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获刑12年,律师称“三位一体”组合拳大大震慑潜在违规者

周一帆2021-11-17 14:22

记者 周一帆 康美药业案终于走向尘埃落定。

2021年11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瑾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恶劣的证券违规主体,其面临的不仅仅是行政处罚,也不仅仅是巨额的投资者诉讼,直接责任人还将面临‘牢狱之灾’。康美药业事件,清晰地展现了我国法律体系对证券违规行为全面惩戒的力度。行政法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三位一体的组合拳将大大震慑潜在的违规者,有力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记者表示。

回顾过去,2019年8月,康美药业造假实锤。公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康美涉嫌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41.01亿元,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亿元。在A股市场轰动一时。

而就在11月12日,这场时隔两年的财务造假案有了新的进展。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代表原告5万余名投资者,获判赔约24.59亿元。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市公司本身,在这次判决中,从公司实控人,到高管、独董,甚至到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具体罪状上看,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期间,马兴田伙同他人,违规筹集大量资金,利用实际控制的股票交易账户自买自卖、连续交易,操纵康美药业股票价格和交易量,致使共计20次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30%以上,共计7次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50%以上。

同时,马兴田还组织、策划、指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财务造假,向公司股东和公众披露虚假经营信息;故意隐瞒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16亿余元不予披露。此外,2005年至2012年期间,马兴田为康美药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港币790万元,人民币60万元,康美药业及马兴田均构成了单位行贿罪

对于此次马兴田等人的判决结果,不少股民在网上拍手称快,有投资者表示,“这么多年了一直想各种办法骗,这次终于把自己骗进去了”。但也有股民称,当年4月份重仓康美,5月休市出造假公告,当时几天几夜觉都睡不着觉,像自己这样的又何止几个?还有投资者认为,马兴田此次被判刑12年和罚120万元,和他的所作所为相比,是最有应得。

但无论如何,从近日来看,继因年报等虚假陈述民事侵权证券集体诉讼案被责令巨额赔偿后,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等人又因操纵证券市场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市场人士认为,两案的审判持续释放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坚决维护了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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