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越坤 5月18日,2022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以在线形式召开。
在年会上,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肖远企表示,信托业未来能否实现长期健康发展,取决于信托业能否在金融体系中发挥难以替代乃至不可替代的功能,取决于信托公司能否凭借自身专业能力和信誉取信于委托人。只有委托人对信托行业有信心,对信托公司有信任,才会把财产托付给信托公司管理。他认为,未来信托业要实现成功转型、找准角色定位,必须靠信托全行业积极主动、共同努力。
肖远企认为,为推动信托业顺利转型发展,当前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进行科学的信托业务分类。将信托业务划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细分。通过科学分类厘清不同信托业务的边界,并使不同信托业务的表述更加通俗易懂、简明扼要,方便全社会特别是信托委托人理解。
二是研究推行信托公司分类监管。初步考虑根据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资源禀赋、受托管理及风险抵御能力等的不同,对信托公司在业务范围、展业地域等方面进行差别化监管,鼓励信托公司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
在此之前,记者从国内多家信托机构了解,监管部门已经下发了《调整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
对于“征求意见稿”,云南信托研报此前指出,观察整体分类框架,相较而言呈现如下特点:首先,分类维度变少。原有的按照资金来源、功能投向等分类都被扬弃,主要防止业务边界模糊和交叉问题,实则是“规范”信托公司乱用制度优势开展通道和融资业务。其次,不涉及自营业务,说明维持原状,自营属于表内业务、有股东和资本约束,问题比较少,目前文件暂时未对这块业务进行“规范”;再次,仅覆盖信托公司部分业务,除固有以外,融资类(信托贷款)类影子银行业务如何归类未有明确说法。
此外,云南信托指出,目前看来,制度层面的工作以原则规定居多,尚有待补充更多具体细节,继续完善。配套制度中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应该是针对融资类业务设计的,如取法得当,或将变为长期性的根本制度安排,完成信托公司融资类业务的标准投行化或者资本规则约束化转型。未来,对于分类及存量整改需要各方发挥积极作用、耐心推进,在客观和务实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调整目标。
中诚信托崔继培也曾表示,总体来看,信托业务新分类弱化了信托公司的融资功能,指明了信托业务全面投资化、服务化的转型导向。未来,信托公司的展业方向将着力于投资类业务和服务类业务,这也对信托公司的风控能力、投研能力、运营能力和协同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5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