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鑫 老龄化、少子化成为本届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周燕芳就关于为女性减轻育儿压力、维护职业发展权益,提升生育意愿提出八方面建议。
针对人口下滑的趋势,近十年来我国已进行了数次生育政策的调整。时至2021年,国家开放了三胎政策,然而出生率并未像期望中持续上升。我国出生人口数量自2016年创下一个小高峰后,已经连续4年下降。女性生育意愿下降,职场女性更为明显。
在周燕芳看来,开放三胎政策无法决定性地提升生育率。只有设立涵盖婚恋、生育、教育、住房、养老、社保等多方面完善的支持计划,并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和公共资源配置,建立个人、家庭、企业、政府合理分担机制,全方位支持保障女性权益、减轻女性育儿压力,才能全面保障家庭发展,从根源提升女性的生育意愿。
周燕芳提出的建议中,第一条是建议延长男性带薪育儿假并强制执行,分担女性育儿压力,缩小就业中因产假差异导致的性别歧视。
花费高、压力大制约女性生育意愿
周燕芳认为,影响女性生育意愿的原因有很多,经济负担是抑制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在中国,高昂的育儿成本与房价都极大程度影响了女性的生育意愿。
当前中国家庭对于养育孩子的质量要求不断提升,全国家庭0-17岁孩子的养育成本平均为48.5万元,至大学本科毕业为62.7万元。北京和上海家庭0-17岁孩子的平均养育成本分别为96.9万元和102.6万元。把一个孩子抚养到刚年满18岁所花的成本相对于人均GDP的倍数,澳大利亚是2.08倍,法国是2.24倍,瑞典是2.91倍,德国是3.64倍,美国是4.11倍,日本是4.26倍,中国是6.9倍,位居全球前列。
此外,房价对生育意愿起着重要作用。2020年世界房价收入比最高的十大城市中,有七座来自中国。房价的过快上涨对于居民生育行为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房价过高延缓了年轻人组建家庭的时间,进而导致生育行为延迟,且购房后负担过重挤压了个人可支配收入。房价较高的地区,居民的生育意愿较低,数据显示,房价每上涨 10%,人口出生率便会下降 1.5%。
其次,职场女性育儿压力较大。中国女性劳动参与率超过六成,远高于世界其他各国女性劳动参与率的平均水平48.5%。现代女性面临着传统的育儿、家庭责任与新时代经济独立的双重压力。丈夫育儿参与度低与托育机构可及性不足为职场女性带来极大育儿压力,工作与家庭的平衡成为首要的焦虑来源。女性在生育养育过程中承担了比男性更多的责任,在打扫家务、陪伴孩子和护送辅导孩子学习这些事务上,女性投入了男性两倍或以上的时长。近半数的职场妈妈除去工作和睡眠外的时间,几乎将时间都贡献给了家庭。
此外,育龄女性面临就业歧视,职业发展受限。生育带来的职业风险也是女性生育意愿路上的绊脚石。由于女性在生育养育过程中承担了比男性更多的责任,导致用人单位更倾向男性;此外,当前各地鼓励育儿假方案,延长产假期限,提升了企业雇佣女性职员的成本,均导致女性在就职、收入水平、晋升等方面受到影响。职场妈妈在怀孕期间易遭遇不公正待遇,包括失去晋升机会、被调到不重要的岗位、被降薪和被变相辞退。此外,在企业招聘中,女性应聘者普遍遭遇“应聘过程中被问及婚姻生育状况”,以及“求职时,用人单位限制岗位性别”。虽然防范职场性别歧视的法案不断出台与强化,然而难以确保执行的有效性。
周燕芳认为,高昂的教育、住房经济压力,育儿所承担的压力和责任,以及职业发展和养育子女之间的矛盾都严重影响了当代女性的生育意愿和行为。亟需配套支持政策的有力托举,切实帮助女性分担育儿压力与维护职业发展权益,提升女性生育意愿。
多策并举为女性减负提高生育率
针对此问题,周燕芳在八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第一、建议延长男性带薪育儿假并强制执行,分担女性育儿压力,缩小就业中因产假差异导致的性别歧视。当前国内大部分城市父亲的育儿假只有5至10天,女性承担家庭内主要的育儿责任,无形中增加了企业对于女性的歧视。建议将男性带薪育儿假延长至30天,并强制执行。强化父亲育儿责任,并降低由于育儿责任的性别不平等带来的女性就业困难。在经合组织国家,父亲能享受到平均7周的育儿假期。挪威1993年起规定父母均享受不可转让的10周假期,剩下的26周自由支配;瑞典自1995年起强制规定父亲休一个月育儿假,2017年增加至90天,2018年父母共享有480天的带薪育儿假。
第二、建议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缓解双职工家庭育儿压力。当前中国3岁以下儿童入托率仅为5.5%左右,具有强烈托育服务需求的比例为33%。市场上托育服务机构大部分为营利性,收费标准超过普通民众的承受能力。建议将托育服务体系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民众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参考上海出台的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建议各城市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园区、楼宇等主体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推动托幼一体化,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新开与增设托班;发展社区托育服务等。在经合组织国家中,3岁以下儿童接受正规托育服务的比例为34%,在瑞典,育儿假期足以抚养孩子至一岁,一岁之后便可以进入公立的日托机构。政府为12岁以下儿童提供全天候的托育服务,85%的2岁幼儿托管于正规托育机构,除了提供一定时间的免费托育服务外,自费部分也有政府补贴。
第三、建议逐步实现将幼儿园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范围,并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入园难,入园贵”是当前学前教育面临的首要难题。由于幼儿园不在义务教育之列,导致部分地方公办幼儿园比例低,民办幼儿园收费高。中国家长对于教育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基本成为必要选择,也是家长们一大育儿焦虑。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建议分步走,先实行免费教育,或将一年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逐步将幼儿园三年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使所有孩子都能获得公平的教育。
第四、建议加大个税支持力度,减轻家庭税收负担。当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主要是包括了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子女年满3岁后才能享有。而当前孩子在三岁以前便开始接受教育,并有衣食住行各方面成本支出,建议将专项扣除提前到三岁以前,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点已经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及。
第五、建议为有孩家庭减轻购房与租房的经济负担。住房是家庭成立和存在的重要保障,在现代社会中住房仍与结婚育儿之间有较为紧密的的联系。对于有购房需求的多孩家庭,建议为二胎三胎家庭适量梯度提高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当前一些城市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较高,对于有置换房产需求的多孩家庭,建议梯度降低二胎三胎家庭置换的首付比率,为多孩家庭降低置换压力。对于未购房租房的有孩家庭,为其申请公租房提供便利和优先考虑权,保障生育后的住房需求。
第六、建议多措施保障在校研究生和博士结婚生育。目前,我国人口受教育年限不断延长,在校研究生和博士生人数不断提升,学业发展对婚育产生了挤压。当前在校研究生和博士的生育配套政策不完善,影响在校生的生育意愿,而毕业后女性为抓住职业发展关键期,也进一步推迟了女性的生育年龄。女性的育龄与接受研究生博士高等教育的年龄高度重合,生育和受教育的权利均应得到保障。建议在校女研究生和博士享受法定产假,博士在产假期间也可正常领取补助;增加学制弹性,根据产假时长适当延长毕业期限;此外,建议学校积极担当,给予人文关怀,并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校医院提供婴幼儿保健服务,为在校母亲提供育儿与心理咨询服务,并在宿舍、洗手间等设置母婴便利的设施。香港大学为研究型硕士与博士母亲设立了14周的产假,不顺延在校学习时长,并为在校父亲设立一周的陪产假。
第七、建议为促进女性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并保证企业招聘女员工配额。当前产假延长和鼓励生育等政策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女性在求职和职业发展的不平等待遇,为了防止生育成为女性职业发展路上的拦路虎,建议对积极雇佣女性职工的企业予以激励措施,适当减轻企业雇佣女性员工的成本。对于有女性职工休产假的企业,考虑其合同期覆盖的生育前和产假结束后一段时间内,额外享受一定比例的增值税优惠,比例根据生育女性数量增加;对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实施性别配额制度,规定每年入职新员工比例不得低于一定比例,具体数额可根据企业所属行业性质等情况调整。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第八、建议提升各领域女性参与管理的能力与话语权。在科研领域,全国科技工作者中女性占比约45.8%,但是女性科技领军人才大幅减少。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女性占比分别为6%和5%,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专家学者女性占比为10%。在商业领域,中国上市公司女性董事占比为13%,远低于24%的全球平均值。政治领域,中国女性部长比例为3.2%,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21.9%。建议在科研领域,支持女性在科研领域的成长发展与地位提升,国家重点项目中放宽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赋予女性技术人员自由选择是否与男性同龄退休的权利,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提升女性评审委员比例等。在商业领域,提升女性高管与董事比例。在政治领域,提升全国人大代表中女代表与政协中女委员的比例。今年,欧盟主席启动立法计划,要求至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女性成员占40%;意大利政府2012年立法要求至2015年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女性占比为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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