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阿茹汗 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条例中新增一条内容,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这也意味着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将有法可依。
今年3月,工信部就《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其修改的主要内容也是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内容。公开征求意见8个月后,条例正式发布实施。
公开征求意见后,工信部曾解释,此次修改条例的主要目的就是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依据。鉴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应当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此举将大幅度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国内电子烟市场迅速扩容。根据数据机构的统计,2021年上半年共注册电子烟相关企业4.83万家,同比增长912%。市场规模急剧扩张也带来了鱼龙混杂的乱象,如产品质量不过关、销售不规范等。2019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公告》,禁止电子烟在网上销售和进行广告宣传。
对于此次条例的发布,电子烟企业悦刻向记者回应:“坚决拥护条例修订”。另有电子烟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随着监管落地,电子烟行业将进入规范化管理通道,对行业会起到整肃的作用。
该企业人士进一步透露,一些电子烟企业也参与了近期举行的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会议,讨论内容包括电子烟添加剂白名单以及每毫升尼古丁含量等细则。若国家标准能够尽快出台,将从产品质量上对电子烟行业予以严控,会加快电子烟企业的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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