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算法推荐新规发布 合规企业可能获得红利 野蛮生长走不通

陈企樾2022-03-01 22:27

记者 陈企樾 3月1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多项不得从事的行为。

据了解,《规定》的内容包括: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模型、数据和应用结果等,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

另外,针对未成年人用户,《规定》中还提到: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并通过开发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服务等方式,便利未成年人获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对记者表示:“这个新规对于整个互联网产业,特别是互联网内容产业来说,将会是一次巨大的改变。我们看到以字节跳动、快手等为代表的一系列互联网巨头、平台企业,实际上当前都是依赖于算法推荐。算法推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成为了互联网产业的底层逻辑,但是我们也看到算法推荐有很多的问题。”

“这些年我们看到的,比如说大数据杀熟啊,算法歧视啊,包括一些导致沉迷啊,实际上都是当前算法可能面临的问题。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国家出台这个规定,从某种意义上是对整个市场,特别是互联网市场的一次有效的、健康的体检,也是规范整个市场更好的发展。毕竟互联网市场需要的是一个长期可持续的发展,而不是说靠算法就可以简简单单的解决所有的问题。”

3月1日,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也正式上线运行。根据《规定》的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算法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江瀚认为:“这个规定的出台,有可能会导致互联网企业全面的调整。甚至,对于部分互联网企业来说是一次洗牌的过程。能够有效的执行、而且在执行之后还可以进一步的让消费者的用户体验不降低,其实这才是当前互联网企业最需要做的事情。

这个规定对于行业来说,有可能推动的是行业更加规范化的发展,同样也有可能导致整个行业的一次分化,真正合规发展的企业有可能会从此获得更多的发展红利,而之前只会野蛮生长的企业就有可能面临巨大的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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