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晔旻/文
看到《人类进化史:火、语言、美与时间如何创造了我们》(<英>加亚·文斯/著,贾青青/李静逸/袁高喆/于小岑/译,中信出版集团,2021年10月)这一书名时,脑海里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一本有关人类物种如何进化的生物类著作。而当看到书中“前言”讲述的故事后,早先的判断却不成立了。加亚·文斯提到,2004年时,一位英国男子内尔·哈比森在更换护照时遇到了麻烦。这是因为,英国规定护照上的照片“不可戴帽子,不可含奶嘴,不可戴有色眼镜”。尴尬的是,哈比森的头上“长有”额外的“配件”——植入颅骨,帮助这位不幸的“先天性全色盲症”患者通过音符与和弦感知世界色彩的天线。“天线”也引出了文斯关于“工具”的思考:“不管这些工具或者设备是否同人的身体融为一体,它们都帮助人们获得了额外的能力。”
以此看来,技术发明就是人类进化中的关键因素吗?在著名的科幻电影《2001:太空漫游》中,漫步非洲草原的大猿将骨器抛向空中,在21世纪来临之际变成了一座空间站。虽然最近的研究显示并不是只有人类才会制造工具(比如黑猩猩也会),但是制造、使用越来越复杂的工具的仍然是人类进步的无可置疑的标记。
这种看法的极致,就是所谓“技术决定论”——“社会制度的性质、社会活动的秩序和人类的生活质量,都单向地、唯一地决定于技术的发展,受技术的控制”。当然,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对此是不赞成的。在他看来,“工具的制造和使用只有在人类的劳动过程中才是一个固有的、不可或缺的、稳定的因素,因而构成了与其他动物区别的本质特征(《自然辩证法》)。”至于加亚·文斯,她也认为“如果只把人类当成拥有高级工具的聪明猩猩,就不会明白人类因何而伟大,也无法理解人类在地球上的生存方式”。
《人类进化史》的主旨因此而呼之欲出了:“人类反复经历基因进化、环境进化和文化进化的三位一体,正在成长为一个能够决定自身命运的非凡物种”。为了让读者理解这个“三位一体”的概念。文斯在书里特意举了一个例子,也就是乳制品的食用。
人类属于哺乳动物。顾名思义,哺乳动物在婴儿时期依赖乳汁生存。但他们断奶之后,身体就会停止产生能够消化乳制品众多乳糖的基因,因此远古人类成年之后不能再喝乳制品了。文斯在书中将人类食用乳制品的功劳归于“颜那亚(Yamnaya)人”。这是一个令人感到有些陌生的名词,诸如此类的专有名词缺少原文备注也可以说是本书的一大缺憾。实际上,“颜那亚文化”是一个东欧大平原上铜石并用时代晚期到青铜时代早期的考古学文化,也被认为是现代印欧语系诸民族的远祖。颜那亚人是骑马民族,他们驯养了诸如野牛、山羊这样的牲畜,并从牲畜上挤奶。大约9000年前,颜那亚人的基因发生了突变,从此年龄较大的儿童和成年人变得也能消化牛奶。他们变得更加健康强壮,因此耐受乳制品的基因也延续下去并在人群里不断扩张(如今欧洲西北部大约98%的成年人可以正常喝牛奶)。总而言之,人类驯养野牛将其转化为家畜,随后开始喝牛奶,人体基因也逐渐适应牛奶。“这就是一种文化-环境-基因三位一体的进化”。
谈到人类的“进化”,生物学上的“进化”其实是个很容易引起误解的概念。文斯在书里提到的一个著名例子。1965年,鲁道夫·扎林格绘制了一副《进化进行曲》,把人科动物的进化描绘成一个从几百万年前的非洲南方古猿到如今遍布全球的智人(Homosapiens)线性进化过程。但这个理解是不正确的。就像文斯提到的那样,“生物的进化没有目的。也没有方向”。一些时候是纯粹的偶然。比如白垩纪末期的那颗小行星撞击地球结束了(非鸟)恐龙的统治地位。另一些时候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比如在对加拉帕戈斯群岛雀鸟的研究中发现,如果干旱过后的食物只剩下坚硬的种子,那只有拥有坚硬鸟喙的个体得以存活并延续之的基因。结果,下一代的雀鸟里只有15%的个人还有着“正常”的鸟喙。甚至那副《进化进行曲》上所描绘的不同形象也包括了生活在同一时期的不同人种,彼此并不是继承-进化的关系。直到最近的“冰河时期”,人类仍在与一些近亲物种(比如著名的尼安德特人)分享着这个世界。
就如今的人类(智人)而言,生物学意义上的进化似乎已趋于停止。因此,现代人与一万年前的祖先样子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一定要说有的话,那也是“在过去的1万年中,我们大脑的体积缩减了10%左右,相对于我们的身体体积来说缩小了3%-4%”。但在其之前的漫长历史时期,人类的大脑已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人类大脑与身体的比例是所有灵长类动物中最高的……比黑猩猩的大脑与身体的比例还要高3倍”,而黑猩猩的大脑体积已经是“同体积动物的大脑体积的2倍”了。
这就引出了文斯在本书副标题列出的四个进化关键因素(“火”“语言”“美”“时间”)中的第一个,“火”。希腊神话里的普罗米修斯就从太阳神阿波罗那里盗走火种送给人类,给人类带来了光明。另外,当代著名科普作家刘后一的《“北京人”的故事》也正是从北京猿人学会用火的故事开始的。
“火”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实在是不言自明的。掌握火种是人类历史的转折点。火能够保护远古人类免受食肉动物侵袭和寒冷的折磨,让生存环境变得安全。更重要的是,掌握对火的利用让人类摆脱了茹毛饮血的生活而对食物进行深度加工,也就是“烹饪”。烹饪过的食物更易于消化,因为火已经完成了胃的大部分消化工作。吃熟肉的效率比吃生肉的效率提高了10倍左右,而且单位熟食提供的热量也更多。这一切就满足了不断增大的人类大脑对能量的需求——人类大脑只占身体重量的2%,却消耗了超过20%的能量。
“语言”的意义也很容易理解。今天的人类,不论生活在现代都市的摩天大楼,抑或是亚马逊雨林里的原始部落,人人(或许聋哑人除外)都掌握着一种或者更多的语言。可以说,相较于文字,语言是人类更基本的交流工具——同时也是区分不同人群的标志。譬如,在英国,标准英音(ReceivedPronuncia-tion)一度是上流社会的标准,而伦敦方言(Cockney)则代表了下层工人阶级。甚至在太平洋上的新几内亚岛上,有些部落只是为了与临近的部落区分开来,就改变了自己语言里某些单词的发音,甚至颠倒了所有词汇的阴阳性……
但《人类进化史》更为看重的是“语言”的另一种功能。如果说,在生物进化中,基因信息是存储在DNA里的话,那人类的文化进化必不可少的文化知识就是存储在各式各样的语言里。文斯在书中,特别提到了“讲故事”的意义。在她看来,“讲故事其实是人类对进化的适应,它延长了我们的思想和发明的寿命,将文化信息完整封存起来,以便忠实的传递下去”。在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大概是各民族的口述文学了。比如,史诗基本上是以口传形式流传的(藏族的《格萨尔王传》就是如此),很久之后才被整理、加工,以文字记载成为一部统一的作品——文斯在书中简单提到的《荷马史诗》就是如此。
当然,无论是“基因进化”、“环境进化”还是“文化进化”,都离不开文斯所提到的“时间”。“时间就是金钱”是商业社会的常见话语。对时间的严格把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在大都市,错过一分钟可能就意味着飞机或者火车的误点,而在亚马逊丛林深处的部落里,他们连有关“时间”、“月份”或者“年份”的词汇都没有。另外,文斯举了一个浅显易懂的例子。在一个人群里,由于辣椒可以杀菌,食用辣椒可以降低食源性细菌致死的概率。这样一来,在长寿者里,用辣椒烹饪肉类的比例就会变高。如果人们愿意听从长寿者(长寿本身就意味着他们的生存实践更有价值,因为错误者都已被自然选择淘汰)做菜方式的讲述,那么他们学到用辣椒烹饪肉类的机率就会变高。这样一来,经过不需几代人时间的“文化进化”,做肉时加辣椒就会成为这个人群的常规步骤。
那么,文斯提到的“美”又是在指什么呢?从书中的叙述看,或许可以将“美”理解成为“价值观”——“人类利用美来形成个人和族群的身份特征,随后赋予物体以价值和意义”,人类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美,即人类为物品创造价值的偏好”。在这方面,书中同样举出了鲜为人知的“颜那亚人”的例子。考古发现表明,颜那亚人能够制作用于收藏和装饰的珠宝,以及图案复杂的“比克陶器”。正是出于对“美”的偏好。这个骑马民族成为“全球化的先驱”,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横跨大陆的贸易网并进入了欧洲大陆。这大大加速了欧洲的文化进化。“短短几个世纪中,颜那亚人就彻底变革了欧洲的社会、文化和基因,带领农民迅速从石器时代进入青铜器时代”。
读者在书中还可以看到,作为“美”的载体,“仪式”有时候还能起到延续知识的作用。1860年,一支横穿澳大利亚大陆的欧洲人探险队以失败告终。耐人寻味的是他们中途得到了原住民的帮助,依靠一种叫“恩加度”的种子做的面包暂时渡过难关。结果这些欧洲人自力更生时却发现越吃“恩加度”面包反而变得虚弱,差点因此丧命。后来研究者才发现,其中的奥秘在于,需要通过复杂的工序分解掉“恩加度”里的维生素B1分解酶才行。更有趣的是,澳大利亚原住民虽然知道这么做,却完全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在他们看来,这些繁杂的工序只是在履行神圣的仪式而已——尽管这的确帮助他们在贫瘠的澳大利亚内陆沙漠里生存了下来。
就这样,“火”、“语言”、“时间”与“美”加在一起,构成了文斯笔下的“人类进化史”。实际上,读者在书中还可以发现另一个与人类进化至关重要的因素,这就是人群的规模。道理明摆着,“一个族群的规模越大,就越有集体智慧,因为族群内会有更多思想的碰撞,‘不经意间’就会形成更多的创新”。对此,文斯举了一个数学上的例子,假使一个人要活1000次才能想出给箭装上羽毛的主意,那么10人小组在100代(2500)年才有发明羽毛箭的可能,而1000人小组在40年里创造出这个发明的概率却高达63%。因此,孤立的人类小群体在历史上很难长期生存下去,古爱斯基摩人就是一个例子,他们只生活在规模为20-30人的小村庄里,结果,即便没有冲突的证据,他们还是逐渐被生存到今天的新爱斯基摩人(因纽特人)淘汰了,后者生活在组织严密的大村庄了。显而易见,他们的人群规模要大得多。因此,相比古爱斯基摩人的简陋石刀,新爱斯基摩人会捕鲸、又拥有狗拉雪橇,技术上显然要先进得多,也更加适宜北极圈的生存环境。
就像冰河期之后的智人取代了欧洲的尼安德特人一样,在过去的历史里,“进化的成功最终是通过数量来衡量的”。但文斯也意识到,在当下这个“人类世”,这一逻辑已被完全颠覆——越是发达、富裕的人类社会,其生育率反而越低。近期的《日本经济新闻》也在惊呼,人类社会已经出现了总和生育率(指妇女一生生育数量)的1.5“魔咒”,也就是掉入1.5以下的生育率几无恢复可能——而维系人口数量不变的总和生育率是2.1。
不过,在文斯看来,这并不意味着人类的进化史步入了歧途,恰恰相反,“我们的文化目标——自我决定,已经超越了人类的生物学极限”。这又让读者想起了前言里的那位内尔·哈比森,他先是通过人工天线拥有了“视觉”,随后又将指南针组件嵌入了自己的膝盖,以感知地球的磁场(换句话说,他从此在野外不会迷路了)。“随着我们不断用人造肢体提升身体能力,类似内尔·哈比森这样的电子人将越来越常见”。文斯甚至预见了将大脑也“外包”给人工智能的极致,因为“人工只能可能是人类大脑不断渴求预测能力的最高表现形式”。值得一提的是,在刘慈欣的科幻小说《时间移民》里,未来某个阶段的人类就做出了放弃肉体而以虚拟网络中的AI形式“存活”下去的决定。
只不过,文斯对这样的未来还存有疑虑。在他看来,人工智能是一个希望与威胁共存的综合体,“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并不会取代人类”。如果对照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的终极三问来看的话,《人类进化史》很好地回答了其中的“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这两个答案,但对“要到哪里去?”却不置可否。实际上,这个问题也的确不是加亚·文斯这样一位科学记者所能回答的。答案只能由全人类在未来回答,而《人类进化史》在书尾也只能提醒读者:“除了我们自己,没有人能拯救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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