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收购华融消金 线上运营能否带飞行业“差生”?

万敏2021-12-28 22:04

 记者 万敏 2021年12月27日晚间,中国华融公告称,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挂牌竞售,最终以受让价格10.91亿元转让华融消费金融(以下简称“华融消金”)70%股权给宁波银行。宁波银行亦发布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显示,该行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该公司以10.91亿元受让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

同时,此次股权受让仍需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公告指出,在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中国华融与宁波银行将共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等必要操作流程。

本次交易显示,尽管消费金融的大赛道稍显“拥挤”,但消金牌照的“含金量”依然十足。华融消金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价格为7.27亿元,通过北金所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最终确认的受让价格为10.91亿元,较评估价溢价50%。

“零售端的消费金融产品业务模式标准化、产品标准化,在金融业务里,消费金融业务的专业门槛不算高。”一位股份制银行发起的消金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

与多数由银行或产业公司发起的消费金融公司不同,华融消金由AMC行业的中国华融持股70%,自成立以来经营业绩几乎在持牌消金公司中垫底。2016年至2019年,华融消费金融的收入总额分别为9010万元、7.66亿元、12.01亿元、10.29亿元,对应税前利润分别为-0.37亿元、1.28亿元、0.168亿元、-2.63亿元。

上述消金公司人士表示,银行系消金公司和产业系消金公司各有优势,宁波银行近年来发力零售金融,或将给华融消金输入更专业的管理和资源,提升其赚钱能力。

实际上,从持牌消费金融近年来的业绩表现来看,头部公司和尾部公司分化逐渐加剧。在15家披露了2020年营业收入指标的消费金融公司中,位于第一梯队的招联消费金融和捷信消费金融营业收入超过百亿,仅有招联消费金融的资产规模超过千亿,而在尾部的消费金融公司则有数家营收不足10亿、资产规模不足50亿。

“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消费金融行业的竞争方式也将随着改变。从增量客户的竞争转向存量客户的竞争,从不同客群、不同产品、不同场景之间的差异化竞争,转向相同客群、同类产品、同场景之间同质化的价格竞争,从产品和价格的竞争逐步转向金融科技和管理能力的竞争。”壹零智库发布的《消费金融行业发展报告(2020)》中指出,竞争必然导致优胜劣汰的马太效应和挤出效应,强者的市场地位在竞争中不断稳固和增强;弱者在竞争中市场规模不断萎缩,甚至可能被挤出市场。

而宁波银行近年来零售线上化转型的成效,为其消费金融的运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该行在2021年半年报中表示,“公司数字化经营纵深推进促进大零售战略实施,宁波银行 APP、网上银行等平台获客能力持续提升,线上线下业务协同发力,推动个人贷款日均规模同比增长 52.11%。”截至2021年6月末,宁波银行APP客户数534.73万,较上年末增长 18.04%;APP 月活客户数 255.34 万,较上年末增长 11.5%。截至报告期末,微信银行客户数 186 万,同比增长 44%。

2021年11月18日,宁波银行正式对外宣布,个人银行APP2022版全新升级亮相,此次同时上线的还有宁波银行财富开放平台,成为业内首家推出财富开放平台的城商行。

从APP界面设计来看,宁波银行充分借鉴了互联网平台APP的风格,贴近年轻用户的使用习惯。同时,APP2022版推出一款纯信用无担保的贷款产品直接贷。直接贷纯线上申请,随借随还,额度最高20万元。旗下子产品直接花,可以用直接贷额度进行支付消费,覆盖各种生活支付场景,能够满足客户全方位的信贷需求。

重视线上产品和用户运营,是银行零售业务留住用户的重要能力,以零售业务著称的招商银行、平安银行都是业内较早开启APP升级、从传统银行的“客户”向互联网“用户”思维转型的典范。而线上流量的导入对一家站在起点的消费金融公司来说至关重要,据业内人士观察,招联消费金融在短期内规模迅速扩张,主要受益于在早期运营中,招商银行在其APP内给予了优势流量支持。

宁波银行如果能“带飞”华融消金,也将反哺集团收入,提升业绩。天风证券研报认为,消金牌照的获取可以打开城商行消费贷展业的区域限制,实现全国范围展业,有助于公司加速推进居民财富管理业务。而宁波银行零售贷款中又以消费贷为主,截至21H1末消费贷余额占零售贷款比例达64%,消费金融业务有望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司法解释,界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LPR的4倍,取代原来“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尽管消费金融公司持有金融牌照,理论上来说其业务不属于“民间借贷”,但自最高法上述司法解释发布后,仍有地方法院在具体案例中按照按照4倍LPR的界定处理消费金融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罚息争议。此外,据业内人士透露,多家消金公司受到窗口指导,要求利率定价不能超过4倍LPR。

如果消费金融公司的利率定价全面回退到4倍LPR的红线内,对其差异化定价下沉人群和不同风险的场景将带来制约。

上述消费金融公司认为,消费金融公司本身的定位是与银行的中高端客户形成差异化,给“蓝领”、“小镇青年”等下沉客户提供消费信贷服务,但一方面受到互联网平台的金融业务挤压,另一方面作为持牌机构风险管理受到较强合规约束,规模增长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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