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期限将至 富邦财险、信泰保险、三峡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

汪青2021-12-07 12:26

记者 汪青 继信泰保险和三峡人寿在12月2日宣布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后,富邦财险也在12月6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称,自2022年1月1日起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基于此,仅12月已有3家保险公司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此前,包括弘康人寿、和泰人寿、横琴人寿和鼎诚人寿在内的多家保险公司相继宣布将下架多款互联网保险产品。

对此,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新规过渡期在月底结束,后续将会有更多保险公司陆续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

12月6日,富邦财险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已经承保的客户保障权益不受影响。

12月2日,三峡人寿发布《关于暂停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告》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暂停在自营网络平台销售各项互联网保险业务。同日,信泰保险也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转型的整体安排,综合考虑流程优化和科技研发的时间周期,按照监管新规要求,公司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暂时停止互联网保险业务。

实际上,部分险企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根本原因系中国银保监会于10月2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互联网人身险业务准入门槛、运营及服务要求,完善监管规则、细化产品类别,压降费用率,并建立回溯机制,要求险企在年底前完成存量业务整改。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进入快车道,逐渐成为保险销售的主要渠道。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累计实现规模保费2110.8亿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13.6%,渠道业务仍占据主导。

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互联网保险乱象丛生,个别互联网平台涉嫌非法从事保险业务,部分保险机构存在互联网保险产品定价风险突出、线下服务能力不足、销售误导和投诉纠纷较多、销售和技术服务费用虚高、用户信息被非法利用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对其进行整治与规范。

基于此,《通知》落地。据悉,今年2月1日《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修订实施,《通知》作为配套规范性文件则着力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领域的风险和乱象。

根据《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不包括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至少应具备四个条件: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合格)及以上。

若保险公司要在互联网渠道销售保险期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产品,还必须满足“高阶要求”: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100%;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超过30亿元;连续四个季度(或两年内六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A类以上;上年度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评估为B级(良好)及以上。

此外,通过预定附加费用,限制部分中小公司依赖费用无序扩张。通知规定,保险期间一年及以下的互联网人身险产品预定附加费用率不得高于35%、保险期间一年以上的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首年预定附加费用率不得高于60%,平均附加费用率不得高于25%。

对于已经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整改,不符合《通知》有关条件的主体和产品2022年1月1日起不得通过互联网渠道经营。

国盛证券认为,未来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更为规范,头部险企及中介受益更多。并且随着监管对互联网人身险业务规范更为细化,同时对包括产品范围、经营机构、服务等提出要求,尤其对于持续的偿付能力、治理评估和偿付能力溢额等方面规定具体要求,并实施定价回溯机制,有助于改善行业乱象。此外,对互联网长险费用率的限制使得在价格上具备相对优势、大型保险中介在经营区域上具备优势,未来头部险企及中介有望更加受益。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经济观察报记者
华东新闻中心
主要关注金融领域,重点报道银行、保险和金融科技等市场动态。
新闻线索可联系邮箱:wangqing@eeo.com.cn。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