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资委:三年行动改革任务已完成56项

王雅洁2021-12-15 23:39

记者 王雅洁 12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国资委官方获悉,截至11月末,内蒙古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0年-2022年)涉及的80项具体改革任务,已完成56项,完成率为70%,提前完成国家要求年底前完成70%以上的工作目标。

数据统计显示,2021年1—10月,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和委托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8857.2亿元,同比增长3.9%;实现利润总额78.7亿元,同比增盈81.5亿元;完成营业收入2267.3亿元,同比增长27.3%;上缴税费100.6亿元,同比增长26.4%,主要指标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其中,以包头稀土、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2家入选国家“科改示范行动”企业为代表,当地的国企改革思路日趋明晰。

内蒙古国资委官方介绍,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的改革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科学有效的国企治理机制加速形成。二是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持续优化,国有企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三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分层分类稳步推进,企业运营效率和发展活力有效提升。四是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制约企业活力的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五是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持续完善,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升。

此前,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曾在表示,要把科改示范行动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突破口。

翁杰明还表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全国各级各类国有企业提出新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入选的科改示范企业不但要落实好面上改革要求,而且要充分认识到科技型企业人力资本相对更密集、涉及新兴产业或业务相对更多、增量改革空间相对更大等特点,在各项重点改革任务上取得突破。

按照部署,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和科改示范企业将在既有改革方案和台账基础上,对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方案、逐项细化措施。同时,各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将建立科改示范企业改革考核评估机制,将推进和落实情况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等相挂钩。

下一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考核评估和督查问效基础上,对包括包头稀土、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在内的地方科改示范企业实施动态调整,实现有进有退、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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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高级记者兼国资新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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