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王权与婚姻
现在,跟400年前相比,哪个时期更容易移民或出国?
这还真不好说,至少当年不需要国家许可就能周游世界——当然那个时候更准确的说法是“探险”。现代人出国必备的护照(PASSPORT)一词,也不过从1845年才开始使用的,各国对移民的真正严格管控更是要到二战后了。
当然,那个时候除了探险家们受皇室资助以外,普通百姓是不乐意也没能力“周游”世界的,除非在国内受排挤或压迫,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比如战争难民。
16世纪,英国亨利八世在权臣托马斯·克伦威尔的鼎力辅佐下,接连换了6任妻子——当时的天主教教义规定不准离婚,为此亨利八世不惜让克伦威尔跟罗马教廷翻脸——最终才完成了英国宗教改革,尤其是《至尊法案》,规定英国国民:
无论在肉体,还是精神上,都必须受英国国王的控制,而不是遥远的罗马教皇。
从此,除了有权任命本国主教以外,实惠也是少不了的,原来要上交罗马教廷的十一税(10%)也转给了英国国王。就这样,权臣克伦威尔兑现了“让亨利八世成为最富有的国王”的诺言。至于克伦威尔被亨利八世处死的结局,只能说明一个历史真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从来没有一个好下场,国内如商鞅被贵族车裂而死。
宗教改革完成了,是不是英国百姓就信仰自由了?完全不是,亨利八世向罗马教廷夺权是为了自己的权力、白花花的税收,还有婚姻自由。作为一个国王,多娶几个老婆的权力必须掌握在自己手中。
你罗马教皇还被法兰西国王腓力四世囚在阿维尼翁70年,为啥干涉我堂堂英国国王的婚姻自由?!
亨利八世并不想完全与罗马教廷决裂,上面说了他要的是权力和税收权,信仰上他依然信天主教,只要允许他随意娶老婆就行。
二 一个学霸
改革后,圣公会成为英国国教(跟天主教差别微小)。16世纪60年代,有一部分人开始主张彻底清除天主教的残余。这些人信奉加尔文教教义(纯正的基督教义),提出废除主教制和偶像崇拜,减少宗教节日,提倡勤俭、隐忍。这就是清教徒(Puritan)。
随后,清教徒脱离圣公会,建立独立的宗教,还发起了清教徒革命,这下惹恼了英国政府,一帮清教徒要跟国教要平分秋色,还要造反,受到排挤、迫害甚至清洗也就不意外了。
以下的历史,我们在中学课本上就有了:
1620年9月16日,一艘名为“五月花号”的木制帆船启航往北美洲,3个月后,抵达了今天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普利茅斯。
船上有102名乘客,这是北美大陆首批移民,是美国的鼻祖。作为清教徒的他们,终于摆脱了本国的控制和迫害。
有了第一批,后面就源源不断了,数百万清教徒们怀着要在北美大陆建设一个“山巅之城”国度的伟大梦想,扎根落户在这块可以自由呼吸的地方。
其中,一个名叫理查德·马瑟的英国人在1635年移民到美国马萨诸塞海湾。作为一个知名的清教牧师,理查德担任过哈佛学院院长,其父也毕业于哈佛学院,由于担心受到英国国教的迫害曾回到英格兰。
理查德有一个儿子科顿·马瑟,是个学霸,15岁就从哈佛学院毕业了。22岁被任命为波士顿北部教堂牧师,这样从祖父到自己,马瑟一家三代都是知名的牧师。
布道是牧师的本职工作,没啥好说的。不过,跟其他牧师不同的是,科顿·马瑟还热衷研究学术,历史、传记、哲学、自然科学、教育和生活指导涉猎广泛,谁叫他是个学霸呢?
科顿·马瑟一生共写了超过450本书籍和小册子,他的著作在当时的美洲可说是无处不见,用今天的话说,绝对是个超级大V了和顶级畅销书作家了。
三 一个开国元勋
其中,科顿·马瑟在1710年写成《论善行》一书影响最大,备受欢迎。他主张,不论是男女、不论是个人还是某个组织的成员,都应加入到行善的行列中来。他认为:
行善是对上帝应尽的义务,而不是一种自我救赎的方法。
把行善归结于宗教影响,是西方慈善思想的来源。美国哲学家亨利·艾伦·莫说,“宗教乃慈善之母,不论是从思想上,还是从产生过程上,莫不如此。”
基督教教义说:“爱上帝超过一切,爱邻里如同爱自己”、“甚至要爱仇敌,要善待他们。”
很快,马瑟成为美洲最有影响力的宗教领袖之一。他为殖民地树立了道德基准,呼吁清教徒第二代、第三代移民回归到清教主义的神学本质。
马瑟曾帮忙说服伊利胡·耶鲁,向纽黑文一所即将新建的学校捐款,这所学校就是现在的耶鲁大学,跟哈佛大学一样,当时叫耶鲁学院。
《论善行》一书直接影响另一个重要的人物,本杰明·富兰克林,没错就是那个发明了避雷针的科学家和发明家,政治家,独立宣言的起草和签署人之一,也是美国开国元勋之一。
马瑟的主张仍然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他们的善行也是为宗教精神服务的。而富兰克林
把行善彻底世俗化了,让普通民众也能参与进来。
早在1729年,富兰克林就创办了费城周报报纸,来传播公益思想。在他的推动下,北美第一家公共图书馆、第一支志愿消防队,费城大学、邮局医院等纷纷建成。富兰克林曾对马瑟的儿子说,《论行善》影响了自己一生的行为。
马瑟和富兰克林的主张和实践,又影响了后来镀金时代的人们,直到后来的19世纪的钢铁大王卡耐基、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等一大批富豪们。
19世纪末20世纪初,卡耐基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福特基金会等一大批富豪企业家的慈善组织纷纷成立,如今运转已超过百年,直到如今的比尔·盖茨基金会,美国富豪是美国这个慈善第一大国的最重要贡献者。
1889年,卡耐基发表了一篇文章,成为现代公益事业的思想理论,这篇名为《财富的福音》被认为是经典之作。他指出:
“富人对社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剩余财富的最佳使用途径是,在他们生前通过适当的方式运用于造福公众的事业。”
卡内基为企业家们明确列出了六大公益捐助的最佳领域,第一建大学,第二建免费公共图书馆,第三建立或扩大医院、医学院、实验室以及其他与减轻人的病痛相关的机构,特别以预防为重点。第四建立公园、美化环境。第五建公共游泳池。第六捐赠教会。
四 广大市民
慈善不是牧师和富豪们的独角戏。
美国是典型的“小政府大社会”。从当初的13个殖民地到后来的50个州,一直是奉行的主权在州,州的英文单词state实际上是国家的意思。
联邦可以看做是50个小区业主合伙请的一家物业公司,把一部分公共职能如军队外交让渡给物业公司,但各州的自主权非常大,这种体制200多年来并没有实质变化。
这为美国的志愿精神发展提供了空间,毕竟“物业公司”不是啥都能干,而且宪法也对联邦政府做了很多限制。
法国历史学家托克威尔考察后,对美国民众参与社区管理和志愿精神大为赞赏,认为这是美国社会良好运转非常重要的因素。
托克威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写道:
人们关心公益,开始是出于必要,然后出于主动选择;
开始还掂量计算,后来便习以为常。
随着人们不断努力造福同胞,服务他人逐渐逐渐成为一种习惯和爱好。
1601年,英国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慈善用途法》(又称《伊丽莎白一世法》),明确了慈善事业的范围,具有开创性意义。英国的成文法对北美大陆的慈善活动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如马瑟父子一样,数百万被排挤的清教徒来到北美,自然把慈善的好习惯带来了,推动了殖民地时代发达的慈善事业,从剑桥的哈佛学院到纽坡特的雷德伍德图书馆,从费城的第一家医院到波士顿的第一家贫民院,都是接受私人捐赠建立起来的。
除了留下乐善好施的英名,缓解公众压力外,富豪们乐于捐赠还有一个现实原因:税收抵扣。现行美国的遗产税高达55%。身价10美元相传给后代必须缴5亿多的税,还不如捐出来做好事。
2010年,股神沃伦·巴菲特和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发起“捐赠誓言”,号召亿万富翁生前或去世后至少用自己一半的财富来做慈善。已有100多位富豪加入,目前没有看到有中国企业家宣布参与。
如今,无论是从绝对的捐助规模,还是GDP占比,个人收入占比,美国都是名副其实的第一慈善大国。
从长期数据来看,每个国家慈善捐赠总额占GDP的比重相对固定,美国在2%左右,新加坡在0.6-0.7%之间,中国在0.15%左右
慈善捐款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美国1.8-2.2%之间,英国0.7%,日本0.3%,中国在逐年上升,2017年是0.07%。
总结:
宗教尤其新教影响根深蒂固,是慈善的源头
牧师、富豪的榜样的作用甚大,更少不了民众高涨的参与热情
相关慈善法,尤其是对捐赠的抵税,刺激了富豪们的捐赠行为
最终让美国的长期捐赠数据稳定,并且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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