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怎么“保”物流

姜鑫2022-04-13 21:19

记者 姜鑫  4月12日,银保监会官网发文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并提出了加大资金支持等六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

在提及保险行业的具体支持办法时,银保监会提到,鼓励保险公司针对货车司机、快递员等特殊岗位工作人群特点,开发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发展货物运输保险、道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等财险产品,为物流业提供风险保障。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已经有相关企业做出尝试。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财险等公司曾推出“无害化处理附加险”,如被保险人的货物外包装经进口港或进口地所属卫生防疫机构检验证明含有新型冠状病毒而被相关部门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就可以按约定向保险公司理赔,获得相应经济补偿。

平安产险相关负责人称,这是在货物运输保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等保险产品基础上,实现对货物运输行业保险保障领域的拓延。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保障产品在2021年就已经出现在市场上,宁波市曾在2021年初推出“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正式将采购商纳入防疫相关保险受益范围。据了解,冷链食品采购企业可以自主投保,保费500元/柜。一旦该企业采购的冷链食品因核酸检测呈阳性而被无害化处理,则可由保险公司理赔,最高可获赔30万元/柜。这是全国首个“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

天津也曾发布天津市肉类协会和人保财险之间关于无害化处理保险项目的签约,在天津市商务局的指导和支持下,联合了各家保险公司共同推出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及冷链食品安全责任等保险产品,以230元-250元的低成本投入,实现50万元的保障,460元-500元保100万。

根据一份无害化处理附加险条款显示,“无害化处理附加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经进口港或进口地所属卫生防疫机构检验证明,保险货物的外包装含有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并且超过进口国对该病毒的限制要求,产生的对保险货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造成保险货物损毁或灭失的损失。保险人依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以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保险期为至达到该保险货物运抵目的仓库直至卫生防疫机构对保险货物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完毕为止,最长不超过90天。

面对物流行业在疫情传播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平安产险无锡分公司结合物流行业疫情防控痛点需求,开发组合防疫保险产品,涵盖:人员隔离、确诊风险;运输途中因道路交通管控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风险以及因疫情中断营业造成的相关损失风险。物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组合方案进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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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新闻部资深记者
关注证券、新三板、保险行业与上市公司相关领域。擅长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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