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涛 12月21日,审计署网站公布了《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发行轻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下称:《情况》)。
《情况》中财政部提出,强化通报预警,防止资金闲置沉淀。从2022年起,建立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制度。研究将专项债券限额分配与支出进度挂钩,发行超过一年仍未支出的,原则上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调整用于其他项目。
同时,财政部也提出定期开展核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做到从严监管不留空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违规使用专项债券处理处罚机制,将审计查出问题纳入处理处罚范围,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情况》提到了“5 个地区将204.67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投向无收益或年收入不足本息支出项目”和其他208.5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问题。
关于上述《情况》提到的问题,财政部表示,5 个地区通过将收支缺口纳入预算、调整资金用途、加强收入管理、强化发行前审核等方式,增强了其中186.73亿元专项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对其余资金,有关地区正在调整融资平衡方案。对“其他208.5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问题。33个地区通过归还原渠道、加快资金拨付或项目建设进度、调剂资金用途等整改131.5 亿元,出台3 项制度加强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对其余资金,有关地区正按程序调整用途。
财政部表示,尽快实现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全覆盖;从2022年起对所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以此倒逼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强自我约束。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5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