视发行,也要重视投资和交易。尽管绿色债券近年来规模持续增长,发行成本相比传统债券有一定优势,但在二级市场的活力仍显不足。现有的绿色债券政策更加鼓励发行,投资端的积极作用易被忽视。绿色债券应不断创新发行结构和交易机制,通过政府政策加大对投资端优惠范围和力度,如税收优惠、利息补贴、建立绿色债券担保基金等方式,吸引更多的机构投资者,甚至是普通投资者参与进来,使资金更加高效地流入绿色项目、绿色企业和绿色行业中去。2021年7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正式实施,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业务正式纳入考核业务的覆盖范围,其评价结果将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绿色债券的投资价值或将逐渐显现。
当然,绿色概念的持续升温使得不少假绿、伪绿混入其中,“漂绿”“洗绿”是当前发展迅猛的绿色债券市场需要注意之处。要从根本上解决“漂绿”“洗绿”问题,离不开规范、统一、高效的绿色债券认证体系的构建。统一的认证标准在有效防范“漂绿”“洗绿”风险的同时,更能加强“绿色计价”在国际贸易中价值尺度职能,提高绿色债券的全球流动性,为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绿色债券投资开拓渠道。国际上,绿色债券的认证标准已渐趋成熟,我国的绿色债券认证标准在考虑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前提下,正在继续强化对认证机构、认证流程等基层建筑的维护和监管,持续推动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机制的统一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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