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嘉琳/文 3月28日起,上海在黄浦江以西、以东地区分两批,开展切块式、网格化核酸筛查,筛查期间确保所有人员足不出户,封控区域内暂停公共交通。自3月暴发本轮疫情起,上海防疫先后经历了最小单元筛查、按小区分等级滚动筛查、半座城市全员核酸筛查等三个阶段。在抗疫过程中,新冠肺炎以外的其他广大患者的就医问题也日益凸显。
近日,上海市东方医院发布公告,对该院护士周盛妮因哮喘去世表示哀悼。3月23日,周护士被家人送往该院南院急诊部,但急诊部正因疫情防控需要进行环境采样和消毒,家属只能将病人送到其他医院救治,后因抢救无效去世。另据微博设立的“上海抗疫求助”超话显示,截至3月30日早间,共有50余条经核实的求助信息,涵盖多类问题:尿毒症/肾衰竭患者的血液透析、晚期癌症患者的放疗/化疗、长期眼病患者突然失明、集中隔离人员购药难、新冠阳性的独居孕产妇照护……
对此,上海卫健委主任邬惊雷表示,已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具体而言,封控期间,全市各医疗机构暂停一般专科门诊服务,但是急诊、发热门诊、血透、重症、产科、儿科、放化疗等重点科室服务和在院患者救治不得停诊。对于需外出就医居民,其中的急危重症患者,由街镇或村居委联系“120”急救车辆转运;并非急危重症患者的,安排专用车辆,点对点闭环转运。上述工作方案是否得到充分落地并让患者获益,有待观察。
统筹做好其他疾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始终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早在2020年2月,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做到急重症患者救治有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有供应、一般患者就医有渠道。作为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主责部门的国家卫健委也三令五申,不得以有没有核酸检测结果为由,推诿患者、延误治疗。
既然国家有要求,医生并非不想救人,问题出在哪里呢?笔者从一线官员、专业人士处了解到,上海、西安、武汉等地先后在疫情封控期间出现多起患者就医难问题,源于以下两个突出问题:
在全国层面,缺乏专门工作方案。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已经更新至第九版(试行)相比,医政管理、临床管理对新冠、非新冠疾病的人、财、物资源倾斜程度,苦乐不均。对于其他慢性重症(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肾衰竭血液透析)、急性重症(如:心肌梗塞、脑卒中),有关部门仅强调要落实首诊负责制、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并未在组织机构、业务流程、操作规程等层面将其细化为专门工作方案。当一座医院处于疫情应急响应状态下,甚至成为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之后,既有的专科临床路径被打乱,往往暂时丧失了对其他疾病的诊疗能力。
在上海本地,医疗资源被严重错配。作为国家医学中心,上海坐拥中山、瑞金、华山、仁济、新华、复旦肿瘤、上海精卫等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单日诊疗量巨大,人员流动复杂,也有很高的新冠交叉感染风险。过去两年多来,上述医疗机构均先后因出现新冠阳性病例或密接者而不得不暂时停诊。随后,立足于全国领先的分级诊疗体系,上海市将部分二级医疗机构作为新冠轻症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首诊医院。然而,上述基层医疗机构的行政级别低、话语权小,时常被镇街基层政府抽调人手。近期,笔者获悉,有部分新冠定点基层医院的医护人员被抽调到社区做核酸检测、看管密接人员。
越来越多的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专家认可,在统计新冠肺炎的死亡率时,不仅要统计新冠病毒直接致死的病例、其他原发性疾病“偶遇”新冠肺炎时致死的病例,还要统计因疫情防控措施直接或间接导致的其他疾病致死病例。无论是新冠患者还是其他疾病患者,他们的生命权、健康权都是平等的,都应当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尤其是紧急救治服务。
为保障各类患者在新冠肺炎应急响应期间的就医权益,笔者建议:
一方面,上海要积极寻求外援,夯实定点医院的救治能力。
任何一个城市,哪怕是上海、纽约、伦敦这样的国际大都市,面临短时间暴增的疫情,都可能暂时出现医疗资源短缺、医疗秩序失控的情况。作为一座大城市的管理者,建议上海方面放下身段,向中央政府甚至是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医疗需求清单,欢迎兄弟省份的医务人员、医务社工前往支援,并在饮食起居、防护设备、执业条件等方面做好保障,确保本地、外地医护人员一视同仁。
另一方面,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院,建议国家卫健委开展一轮新冠应急响应期间临床路径管理的实战演练。
在业务流程方面,以单个病种为单位对临床路径进行“战时改造”,进而制定操作性很强的专门工作方案。在人员培训方面,既然新冠疫情已经实现常态化管控,就要将所有专科(非新冠相关专科)在应急响应条件下的临床路径规范,纳入执业医师的住培、专培体系,让广大医务工作者遇到疫情暴发不再手足无措;在信息透明度方面,通过向全社会公布“诊疗地图”的方式,让相关疾病患者了解到不同医院的应急调度情况,避免患者走冤枉路,吃闭门羹,因医务人员被临时调离岗位,而耽误最佳治疗时机。
另外,在权责方面,在重点专科不停诊、对患者不变相拒诊的情况下,对于因合理诊治患者带来的不可测、不可控的疫情传播风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政治责任、管理责任、执业责任等的合理分担机制。可以借鉴《民法典》的“紧急救助造成损害免责”条款,为敢于救治患者的医院管理者、一线医护人员施加防疫保护、豁免防疫责任。随着新冠奥密克戎变种毒株的传播力飙升,以及上海疫情出现面上扩散的风险,要避免过度追求“医院零感染”带来的制度性拒诊情况。
(作者为价值医疗顾问专家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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