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为/文
碳达峰、碳中和在国际国内都有多种定义,但是简单归纳就是两个关键词:温室气体和净零排放。
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剩下的还有6种包含甲烷、氧化亚氮等六大类,科学上认为他们的排放导致全球变暖,而全球变暖有多种不良影响,导致恶劣天气多发、生物多样性衰减等,因为目前二氧化碳排放占比最高且减排最容易,所以一般将其他温室气体换算成二氧化碳,讨论广义的碳达峰碳中和。
净零排放,就是指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和吸收的温室气体相互抵消。
所以碳达峰就是指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达到峰值,是净排放进入下降前的平台期,碳中和就是指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净零排放。
在全球“双碳”战略的指引下,化石能源向清洁能源的转变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碳中和相关投入市场规模大、战略意义非凡。
1) 从人类社会发展角度讲,绿色低碳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2) 从实体经济需求角度讲,绿色减排能带来新的设备更新周期,从而创造出更多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3) 从全球贸易体系角度讲,在从化石能源向清洁能源的转变进程中,绿色将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全球贸易的商品和成本的计价过程中。
4) 从全球货币体系角度讲,美元主导的货币体系的基石是化石能源(石油)贸易;未来以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要素构建的“绿色计价”体系将不断改良现有美元独大的国际货币体系。
对此,笔者分为十个部分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探讨:
一、我国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目前我国的承诺标准是2020年9月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的“30·60目标”概念,即2030年碳达峰,2060碳中和。就目前情况来看,这个目标相当有难度,我国为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2019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29%,第二的美国仅占15%,但在党的领导下,我们相当有信心和途径能实现,并尽量争取早实现。这个目标是经过我国专家合理测算之后确定的(目前相对较新较权威的测算是清华大学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2020年10月牵头完成的《低碳发展战略及转型路径研究》课题,参与单位包括社科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大概率可以实现,而如果在某一技术领域有超预期的突破,我国则可以提前实现,比如碳捕捉技术的进步等。我国的碳排放75%集中在能源燃料领域,这个领域的减排是通过加大清洁能源投资等能够实现减排的,在测算目标时,这个值是比较确定的。但是碳捕捉技术进步是最不确定的因素,预测时他的中枢和下限比较低,但是上限也很高。
同时值得一提的是,目标的确定应当是综合了多方面的因素考虑,所以稳步实现一般来说是一个最优解,提前实现当然有可能,目前不丹和苏里南已经于2018年、2014年实现了碳中和,碳已经负排放了,但是不同国家情况也有所不同。
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在绿色节能减排上做出了很多努力,我国在此领域已经多次主动承担,举个例子:2015年《巴黎协定》时,我国自主承诺了一些目标,在2020年我国就将这些目标大幅升级,包括但不限于从2015年版本的“203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变为了2020年版本的“65%以上”;“2030年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变为了“60亿立方米”等。
所以“30、60”目标的制定,本身就是一种主动和负责任的表现。
二、我国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对经济短期和长期的影响
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对经济短期和长期的影响都是统一的,即经济结构的大调整。一方面,多个机构预估实现碳中和未来会有140万亿左右的清洁能源等领域的投资,这相当于在未来40年将为我国年均GDP增长贡献超过2%。另一方面,高能耗高排放的行业、传统能源行业,比如煤炭等,将会逐渐萎缩,对经济增长肯定是负面的影响。一正一负一中和,碳中和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偏中性的,但是经济结构将会迎来重大改变。以往基于化石燃料的高碳产业结构将重构,电力、钢铁、水泥、化工、汽车等行业都会经历一轮低碳化改造。同时,预计未来化石能源将完全退出市场被清洁能源所代替。
三、能源、建筑行业等高耗能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及投资机遇
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实现路径为电力行业深度脱碳,其余行业深度电气化。
能源行业目前就是加大清洁能源投资,加大储能技术的研发,早日使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解决投资规模和技术上的问题,就能深度脱碳,不过这还是需要很多时间。短期之内,能源行业只能被动压缩,不新增高排放投资,等待高排放产能逐渐萎缩,同时创新绿色技术,在生产、消费过程中相对减排。
建筑行业的排放主要是来自于原材料和建筑施工、使用过程中的能耗。原材料方面,需要结合水泥、钢铁等行业的减排,其实也就是电气化、创新脱碳技术等。建筑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碳排放,目前主要依靠绿色建筑技术等。
一般普通人能够把握住能源、建筑行业的机遇就是投资新能源基金,因为电力行业深度脱碳,其余行业深度电气化,意味着新能源行业未来每年的复合增长速度不会太低,投资规模会稳定在高位。而能源、建筑等行业的企业把握住机遇的方法就是主动地做绿色技术创新,主动地电气化,重点投资有前景的领域。其中,能源行业,机遇重点在于储能、清洁电力运营、氢能、核能等领域;建筑行业主要是绿色智能的建设运营,冶金工程、水泥工程、装配式建筑、光伏建筑一体化、全生命周期固碳等领域。
新能源电力系统需要大量储能系统,而要实现对这一复杂系统的管控,就需要数字化技术做支撑,建立能源互联网,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清洁能源优化配置与消纳能力,有效地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以及安全性。能源数字化本身更是一种低碳的技术手段。全球电子可持续性倡议(GeSI)2016年的报告预测,到2030年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20%,通过数字化赋能碳减排量高达121亿吨。
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煤炭转型面临的严峻考验
在供给端,新建矿井一般可采年限最低均超过50年,故“碳中和”政策造成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意愿大幅下降。同时,我国中小煤矿产能加速退出,我国煤矿产能进入收缩期,但产能退出实际上还是较慢的。在需求端,我国电源端新能源发电大规模代替煤电的技术瓶颈还未解决,所以我国能源消费中以煤炭消费为主的结构难以短期扭转,未来5年,煤炭消费无大幅下降可能,基本进入平台期或微幅增长。总结一下就是供给端缓慢收缩,需求端小幅微升进入平台期,然后预计随着时间的推移,新能源投资的加大,需求缓慢下降。未来供给和需求双降,最终完成煤炭转型。所以笔者认为其中最大的考验就是转型的长期性,时间才是最好的解药。
五、实现碳中和对金融行业的影响
目前很明显的可以预见到有三方面的影响,一是金融机构为了助推碳中和目标,也将制定碳中和计划和目标,通过碳减排和碳抵消来助力我国实现碳中和。金融机构的碳排放主要是通过用电等能源消耗进行的,这方面其实减排空间不大,能够做的更多是在碳交易市场购买碳信用(碳排放权配额、核证的自愿减排量)等方式,来抵消企业在执行减排计划后仍然剩余的碳排放量。二是金融机构的融资、投资工作将会有针对性地助力碳中和。在融资端,我国已经推出了碳中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碳中和相关领域的投资,如光伏、风电等。在投资端,金融机构也将大量的钱投向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助力减排。三是在金融行业将密切防范由于转型风险所带来的各种金融风险,包括高碳产业的违约风险和减值风险以及某些高碳地区所面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六、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影响
汽车行业产生的碳排放约占全国碳排放的7.5%,其中93%来自使用阶段,7%来自生产阶段。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意味着2030年新能源车销量占比达到40%,2060年新能源车销量占比超过88%,而目前新能源车的销量占比不到20%,所以企业纷纷跨界造新能源汽车,是看到了巨大的市场前景。新能源汽车加速市场化,目前还看不到产能过剩的苗头,目前我国人口约14亿,汽车保有量为2.92亿,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603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06%,美国人口约3.33亿,汽车保有量为约2.8亿。而2020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的产量(含进口量)为114万辆,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中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汽车市场和新能源汽车市场都存在广阔的空间。
七、全国碳交易市场展望
目前全国八大试点碳市场价格不一,规则不一,为了更好地实现“30·60目标”,给碳定价,然后用价格引导资源配置,势必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
碳价格有两种制定方法,一种就是通过碳交易所,由市场来定,这和股票、商品交易所类似,根据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在碳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形成碳的价格,然后这个价格又反过来引导资源的配置。另一种就是碳税,由政府来定价,碳排放者根据价格来决定自己到底排多少。
目前电力行业已经纳入碳交易,未来预计钢铁行业也将很快纳入。是否纳入的依据主要是绿色溢价,即相关行业使用低碳绿色技术所带来的增加成本。像电力、钢铁行业,目前低碳技术较为成熟了,增加百分之十几的成本就能做到零排放,所以可以先纳入市场。但有些行业若要减排可能成本会上升50%甚至更多,所以暂时不适合纳入。
中国碳市场未来发展,笔者认为主要是“两大两多”,“两大”指市场规模大和影响力大,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数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覆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等八大行业,按照这个范围测算,未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会达到每年30亿到40亿吨的规模;同时,碳市场形成的价格将引导资源配置,促进我国实现“30、60”的目标。“两多”指的是参与者多、品种多,未来除了碳排放企业之外,还会有大量金融机构参与,包括碳资管、碳基金等,甚至不排除个人投资者参与的可能;同时,未来不仅是有碳交易的现货、相信碳期货、碳期权等也会适时推出。值得一提的是,正在筹备中的广州期货交易所此前表示有意将碳排放权作为首个交易品种。
关于碳税,笔者认为短期内很难推出,未来或以环境税的形式推出并和碳市场并存,这个在国外已经有成熟的案例。短期内难推出主要是因为目前有三个争议焦点,一是二氧化碳定性问题,二氧化碳目前不熟环保税征收对象(污染物)范畴;二是征收方式和对象,若作为独立税种,企业负担大且制定周期长;三是税收款的使用和分配问题。
八、国内“30·60”目标的提出将对企业和金融机构产生的影响与机遇
国内“30·60”目标的提出对企业和金融机构产生的影响可以归纳为四点,就是有意识、有计划、有方法、有行动,意思就是企业及金融机构将在碳中和这个大目标下,首先从意识上就开始重视节能减排、做绿色创新,然后制定减排的计划,分析找到对应的减排方法,最后再用真金白银付诸于行动。
我国绿色金融体系自2016年正式起步,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对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又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未来围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碳交易碳期货等领域,都将存在丰富的投资机遇。目前中国已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截至2020年末,绿色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存量规模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居世界第二。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尚无违约案例。其中,我国绿色债券发展更是成效显著,具体有三点特征:一是发行规模较大,截至2020年末,累计发行绿色债券约1.2万亿元,规模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二是发行期限长,约90%左右发行期限均在3年以上。三是支持环境改善效果显著,据初步测算,每年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可节约标准煤5000万吨左右,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亿吨以上。未来绿色金融体系将更加完善、绿色金融支持实体减排的力度也会更大,毕竟“30、60”目标已经成为我国的承诺。
银行业:创新适合于清洁能源和绿色交通项目的产品和服务;推动开展绿色建筑融资创新试点,围绕星级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绿色建材等领域,探索贴标融资产品创新;基金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探索服务小微企业、消费者和农业绿色化的产品和模式;探索支持能源和工业等行业绿色和低碳转型所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比如转型贷款。
保险业:1、努力让自身运营平台的碳排放达到“30·60目标”;2、在资产端,对于保险公司持股、能够实施影响的企业,促使其达成碳中和目标;3、在负债端,保险公司在业务中,主动推动碳中和的实施,包括不去承保高污染行业企业,支持可再生能源企业的保障,以表达保险公司在绿色金融上的立场。
九、“30·60目标”目标下的一带一路
“碳中和”和“一带一路”可以很好的结合在一起。2018年由中国绿金委和伦敦金融城共同发起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reen Investment Principle for the Belt and Road),旨在推动全球的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更多地投资绿色和低碳项目,来减少这些国家的高碳,污染性的投资,现在已经有了38家全球大型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国家其实在碳中和这件事情上压力普遍没有中国这么大,因为他们的碳排放普遍没有中国这么高,所以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下,其实能够联合起来,共享绿色政策、绿色理念、绿色技术、绿色经验,共同进行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合作,分享绿色收益。
十、绿色经济、能源改革与社会经济发展及证券行业的影响
实现碳中和,需要通过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提高生产要素投入效率,需要加快发展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综合效益高、成长潜力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以及和制造业相匹配的现代服务业。因此,碳中和将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助推器或催化剂。此外,大量与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相关的持续巨额投资,在提升我国在低碳科技革命领域国际竞争地位的同时,也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动能。
对证券行业来说,绿色经济、能源改革其实对于证券的投资、投行、研究、资管等业务,都提供了新的业务方向,证券公司既可以自身投资于绿色、新能源项目,又可以帮助其进行债权和股权的融资;证券公司可以借助研究所力量,研究绿色经济、新能源、碳中和等话题,比如申万宏源就举行了碳中和峰会,还发布了碳中和白皮书;资管业务未来可能会开辟出碳资管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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