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松汀钢铁公司污染环境案样本调查

李微敖2022-03-13 10:06

记者 李微敖 种昂 一年之前的2021年3月,包括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内的多位环保部门官员,对河北唐山的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突击检查。

结果令人大跌眼镜。

生态环境部通报称:黄润秋带队检查的4家钢铁企业——河钢集团唐钢不锈钢公司、唐山金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高负荷生产,未落实相应减排要求”的问题;并且,“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有的甚至互相通风报信、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的现象。

生态环境部其他官员带队检查的另外一些钢铁企业,如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下称:松汀钢铁)、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鑫达钢铁),也发现了相似的问题。

此事被环保部门公开通报后,轰动一时。

2022年1月27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该市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四家法院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4桩污染环境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松汀钢铁、鑫达钢铁等4家企业的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员、直接参与人员共4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零6个月的不等刑期,并各处罚金。

在这4家涉案公司中,松汀钢铁公司颇为典型。

记者获得的多份材料显示:

松汀钢铁公司至少从2018年开始,就多次在环保方面造假;公司高管为逃避可能的处罚,临时委任普通工人担任烧结厂厂长,“顶包”担责;为使得负责环境监测设备的运营维护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共同保守秘密”,先是与其签订约30份虚假零配件买卖合同,支付了多达566.76万元的钱款,后续又每月直接给予他们10万元的现金贿赂。

唐山市路南区法院法院判决:松汀钢铁构成污染环境罪单位犯罪,罚金700万元,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罚金20万元,合并执行罚金720万元;该公司总经理邹平、烧结厂厂长阚炳超等10位职员,被判犯污染环境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7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3个月不等。

同时,负责对松汀钢铁环境监测设备进行运营维护的第三方工作人员——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03.SZ,下称:聚光科技)员工赵银宾,犯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10个月,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合并执行1年6个月。另两位员工吴常青、李明亮,也分别被判犯污染环境罪,各处有期徒刑7个月。

聚光科技公司是中国内地领先的环保监测设备生产企业,在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领域,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一时间,此事件引发了业界对于环境监测第三方运维服务的热议。

2022年3月,两位知情人士向记者确认,一审之后,松汀钢铁公司未有上诉;同时,聚光科技及其迁安分公司,则未被检方列为指控对象。

持股90%的大股东 隐身幕后

钢铁行业有言,“世界钢铁看中国,中国钢铁看河北,河北钢铁看唐山,唐山钢铁看迁安”。松汀钢铁公司即是位于唐山所辖县级市迁安的一家钢铁企业。

该公司官网介绍,松汀钢铁始建于1969年,是2001年对原国有企业唐山市钢铁厂实施整体买断后组建的民营企业,其具有年产铁500万吨、钢500万吨、材200万吨的生产能力,是河北地方重点钢铁骨干企业。

工商资料则显示,松汀钢铁成立于1999年5月,注册资本8亿元。在2014年4月之前,该公司一度名为河北钢铁集团松汀钢铁有限公司,河北省属国企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与自然人韩文友,为公司的股东。

2014年4月,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将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孙瑞红,河北钢铁集团松汀钢铁有限公司也就此更为现名——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马丽又从孙瑞红处受让了松汀钢铁的股权。目前,松汀钢铁的股权结构是,韩文友出资7.2亿元,持有90%的股份;马丽出资8000万元,持有10%的股份。

工商登记还显示:2019年1月,马丽成为松汀钢铁的法定代表人,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韩文友自2014年4月开始,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经营管理层职务。

但是,2021年3月,松汀钢铁案发之后,时任松汀钢铁总经理邹平、环保处处长张宏成等人的供述,以及马丽的证词都指明:韩文友是松汀钢铁的实际经营人,也是公司的董事长,“整个公司都是韩文友说了算。”

生于1967年的邹平还自述,他是1991年就在松汀钢铁工作。2018年3月开始担任公司的总经理,主管公司的安全、生产、设备和日常事务。

松汀钢铁下设7个厂——烧结厂、炼铁厂、白灰厂、轧钢厂、动力厂以及两个炼钢厂。在总经理之外,公司还有7个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每个人分管的工作都直接向韩文友汇报。”

要求停产照样开工  松汀钢铁悄悄“拔管”

2021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包括北京在内的华北地区,长时间空气质量较差。当年3月7日,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当日16时起,唐山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自2018年开始,松汀钢铁公司即被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列为唐山市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应急响应的要求,该公司烧结厂的4#300烧结机必须在3月7日16时停产。

烧结厂是松汀钢铁公司下设的7个厂之一。所谓“烧结”,是将不同成份,不同粒度的精矿粉、富矿粉,通过燃烧,使之结成块状,并部分消除矿石中所含的硫,磷等有害杂质。

松汀钢铁的多位管理层人士事后承认,他们在当年3月7日12时左右,即知晓了这一要求停产的通知,但是公司并没有这样做,照样生产,只不过对安装在烧结厂的环境监测设备进行了“拔管”。

进行“拔管”操作的是烧结厂小班长余海阔,他得到公司上司的指令后,在3月7日15时14分许,“拿了把活动扳手,爬上烟囱后,实施的‘拔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这些数据会实时上传到各地环保部门的监测平台,以及生态环境部的国家监测平台。

但是,如果拔掉这些自动监测设备上的污染物取样管(即俗称的“拔管”),那么这些监测设备“读取”的污染物数据就会为零,给未到现场的环保部门以工厂已经停产的假象。

安装在松汀钢铁公司的这些自动监测设备是由聚光科技所生产,并由聚光科技迁安办事处的员工负责日常运营维护。

聚光科技是中国内地领先的环境监测设备生产商,2018年至2020年,其销售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相关软件及耗材的收入分别为24.75亿元、26.07亿元、24.65亿元。同时,该公司的第三方环境监测运维服务规模也颇为可观:2018年至2020年,其环境监测的运营服务、检测服务及咨询服务收入分别为4.71亿元、4.22亿元、4.55亿元。

副司长突击检查发现“两本台账” 假厂长出面“顶包”

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2021年3月9日15时许,生态环境部的一位副司长带着河北省、唐山市以及迁安市的环保部门检查组,到松汀钢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组在松汀钢铁公司里发现了两套不同的台账,于是就怀疑造假。事后得知,真的那本台账,是如实记录了公司的生产情况;假的那本台账上的数据,与环境监测设备的数据一致,显示在2021年3月7日、8日这两天,松汀钢铁公司的烧结机处于停产状态。”

造假之事露馅了。

到底是谁决定造假,又如何实施的造假呢?

当时在场的松汀钢铁公司的人称,是烧结厂“厂长”郝立国干的,郝立国对监测设备进行了“拔管”。

郝立国被从别处叫到了现场。

环保部门来人问郝立国是不是他拔的管。郝立国予以“承认”。来人让他再演示一下拔管的过程,他就照着同事赵志永的提示,模拟了一下“拔管”过程。

事实上,松汀钢铁烧结厂真正的厂长是阚炳超。1970年出生的阚炳超,从2017年开始,担任烧结厂的厂长。

事后,阚炳超的供述称,之所以让郝立国“顶包”,是“因为环保越来越严,怕偷偷生产被环保部门、公安部门追究责任,经请示主管环保的副总白海波、总经理邹平,公司同意找人‘顶包’。”

1963年出生的郝立国,实际上只是松汀钢铁烧结厂的一名普通脱硫工人。甚至在2021年3月7日松汀钢铁“拔管”那天,他都没有到工厂去上班。

邹平的供述则说,阚炳超此前还“因为违规生产差点被行政拘留,之后阚炳超找老板说找人‘顶包’,韩文友同意并让阚炳超找人‘顶包’。”

随后,阚炳超通过下属找到烧结厂的普通工人郝立国。

邹平称,“郝立国提出(如果)被(公安等强力部门)处理一天要2000块钱”。他就此“向韩文友汇报了,韩文友同意了”。

于是,邹平让办公室准备一份空的红头文件,以备有需要时随时可以“任命郝立国”。

郝立国事后的供述也称,阚炳超和烧结厂副厂长王立新,在2021年3月9日找到他,让他去现场“顶包”前,他有些为难,“我也不懂(‘拔管’以及数据报表造假)啊,我怎么说啊。”

“阚厂长说,‘你就按照我说的说就行了,报表数据不符是为了厂子的利益,为了工人的收入才偷着生产的,你一口咬定你是烧结厂厂长就行了,以后的事情你就不用管了,并且厂子也不会亏待你,怎么着也得给你点好处。’”

同年3月10日,也就是松汀钢铁环保造假被发现的第二天,阚炳超又找到郝立国。

“郝立国,这事你扛了的话得进去待几天,进去待着的这几天每天给你1000块钱,你就认定你是厂长就行了,你就说‘拔管’这事是你亲自拔的就行了。”郝立国如此陈述当时的情形。

2021年3月10日下午,副厂长王立新拿了一个信封,装了5000块钱给郝立国。

同样在3月10日这一天,松汀钢铁公司的打字员韦丽艳得到上司指令,打印了一份《关于郝立国同志的任职通知》。不过这个通知上的落款日前是2020年9月18日。

第二天,即2021年3月11日,郝立国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区分局宣布监视居住。

环保“造假”多年   曾给监测设备“断电”来偷偷生产

在郝立国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几天,即2021年3月17日,松汀钢铁公司又有至少7位职员被警方刑拘。

他们分别是总经理助理吴玉俊、环保处处长张宏成,烧结厂的厂长阚炳超、副厂长王立新、段长孙志明、大班长赵志永、小班长余海阔。

同年3月30日,总经理邹平也被刑拘;4月6日,环保处科长任俊被刑拘。

这些人落网后,松汀钢铁多年环保造假的秘密逐步被揭开。

邹平供述:“这两年来政府环保部门下达停产限产指令比较多,(松汀钢铁)公司有时候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有时偷着违规生产。偷着生产是韩文友决定的。”

他还称,自己“对偷着生产提过几次反对意见,但韩文友为了公司利益没有采纳,(他)还挨批评了,之后就不提反对意见了,韩文友怎么说就怎么干”;“公司是私人企业,得听老板的,如果不听老板的话,轻了会被免职降职,重了可能会被开除,最终影响自己的经济收入。”

吴玉俊是在2020年7月左右开始分管环保处,他供述,据其所知“(松汀钢铁)大概一共有过8、9次的违规生产行为。”

烧结厂厂长阚炳超和副厂长王立新的供述还表明,在采用“拔管”方式破坏环境自动监测设备之前,他们曾采用过给监测设备“断电”的办法以偷偷继续生产。

“大概2018年王立新说环保处的人说了让继续生产,让上报虚假的停产报告给公司环保处,环保处备案以后,就把在线监测环保设备的电给断了,环保部门就监测不到是否生产,数据上会显示停产,实际上偷偷生产。大概上报虚假停产报告3至5次。到2019年环保处不让以断电形式偷偷生产了。2019年年底或2020年年初,因为环境形式越来越严峻,限产停产次数比较多,公司烧结厂就开始用破坏在线监测设备的方式,俗称‘拔管’进行偷偷生产。”阚炳超如是说。

而聚光科技公司迁安分公司运维办事处主任王杰掌握的数据显示,从2019年10月31日至2021年2月7日,安装在松汀钢铁烧结厂的环境监测设备显示数据变化异常的情况,一共有16次。

巨额利益输送 收买环境监测运维人员

除松汀钢铁的高管与员工之外,3位具体负责松汀钢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工作的聚光科技员工赵银宾、吴常青和李明亮,在当年3月12日就被警方带走调查。

2013年9月入职聚光科技的赵银宾,在2015年左右受王杰的指派,到松汀钢铁负责环境监测设备的运维工作。

赵银宾与吴常青、李明亮为一个小组,赵银宾是这个小组实际上的负责人。这个小组一般每7天去松汀钢铁公司一次,检查校准监测设备,然后每个月再对设备大修一次。

事后赵银宾的供述说,按照工作要求,如果他们发现“设备有问题时,就处理(设备的)故障”;如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就处理异常问题,并向政府环保部门备案报告”。

2021年3月8日,也即唐山市宣布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要求松汀钢铁停工的第二天,三人来到松汀钢铁公司进行巡检,并发现烧结厂还在开工生产。

“但是监测数据显示是正常的停产状态,我们就知道是‘拔管’了”,事后吴常青等人的供述说。

不过三人并没有把这异常情况向环保部门报告。

赵银宾事后供述说,这几年他发现松汀钢铁频繁地人为破坏那些环境监测设备,违背政府命令偷偷进行生产,但是松汀钢铁悄悄给了他钱,为了让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帮松汀公司保守秘密”。

李明亮也说,他在2019年11月巡检时就发现过松汀钢铁把(监测设备的)管子拔了,然后自己就给装上了。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管子又给拔了,于是将情况报告给了赵银宾。

然而,赵银宾说,“他们(松汀钢铁)要是摘就让他们摘吧,咱们不管了。”从那之后,李明亮碰到这种情况就不再上报,也不管了。

松汀钢铁是以何种方式,又给了赵银宾他们多少钱呢?

第一阶段:在2019年左右,赵银宾通过唐山晟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晟环环保),开始与松汀钢铁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这样的合同前后签了大约30份,松汀钢铁给晟环环保公司总计打款 566.76万元,“以购买环保设备”。

但是晟环环保公司并没有销售任何设备给松汀钢铁,该公司在扣除了140多万元税费和自己留存部分“好处费”后,向赵银宾返款了377.8035万元。

赵银宾又将这300多万元进行了数次“分配”。他供述说,在2019年,他就给过上司王杰1万元,还给了其他同事“好处费”——给吴常青和李明亮,有时是一次给5000元,有时是给2000元。

赵银宾说,分钱给吴常青和李明亮,为的是让他俩也都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帮松汀钢铁共同保守秘密;同时省得他俩向聚光公司打自己的“小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直接和他对接的松汀钢铁环保处任俊科长,赵银宾更是大力“返点”,每次给任俊1万元到6万元。

任俊事后承认,赵银宾通过支付宝给他转的钱,“一共大概24万元。”

至于对松汀钢铁监测设备上的维修和更换配件,赵银宾说,他自己并没有花钱购买设备。那些更换的配件,有的是用聚光科技公司库房里的备件,有的是其他公司换下来的设备上的配件。

第二阶段:2020年7月左右,吴玉俊开始分管松汀钢铁环保处的工作。事后吴玉俊的供述称,在2020年10月,他发现公司给聚光科技的运维工程师好处费后,让环保处处长张宏成做表,详细列出松汀钢铁与聚光科技(实际为晟环环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及合同总价。

然后,吴玉俊拿着报表向邹平汇报,邹平说(给聚光科技的人)钱数太多了,让他去找韩文友汇报,结果“老板(韩文友)只说了一句他知道了。”

邹平自行决定先把这钱停掉。

2021年1月,张宏成找到吴玉俊说,“聚光公司姓赵的工程师说公司几个月没给好处费了”。于是吴玉俊又向邹平汇报。邹平让张宏成去找赵银宾谈,“数额定在8万元或者10万元左右”。

按照张宏成的说法,“赵姓组长说每月(要)20万好处费”。讨价还价之后,双方达成协议,每月支付10万元。

吴玉俊称,双方谈妥每月付10万元“好处费”后,他又带着张宏成向韩文友再次汇报,“韩文友也同意了这件事。”

张宏成还说,“松汀公司向在线监测数据人员贿赂这件事是董事长韩文友安排的。对在线监测人进行利益输送和人为干扰监测设备数据,在预警期间偷着生产的事情吴玉俊、邹平、韩文友都清楚。”

2020年1月至2月,松汀钢铁“如约”向赵银宾支付了20万元的现金“好处费”。

赵银宾拿到这些钱后,在支付宝上给任俊转了6000元。

12被告人认罪认罚 总经理当庭亦认罪

松汀钢铁一案进入检察院阶段之后,除邹平之外,其余12位被告人都“认罪认罚”,并签订了具结书。而到了法院庭审阶段,邹平也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他说,“之前以为公司出了问题有老板韩文友,出事了也不用自己负责……现在意识到在这件事上犯了很严重的过错。”

2022年1月,唐山市路南区法院一审判决:

松汀钢铁公司总经理邹平犯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9个月;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合并执行1年。

总经理助理吴玉俊犯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1年;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合并执行1年3个月。

环保处处长张宏成犯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10个月;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合并执行1年2个月。

环保处科长任俊,犯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9个月;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合并执行1年。

烧结厂厂长阚炳超、副厂长王立新,以及员工孙志明、赵志永、余海阔,均被判犯污染环境罪,分别领刑9个月、9个月、8个月、7个月和7个月。

“假厂长”郝立国,也被判犯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7个月。

聚光科技的三名员工:赵银宾,被判犯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10个月;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合并执行1年6个月。

吴常青、李明亮,均被判犯污染环境罪,各处有期徒刑7个月。

以上13名被告人亦被处1万元至7万元不等的罚金。

松汀钢铁公司,则被犯污染环境罪,处罚金700万元;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罚金20万元;合并罚金720万元。

松汀钢铁的实际控制人韩文友,没有被司法机关指控。

他作为证人,提供的证词称:“公司平时都是总经理邹平说了算”。“印象里吴玉俊或邹平”跟他说过两次环保部门要求限产的事情,他都是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执行”,他也“不清楚违规生产的事情是谁作出决定的”。

同时,“(松汀钢铁)公司在协调外围关系的费用方面也是公司正常运营的范围”,不用跟他汇报。

韩文友还说,自己“不清楚向聚光公司赵银宾支付10万元钱款的事情,也没有签批过相关的请示和报告。没有见过向赵银宾支付10万元好处费的报告,根本不知道松汀公司向赵银宾支付好处费的事情,也没有授意他人去与赵银宾商谈价格,也没有嘱咐过下属员工与聚光公司搞好关系。”

他也“没有没有授意过让郝立国去‘顶包’”,他和邹平都有权力任命烧结厂的厂长,但是他不参与,“都是邹平决定。”

环境监测运维工作弄虚造假 “行业潜规则”何解?

聚光科技迁安分公司运维办事处主任王杰的情况比较特殊。

2021年3月25日,王杰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取保候审。但是20多天后,他又被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批准,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执行逮捕。此后,在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审理鑫达钢铁案中,王杰被判犯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鑫达钢铁公司的环境监测设备运维服务同样由聚光科技公司负责。

2021年3月2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宣布,对聚光科技在河北辖区的环境监测设备的销售、运维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同时,将聚光科技列入河北省污染源在线监测不良记录名单;禁止聚光科技参与河北省的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并对聚光科技安装在该省企业的设备暂停验收、联网。

此消息,一时间引得舆论哗然,聚光科技也成为环境监测运维行业关注的焦点。

反映在资本市场上,从2021年3月1日至4月底,聚光科技股价累计下跌了25.42%。3月25日当天,更直接收跌20%。

实际上,聚光科技公司并非第一次卷入类似事件中:

2015年10月,当时的环境保护部通报,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东莞市长安镇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该厂存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偷放自来水稀释水样等多种违法行为,性质十分恶劣。

这其中,“在线设备运维商严重失职。设备运维商杭州聚光科技有限公司日常校准维护长期缺失,对仪器设施存在故障问题从未记录,日常管理存在重大疏漏。”

2016年11月,当时的环境保护部督查组,在河北唐山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时发现,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焦炉烟气在线监控涉嫌造假。而负责这家公司在线监控数据的第三方运营商也是聚光科技公司。

“聚光科技这次成为‘众矢之的’,既不冤,也有一点点冤枉。不冤是他们肯定做错了,至少公司层面管理不善。说有一点点冤枉,那是因为长期以来,其他负责环境监测设备运维的第三方公司,同样普遍存在默许乃至协助被监测的生产企业进行环保造假的行为,这几乎就是‘行业的潜规则’——包括2021年3月2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的在环境监测领域弄虚作假的运维企业,还有另外两家唐山本地的企业,即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唐山市绿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一位了解内情的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对记者如此表示。

他进一步解释说,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被监测的生产企业,尤其是这两三年里的钢铁企业,每天可以产生几十万元,乃至几百万元的利润。如果停产,损失极为巨大。因此生产企业有动机,也有能力,从中拿出一部分钱来‘收买’监测运维人员——就像这次松汀钢铁公司一样,无论是一年多里通过假合同给聚光科技员工的500多万,还是后来每个月给10万,相比公司正常开工可以产生的利润,都非常划算。”

但是,生产企业给出的这些“好处费”、“贿赂款”,对于负责环境设备监测的运维人员而言,则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

根据聚光科技2020年的年报推算,其员工平均“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相加,大概是每年15万元。

接近聚光科技公司的知情者则告诉记者,负责松汀钢铁监测设备运维的几位聚光科技员工,他们每人每年的薪酬是6-7万元,“松汀钢铁每月给10万元‘好处费’,就超过了赵银宾一年的工资。”

此外,类似聚光科技与松汀钢铁的两者关系,有些负责环境监测设备运维的公司与生产销售这些环境监测设备的公司本身就是一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负责监测设备运维的公司,默认乃至协助生产企业的环保造假。”

“很简单,被监测的生产企业可以暗示,如果你不默许我环保造假,我就不会购买你的监测设备,反正市场上还有其他厂家的监测设备可以选择。”上述受访的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这样表示。

另一家同样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第三方运维业务的上市公司总经理,则对记者表示了自己的“困惑”:“这些年来,我的感觉是,全国各地对于环保要求,执行力度其实是‘松紧不一’的。有些地方要求比较严,有些比较松一点。我们做环境监测设备的运维服务,发现被监测企业的问题,按规定要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备,可是遇到过有的地方环保局,不接收这些问题的报备——即使我们报备多次,也不接收。有的则是接受报备了,但问题得不到后续跟进和处理。甚至,在一些地方还存在‘反向教育’。”

这样的“反向教育”具体何指?

“我们负责运维的员工,发生过因为不配合被监测企业造假,而被非法拘禁、关‘小黑屋’,乃至被殴打的恶性事件。这导致了有些员工心里是有怨气的,发现问题,上报不但没什么用,还可能受到人身威胁和伤害——尤其是那些家庭就在被监测企业本地的,更是顾虑重重;而不上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能还有一定的好处……”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经济观察报首席记者
2003年从业迄今,近年来专注于涉及公共利益的,经济、法治、环境、健康类新闻题材的调查报道。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