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宗明/文 4月6日,“因疫情推迟还房贷有必要提上议事日程”的话题冲上热搜,不少网友都表示希望能延缓房贷还款期限。工行、交行、邮储3家银行对此的回应是,“确因疫情影响可以延迟。”但也有银行明确表示不行,还有银行表示在部分地方可以。
房贷该不该延迟还款期限?在按揭买房者那里,答案多半是“应该”。前段时间,一段题为“疫情下的货车司机”的视频刷屏网络,当事人的一番话——“疫情能叫停工厂……但是它唯独叫停不了银行,叫停不了信用卡,叫停不了房贷车贷还有各种贷款”,让很多人心有戚戚。
通常而言,家庭的正常运转,一头连着收入,一头连着支出,而房贷是不少家庭的主要支出名目。正常情况下,收入齿轮与支出齿轮会同频转动,但疫情之下,有些地方让民众原地静止,许多人业绩少了、收入降了,有的人连工作都没了,收入齿轮慢下来了,但支出齿轮照常运转,这样一来,民生这根“轴”很可能被扭断。
困难的不只是处于疫情震中区的人们。疫情的影响是漫溢式的,在很多地方,“企业效益下滑-员工收入下降”的链式反应都在显现。收入一下降,原来的“收入-房贷”平衡就打破了。当这类平衡被大面积打破,就有可能诱发断供潮,其连锁反应也会朝着系统风险层面溢出。多地“断供”现象的急剧增加,就是个危险信号。
只不过,借贷者有借贷者的诉求,银行也有自己的顾虑。尽管银行基本面是由长期的宏观经济驱动,短期性的延期还贷未必会对业绩带来多大冲击,但银行资金流也是“一边进一边出”,摁住了哪一端都会对流动性造成影响——可以将银行看成有进有出的“蓄水池”,池子里的水(资金量)取决于进口与出口的流速与流量,保持适度平衡,才能实现顺畅流通。若进口水量赶不上出口水量,平衡被打破,就很容易爆发流动性危机,甚至造成挤兑风险。
这就决定了,房贷该不该因疫情延期,不是个情绪化议题。在讨论房贷延期问题时,显然有必要兼顾“两个平衡”:普通居民的“收入-房贷”收支结构平衡要考虑,银行的流动性平衡也要顾及。
具体来说,在房贷延期问题上,应该鼓励银行回应民众诉求。得看到,延期不等于减免,房贷减免并不现实,但短暂延期却在绝大多数银行的承受阈值内——中国银保监会2月披露的数据显示,银行业在2021年共实现利润超2.2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2.6%,六大国有银行净利润超过了1.2万亿,其中工行净利润3483亿,建行净利润3025亿,农行净利润2411亿……坚实的基本盘,决定了大多数银行都有能力抵御少数客户延期还贷带来的短期冲击。
其实早在2020年疫情暴发不久后,央行、银保监会就曾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这次,也有些居民的延迟还贷申请收到了积极回应,如甘肃一男子称其所在县城因疫情封控十多天,平日打零工的他因此没有收入,房贷、车贷无法偿还之后,银行方面就表示,如果他确因疫情封控没有收入不能按时还款,可在疫情封控结束后,到银行书面提交申请证明,办理延迟还款手续,最长可延迟6个月时间。此类做法,值得鼓励。
对银行而言,允许“房贷因疫情延期”,也算是与民众“共度时艰”。对很多受疫情影响的家庭暂停债务齿轮,某种程度上也是建立“休眠机制”,让这些家庭在疫情期间得以喘息,给它们恢复元气的机会,不至于因为短期扛不住就陷入违约失信危机。
但鼓励银行人性化操作的同时,也要给予银行必要的自主选择空间,尤其是延期时限与适用条件上,应允许银行结合自身情况予以考虑。不同银行的情况可能不一样,有的银行能对所有受疫情影响的客户延期3-6个月,有的银行本就承压,或许只能对封控地区群众、各地感染者或隔离者予以“关照”,对它们实行为期1到2个月的“迟还豁免”。这种差异是很正常的,应该尊重。
无论如何,对于因疫情因素造成的无法按期还款尽量实现“三不”(不算违约,不计罚息,不列入征信记录),是政策该鼓励的方向。在此过程中,“一行两会”与各银行不妨就是否可延迟还贷问题,对用户予以充分告知。
疫情之下,控疫情和稳经济、保民生,都统筹兼顾,不能让疫情轻易压垮家庭和个人,也不能让疫情过度冲击金融稳定性。这就需要各地把握好疫情防控与经济民生的平衡,对各种防疫举措的后续影响有充分预估,尽可能用多方位保障举措筑起经济民生的“减震垫”,避免用欠审慎的决策将经济民生带入困境。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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