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IC Photo)
冯周/文
在千禧年的开头,乔纳森·弗兰岑(Jonathan Franzen)成为了“时代精神”的代名词。他成为了十年间第一个登上《时代》杂志的文学家,并被称为“伟大的美国小说家”。但在过去的二十年间,弗兰岑对社交媒体的兴起以及文化潮流的变动几乎格格不入,成为了某种“落伍”的代名词。
10月,弗兰岑出版了他的新作《十字路口》(Crossroads:A Novel),这是他的第六部小说。两年前,他悲观地认为这可能是他的最后一部小说,但《十字路口》开启了他的新的三部曲,“通向所有神话的钥匙”,这宣告着他的小说写作生涯还远远还未结束。他将要完成一场从未有过的漫长文字跋涉,“在对人类神话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位于芝加哥郊区的新景镇上的希尔德布兰特家族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到如今的家族命运和这五十年以来美国文化、政治、社会的复杂交叉加以书写。
在《十字路口》中,弗兰岑仍旧对于家庭和道德问题进行了不懈的追问。对于弗兰岑自己而言,他实现了某些程度的突破,“终于写出了一本关于一个家庭50年来的动态的小说,而不是把家庭关系作为一个方便的组织写作的原则”。对于读者而言,在“捐肾小说”卷动起风波的当下,和弗兰岑一起思考道德问题意味着另一个面向,即我们如何看待作家自身的创作道德问题。
家庭故事
和他在中文世界中已经获得极大关注的前作《纠正》(2001)、《自由》(2010)一样,弗兰岑的新作《十字路口》仍旧围绕着一个家庭展开。不过,弗兰岑将小说的背景时代往前拨动了二十年,从二十世纪90年代回到了70年代。实际上,仍旧写的是与弗兰岑同一代人的故事,只不过从他们的中年时期回到了他们的青少年时期。
在芝加哥郊区的新景镇上,当地第一归正教会的副牧师拉斯·希尔德布兰特(Russ Hildebrant)陷入了职业危机和孤立之中。他曾在亚利桑那沙漠中帮助纳瓦霍人,也曾与斯托克利·卡迈克尔(Kwame Ture)一起为反对种族隔离而游行。他认为自己有着“进步的真诚”。而正如弗兰岑写到的,对于那些“穿着喇叭裤和围兜工作服、戴着头巾在教堂走廊里闲逛”的“新新人类”而言,已经年近半百的拉斯的这种“进步的真诚”只是“过时”了。
因此,在故事开始的三年前,这些穿着喇叭裤的青少年已经残酷地将他踢出了他所创办的名为“十字路口”的教会青年团体的工作中,要求将管理权转交给更年轻时髦的里克·安布罗斯牧师。耻辱淹没了拉斯。他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怨恨他的孩子们和妻子对他的背离,怀杂着羞愧地爱恋上了教区的一位年轻漂亮寡妇并期望能从中找到救赎。他的妻子敏锐地感知到了拉斯对婚姻的游离。对于他的妻子玛丽安(Marion Hildebrant)而言,他们的生活本就建立在她对于自己早年生活的谎言之上,而现在,她在心理治疗中不断回想着自己的狂野岁月。
家庭变故和孩子们的成长问题动荡地结合在了一起。
大儿子克莱姆(Clem),是一名伊利诺伊大学的大二学生。他突然告诉父母,他已经退学。这让他的大学生的兵役延期失效。克莱姆认为父亲是个“道德欺诈者”,他必须做出和父亲在二战时“虚伪的逃避”相反的选择,去面对本该是他(而是没上大学的黑人男孩)走上战场的命运。但对克莱姆而言,这与其是个道德选择,不如说是对父亲的彻底反叛。
二女儿贝基(Becky),是高中冷酷无情的社交女王,她在“十字路口”这个青年团体中获得了自己的初恋,但随即在这个近乎邪教的团体中陷入了疯狂的混沌。
而三儿子佩里(Perry),有着高达160的智商,却在自己“无法成为真正的好人”的压力中濒临崩溃,对药物上瘾的程度也在不断地加深。
弗兰岑并没有将笔触停留在对于中产阶级家庭生活“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讽刺之中,相反,他试图提供一种更深入的审视。对于三个孩子,选择信仰加入“十字路口”,实则各怀心思。对大儿子克莱姆而言,“十字路口”让他目睹到了父亲的羞辱,为彻底地失去对父亲的尊重找到了理由。贝基参加“十字路口”的理由,除了和父亲唱反调之外,也是因为喜欢上了这个团体中的虔诚成员,一位英俊的吉他手,意识到“如果她向信仰的可能性敞开心扉,可能会获得意想不到的优势”。至于三儿子佩里,他意识到,在这个团体里公开展示感情,就可以获得压倒性的巨大的认可,这正是被忽视的他所缺乏的,几乎像药物一样让他上瘾。
《十字路口》的故事围绕着希尔德布兰(Hildebrant)这个核心家庭展开,然而,如果尊重弗兰岑的想法,《十字路口》或许不该被称为一本“家庭小说”。弗兰岑本人自陈,在每次接受采访时,他都会做出相同的声明,自己不是个“家庭小说家”。
和他的其他小说一样,《十字路口》小说的章节按不同家庭成员的口吻依次登台叙述。弗兰岑将之称为“按家庭关系组织的独立演员”。他认为这是他偷懒的一种方式,因为家庭成员之间不需要创造非常强烈的、聚集到一起的情节,就可以毫不费力地创造强烈的感情。在“家庭”这个意义丰富的结构中,文本中的意义得以轻易地最大化,正如“儿子”和“父亲”这两个词可以象征着普遍的冲突。对于弗兰岑而言,家庭是通往强度和意义的捷径,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写作的其他方面。但从某些层面来看,《十字路口》对于弗兰岑有着突破性的意义。“我终于写出了一本关于一个家庭50年来的动态的小说,而不是把家庭作为一个方便的组织写作的原则。”在关于他这本新作的采访中,弗兰岑说道。
《十字路口》无疑和他自己的家庭故事有着内在的关联。在20世纪70年代,弗兰岑的哥哥汤姆和他古板正直的工程师父亲厄尔·弗兰岑(Earl Franzen)爆发了激烈的冲突,汤姆随之离家出走。“家庭问题”,事实上一直困扰着弗兰岑。冷漠严苛、强调道德和责任远高于快乐的清教徒父亲,和情绪泛滥、试图从儿子身上索取情感需求的母亲,让弗兰岑的家庭生活一直夹在父母不止不休的争吵之间,分外压抑。
在弗兰岑的回忆录中,他写道,“那个时候在我所害怕的许多东西之中——蜘蛛、失眠、鱼钩、校园舞会、棒球、高地、蜜蜂……,我最害怕的恐怕是我的父母。”而和前任妻子失败的婚姻,对于自己的小家庭终身尽忠的目标无可避免的破碎所带来的负罪和焦虑,和原生家庭所带来的压抑一起,在他的小说世界中始终找得到投射。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他似乎一直在自己的虚构的情景中寻找答案,关于如何在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中,寻找到某种更纯粹的道德和忠诚。
道德,和作为作家的道德
《十字路口》是弗兰岑计划中的《通向所有神话的钥匙》“三部曲”的第一部。“通向所有神话的钥匙”化用自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的《米德尔马契》(Middlemarch)。作为乔治·艾略特的经典之作,《米德尔马契》被誉为“最完美的伦理道德典范”。弗兰岑的写作野心昭然若揭,他将在这三部曲中继承18世纪以来道德小说的传统,比之前的自己更进一步地讨论道德问题。难怪《新共和》已经打趣般地将弗兰岑称为“美国下一位顶级道德家”。
在《十字路口》中,希尔德布兰特家族大致上都可以被看作好人。父亲拉斯被称赞为“虔诚而正直”,母亲玛丽安善良而热心,孩子们,特别是三儿子佩里,执着地思考着“聪明人如何做一个好人”的问题,陷入重重矛盾和压力之中。但问题在于,为什么人们常会认为自己是好人,或者是在努力做好人的道路上,做出可怕的事情?
整本书对道德问题讨论的点题之处也正是在佩里身上发生的。在新景镇的年度宗教聚会上,正在尝试戒掉药物依赖的佩里喝得醉醺醺的,和一位牧师、一位拉比就他最关心的问题展开了交流:假如一个人知道行善良之举将获得自我满足或者其他的好处,那么这种行为真的可以称之为善良吗?“如果一个人足够聪明,那么总有一些自私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困扰着智商高达160的佩里,如果他不能阻止那颗聪明的大脑去思考行善良之举的附带好处,这似乎意味他并不能成为一个纯粹的好人。当聚会的女主人注意到佩里的不对劲时,酒精上脑的佩里突然情绪爆发了,让整个聚会陷入了尴尬的沉默,而他只能羞愧地大哭出来,“我已经尽我所能了!”
弗兰岑带领着读者,试图去寻找佩里提出的这个问题的答案。于是我们看到,希尔德布兰特家族所行的善举,背后几乎都有着无法经过道德审视的潜在动机。大儿子克莱姆放弃了大学生兵役延期,并不完全出于对于别人生命的珍视,而是出于对父亲的愤怒和反叛。父亲自以为自己在亚利桑那沙漠中的志愿经历是“帮助”了纳瓦霍人,但实际上,这段经历给予他自己精神上的帮助,比对纳瓦霍人的帮助更多。
但对于希尔德布兰特家族而言,越是思考道德的动机问题,生活越是会一塌糊涂。父亲拉斯沉浸于思考自己在婚姻之外寻求浪漫的道德上的合理性,但这直接导致了他对小儿子的忽视,让他在药物成瘾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在《十字路口》的结尾,弗兰岑对于这个道德问题,暂且给出了托尔斯泰式的答案:大儿子克莱姆在秘鲁山区度过了一段完全成为体力劳动者不必思考的岁月。在强烈的生存动机下,他完全没有思考砍伐脆弱土壤上的树木会造成水土流失的伦理问题,这让他扔掉了过去以来过度的沉重的道德思考的包袱,获得了精神上的安宁。
此外,在美国文学界“捐肾风波”难以停息的今天,我们在关心弗兰岑如何在小说中讨论道德问题并给出答案之外,似乎也应该关注弗兰岑如何解决作家天然的道德问题:即如何处理自己的小说文本,和作为灵感甚至素材的来自他人的生活经验之间的界限。
“捐肾风波”中的亚裔女作家索尼娅·拉尔森(Sonya Larson)几乎在自己的小说中照搬了白人女作家道恩·多兰(DawnDorland)的“不定向”捐肾经历,甚至直接化用了多兰呼吁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这一善举的公开信,但她对于小说中白人捐肾者的描写充满了对其捐肾动机是“傲慢”的恶意揣度。这件事无疑对道恩·多兰(Dawn Dorland)造成了深重的伤害,并通过申请司法介入,拿到了拉尔森的创作就是对她真实经历的挪用的证据。这一事件无疑让大众对于小说创作的道德问题产生了极大的讨论兴趣,而弗兰岑对此颇有深入的思考和经验。
“所有严肃文学家都会在他们生命的某个时刻,为在为人处世和做好艺术之间的矛盾而纠结。”在最初的两部小说中,他尽量不让任何情节和自己的实际生活相关联,但在《纠正》中,弗兰岑遭遇了和索尼娅·拉尔森近似的困境:小说家庭里的大哥加里·兰伯特和他的大哥颇有相似性,他很难抗拒使用大哥的生活细节来为这个角色增添可信度。对于弗兰岑来说,这起码有两重障碍:第一重障碍,他的大哥是一个敏感并且感性的人,倘若在小说中使用了他的生活细节,难免不会让他将他自己对号入座,并且受到伤害。第二重障碍,对于弗兰岑来说,这显然也给他自己带来了道德上的某种困扰,因为他显然是为了自己专业上的一己之私,挪用了他人(特别是关系如此紧密的家人)的生活细节,这让他感觉到了道德上的不光彩。正如康德所认为的,将他人视为实现自己的目的的手段,在道德上并不该被允许,因为必须将他人视为具有内在价值的“人”,并用我们的行为反应出这一点。
他在道德上的这种过于小心翼翼被他年长而明智的朋友斥为“自恋”,未免将他人的生活看得过于狭窄,仅仅会计较被作家写进去的那一部分。“作家最终要忠于当作家的自己”,这是他最终所领悟到的,但问题在于,作家对于他人生活的落笔必须尽可能的真实,并且不怀揣着故意为之的恶意(对于家人和朋友,更该怀揣爱意)。
让“捐肾风波”永无宁日的一个关键要素,显然是拉尔森故意为之的恶意,不仅在小说文本中,也在于法庭调查上呈的拉尔森和朋友们对多兰充满诋毁和看轻情绪的聊天记录中。在某些方面,拉尔森的“捐肾”小说在文学上也是糟糕的,因为她塑造了一个片面的、仅供人憎恨的“捐肾者”作为反派,而没有提供更多的理解空间。在这点上,弗兰岑的小说似乎能够提供一个相反的例子。“十字路口”这个青年团体的领袖里克·安布罗斯牧师让整个团体逐渐滑向了邪教,但弗兰岑也借着他的对头拉斯之口,承认安布罗斯牧师虽是个充满“自我意识”的混蛋,但是这也让他成为了整个新景镇中最“真实”的人。
落伍和时代精神
在弗兰岑出版了《自由》的2010年,弗兰岑被美国各大媒体一致称赞抓住了千禧年头十年的zeitgeist(时代精神)。《自由》是一本立足当下的“微观史”小说,讲述了一个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如何在这十年间经历的梦想和失败,或者按评论家的说话,“为时代画了像”。《时代》杂志称他为当代“伟大的美国小说家”,《纽约时报》首席人角谷美智子认为《自由》是“我们时代不可磨灭的写照”。
对于自认是一位“社会小说家”的弗兰岑而言,记录当下时代发生的现实是题中之义。他认为,一部好的小说,应当把人物置于“动态的社会环境”之中,尽力挑战和改变当代文化。
弗兰岑在“挑战和改变当代文化”上,显然已经走得过远。他极端厌恶网络社交媒体,认为这是他所要反对的一切。他对于观鸟有着深切的热爱,以至于跳出来指责环保组织在气候变化而不是鸟类保护上浪费了过多精力,而其他名人都显然要致力于让大众关心气候变暖。弗兰岑成为了著名的怪人,网络时代的格格不入者,以及落伍的人。他常常丢出一些非常糟糕的笑话,比如,他从不写种族问题,是因为他从未和黑人女性谈过恋爱,他甚至试图考虑收养一名伊拉克战争孤儿来更好地了解年轻人。
事实上,弗兰岑在美国作家中最先遭遇“取消”的那一个。在弗兰岑第一部引发大众关注之作《纠正》出版的2001年,脱口秀主持人奥普拉将《纠正》选入了大名鼎鼎的“奥普拉俱乐部”的推荐书单。进入这份推荐书单,往往意味着销售数量将会超过百万册,但这也意味着奥普拉的头像印章将会出现在《纠正》的封面上。弗兰岑表示了拒绝。弗兰岑认为,出现在他书上的奥普拉头像可能会让读者对他的书有所误解,认为这只是本有趣的书,而他认为自己的作品“扎根于高雅的文学传统”。 显然,弗兰岑的说辞被认为是有着男性的傲慢,有趣的书的在当时意味着更受女性读者欢迎,而弗兰岑所担心的被解读成为奥普拉俱乐部的贴纸会无形中阻挡男性读者。奥普拉的回应是,她“取消”了对弗兰岑参加“奥普拉秀”的邀请。
在“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爆发之前,弗兰岑曾被选中来代表文学界傲慢的白人男性形象。2017年,社交媒体上的女作家詹妮弗·维纳 (Jennifer Wiener)发明了“Franzenfreude”这个词,来表达美国文化媒体对于弗兰岑这样白人男性作家的过度推崇——以致于一份专门审查出版物中署名的性别比例的报告“VIDACount”由此诞生。
弗兰岑并没有为自己辩护,对于成为愤怒的目标,他感到受伤和羞愧。但弗兰岑确实认为主流媒体应当关注女作家,他自己就不遗余力地让大众去认识一些缺少关注的女作家,例如葆拉·福克斯 (PaulaFox)。只是他认为,女作家维纳无疑是在博取名声,是个相当坏的发言人。弗兰岑被过早地被竖起当靶子,以至于当“取消文化”越演越烈时,并没有再被拿出来评论的价值了。
在被奥普拉“取消”的二十年之后,弗兰岑拒绝了反对“取消文化”的联合签署。在2020年的7月,《哈泼斯杂志》(Harper'sMagazine)发布了一封《关于正义与公开辩论》的公开信,由包括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MargaretAtwood)和萨尔曼·拉什迪 (SalmanRushdie)在内的153位作家共同签署。他们公开反对“取消文化”,而认为作家需要一种“为实验、冒险甚至错误留有余地的文化”。而弗兰岑拒绝了共同签署。弗兰岑在这件事上有着一种经过自省的清醒,他意识到在“这种新的敏感性”中,他获得了一些积极的东西,包括托马斯·品钦、库尔特·冯内古特在内的伟大作家,可能“并没有以正确的方式思考女性”,“有着相当的性别歧视”。他希望人们可以对此敏感,“一点点强制执行”在他看来并不是坏事。
幸运的是,《十字路口》将小说的写作年代放到了上个世纪70年代,这意味着对于弗兰岑到底是在书写如今的时代精神,还是彻底落伍的争论暂且可以搁置。离开当下为评论家们评价弗兰岑提供了“离地”的空间,而不需担心政治正确,于是评论家可以大胆地感叹:弗兰岑写了一本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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