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田国宝 12月8日晚间,华夏幸福发布公告称,金融机构债委会组织对《债务重组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最终获得持有债权本金1030亿元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债委会全体成员债权敞口本金比例80.75%。
这一次投票中,《债务重组计划》获得82票同意,占债委会全体成员总票数的71.93%;获得无财产担保金融债权643.03亿元持有人同意,占债委会全体成员无财产担保金融债权总金额的83.95%。
《债务重组计划》获得通过,意味着华夏幸福债务重组工作取得关键进展,根据《债务重组计划》安排,下一步华夏幸福将在省市政府及工作专班指导下,与债权人洽谈及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同步加快资产处置回款工作。
根据重组方案,华夏幸福主要债务通过出售资产、建立信托及展期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其中展期方面,债券展期8年,信托展期5年,展期存续期间年利率统一为2.5%。
一位信托机构债权人告诉,虽然其所在机构在缩短展期期限及提供利息等方面,尝试与华夏幸福及债委会进一步沟通,但最终并未获得成功,“虽然时间有点长,但最终肯定要签协议。”
今年2月1日,在河北省相关政府组织下,由平安和工行牵头,华夏幸福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成立,并着手开始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制定了多个版本,经过数十次修改,最终形成目前公布的版本。
华夏幸福债务化解方案时间线:
1月,首次债务违约;
2月1日,华夏幸福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成立;
3月底,华夏幸福脱困方案开始共同制定;
4月初,相关机构对华夏幸福展开尽调;
4月17日,召开债委会全体会议,通报企业近况;
6月28日,专班牵头,各机构集中办公,统一数据,交流尽调结果,完善债务重组计划;
7月底,在廊坊专班指导下,不断完善重组计划,制定重组沟通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化债方案初步内容沟通;
9月30,华夏幸福召开全体金融机构债权人会议,公布债务化解方案;
12月初,金融机构债权人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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