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涛 4月17日,财政部公布了四月份财政收支数据。财政部数据显示,1-4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293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5%,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8%。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571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4.5%,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5.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39722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5.4%,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3.9%。全国税收收入62319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3.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7.6%。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冯俏彬对表示,与1-3月份相比,财政支出承继上月趋势,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强度,但财政收入明显回落。对此,需要结合近期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政策进行全面准确的理解。
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共计完成8000多亿元的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当于同期财政收入减收8000多亿元,直接拉低当期财政收入37.5%。
中国财政科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英华称,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税费支持政策等减收因素影响,今年全国财政收入累积同比增速逐月回落,1-2月、1-3月、1-4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积同比增速分别为10.5%、8.6%、-4.8%。4月当月全国财政收入增速下降,这既是经济短期内面临较大困难的反映,也是财政政策主动作为,税费减免政策、新增退税政策、缓税政策集中实施有关。
今年,为了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中国实行了大规模的留抵退税政策,全年预计高达1.5万亿元。4月1日至5月10日,全国已累计完成存量和新增留下抵退税超过10371亿元,其中仅4月份就达到 8000多亿元。
分税种来看,1-4月累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减收因素后,全国财政收入增长5%,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8%。1-4月累计,国内增值税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8%;国内消费税增长15.5%;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增长17.8%;企业所得税增长5.4%;出口退税同比多退1533亿元,增长28.4%。
从地方收入看,4月当月,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地方财政收入下降6.6%,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0.4%。31个地区中,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有14个地区正增长,分别是山西、内蒙古、新疆、陕西、宁夏、青海、黑龙江、江西、河南、西藏、山东、湖南、贵州、四川,其中,山西、内蒙古、新疆、陕西增幅超过20%;有7个地区个位数下降,分别是甘肃、北京、安徽、辽宁、浙江、广西、广东;有10个地区降幅10%以上,分别是河北、重庆、海南、湖北、天津、福建、云南、江苏、上海、吉林,主要是受到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
冯俏彬称,退税在直观上似乎是增加了财政支出,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我国财政管理中,退税历来是财政收入下面的一个科目,其实质是“减收”而非“增支”。今年3月2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22〕40号,明确在“国内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小微企业原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新增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其他企业原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其他企业新增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科目,作为各级财政部门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记账处理的依据。简言之,在财政管理中,退税不是一种支出,而是一种“负”收入,退得越多,同期财政收入减少得越多。需要指出的是,这一处理并非是因为今年实行大规模的留抵退税政策而临时起意,而是遵循多年以来的惯例,比如各方面十分熟悉的出口退税,历来均是作为“负”收入处理。
分地区看,1-4月累计,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5.4%,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3.9%。31个地区中,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有10个地区实现两位数增长,分别是内蒙古、山西、新疆、陕西、宁夏、青海、安徽、黑龙江、江西、河南;有13个地区实现个位数增长,分别是海南、甘肃、四川、福建、山东、贵州、河北、湖南、西藏、北京、辽宁、浙江、湖北;8个地区收入下降,分别是广东、上海、云南、重庆、江苏、广西、天津、吉林。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认为,分地区看,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1-4月大部分省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正增长。东部沿海地区制造业发达、产值占比较高,导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带来的减收更为明显。
罗志恒说,由于留抵退税政策优先安排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以东部沿海地区为代表的民营经济发达、小微企业占比较高、制造业产值高的地区财政减收更为明显。以深圳为例,1-4月深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12.6%,但从发票数据来看,1-4月深圳全市增值税发票开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7%,进一步反映了财政收入下降主要源于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导致的政策性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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