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全国政协委员贺强: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发展数字经济的过程中实现高质量就业

冯庆艳2022-03-05 09:51

 记者  冯庆艳    3月4日,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为两会带来了两份提案,一份是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提案,另一份则是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过程中实现高质量就业的提案。

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提案中,“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的载体、是改善民生的关键。”贺强称,“但是在疫情爆发和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多重冲击下,许多中小企业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我们运用大力度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贺强说,政策的实施非常必要,但是这些政策只能给中小企业输血,缓解它们的困难。而更重要的是想方设法增强中小企业的造血功能,培育它们的自我发展能力。

贺强认为,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处在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关键阶段,加快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中小企业摆脱困难,顺应环境求发展的必然选择。

提案强调,数字化转型有利于中小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速转型升级,有效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虽然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已经意识到了数字化升级转型的重要性,但因为自身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转型的程度远远低于大型企业的水平。据统计,2020年,我国中小企业关键工序的数字化装备应用比例为45%、生产过程信息系统覆盖占比为 40%、设备联网率为35%,仅有5%的中小企业采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生产制造环节提供优化建议和决策支持(数据来源: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

贺强在提案中分析,导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困难的主要原因有三,包括高成本制约、技术水平不足和解决方案缺位。

具体来说,贺强认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系统运维、设备升级、人才培养等方面需要持续投入大量时间和资金,中小企业难以承受。

另外,中小企业自身技术水平不高,难以满足企业数字化平台的开发、部署、运营和维护需求,同时对数据缺乏有效采集,数据分析水平也难以满足需求。

最后,市场上大部分数字技术及平台企业自身缺乏实体运营经验,提供的数字化升级改造服务大多是通用型方案,无法围绕中小企业的生产、流通、服务的场景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为此,贺强的提案给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及生态体系建设;二是以数字化采购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三是培育新型实体企业,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四是建立完善监管标准,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在第一点当中,贺强建议,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友好、可信的计算、网络和存储能力。建立政府、科研机构,大中小企业共同参与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作为支撑,围绕中小企业生产、流通、服务各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服务,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生态体系。

第二点是以数字化采购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贺强认为,采购是中小企业采用数字化技术和服务最多的领域,数字化采购对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起到重要的促进和引领作用。

因此,贺强建议,制定相应补贴政策,联动数字化采购平台,采取政府+平台补贴的方式,为中小企业发放电子采购券,在缓解中小企业压力的同时,推动中小企业在采购领域率先推进数字化转型。培育和发展一批服务中小企业的数字化采购平台,并提供数字化经营的分析工具,鼓励中小企业利用采购数据进行生产经营决策,降本增效。

第三点当中,贺强认为,在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应该培育一批兼具数字技术能力和实体经济属性、对推动数字化转型具有较强促进作用的新型实体企业。让这些新型实体企业在深入产业链和供应链的过程中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贺强建议,在金融、税收等方面加大对新型实体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它们在产业链、供应链领域的创新引领作用,探索出一条大带小、新型带传统的有效路径。

贺强在第四点中进一步建议,应研究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分类分级监管标准,明确区分以流量为核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和以深度参与生产和流通、为中小企业提供基础设施运营、数字科技服务的实体型平台,实施分类监管,区别指导,精准监督,为新型实体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发展数字经济的过程中实现高质量就业

在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过程中实现高质量就业的提案当中,贺强观察到,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持续的经济结构转型,新业态层出不穷,就业吸纳能力不断增强。但同时也进一步助推就业群体快速分化,深刻影响我国的社会分层结构与社会运行状态。

“数字经济对就业结构产生较大的影响。”贺强称,一方面,传统产业中一些技术水平比较低、知识结构比较落后的群体,面临被替代的风险,很多低技能劳动者进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导致人力资本快速折旧和部分劳动力冗余,结构性失业风险加剧。另一方面,数字技能人才面临供给短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数字经济发展。人社部报告显示,预计未来5年,物联网行业人才缺口总量超1600万、智能制造领域达900万、人工智能领域近500万。

另一个问题和挑战在于,原有的国民经济和就业统计体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产业就业政策以及经济社会管理体制难以适应新的就业形势。目前我国传统就业已经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难以覆盖新业态就业人员,其社会保障和劳动权益保障等问题日益突出。

贺强还看到,部分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存在以灵活用工的形式规避用工企业责任的现象。由于数字经济领域的部分平台企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保,使这些劳动者难以抵御职业风险或意外伤害。

“为此,我们要充分重视数字经济转型带来的诸多挑战和机遇,优化政策设计,维护弱势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高质量就业。”贺强说。

贺强建议,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人才供给结构优化。

总体结构上看,数字产业化及产业数字化就业岗位占比明显高于其国内生产总值占比,从数字经济结构上看,数字领域招聘岗位占总招聘人数比重为24.2%,且高端就业吸纳能力强。

为此,贺强提出,要加快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培训链创新融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与岗位人才供给适配互相促进。培育和发展具有数字化能力的新型实体企业参与产业转型,在推进产业链延链强链中打造就业新增长点。全面提升数字技能和人才分布的区域均衡性,加强偏远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倡导远程就业新模式,减少人才吸纳的时空限制。

完善政策法规,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覆盖率,这是贺强的第二个建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显示,中国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规模达2亿左右,7800万人的就业方式是依托互联网的新就业形态,而且新业态的就业规模呈现快速扩大趋势。

基于这一情况,贺强建议,应持续探索促进和完善新就业形态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平台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加强政府与平台企业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协同治理,对数字经济下新型劳动关系进行有效规范。进一步改革社保制度,以工伤保险为重点逐步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障问题,逐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覆盖率。

贺强还建议,规范用工企业主体责任,鼓励正规劳动关系。

贺强在提案中强调,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推进行业服务标准建设和行业自律,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贺强调研发现,有一些在数字经济中发展起来的新型实体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如京东为近30万一线物流仓储配送员工建立正规劳动关系,缴纳五险一金,并提供能力提升路径。得到尊重的劳动者通过更好的服务企业和用户,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通过效率提升弥补了用工成本,为数字经济时代高质量就业提供了参考借鉴的样本。

“我们应通过政策法规,鼓励和引导数字企业对符合用工方式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对于正规用工比例大的数字企业给予政策和税收优惠。”贺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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