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基金组合紧急下架 投顾业务变天

李沁2021-11-13 10:53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李沁 “基金投资组合业务要变天了!”

这是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员工张馨月近期最明显的感受。

10月下旬,广东省部分基金公司及第三方销售平台接到一则名为《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窗口通知。紧接着,上海、北京的机构亦接到了类似通知。

三则通知,在公募基金销售市场引起震动。

通知明确,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为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应遵守相关规范要求;不具有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等建议。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通知来得颇为突然。支付宝、天天基金、新浪基金等多个第三方销售机构随即向投资者做出部分基金组合暂停买入的限制通知;部分网络财经“大V”紧急下架基金组合;一些未获得投顾牌照的公司则忙于申请基金投顾牌照、谋求出路……

《通知》引行业震动

“其实,广东证监局下发通知后,市场上并没有太多人关注,等上海的机构陆续接到通知后,询问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张馨月说。

上述通知对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与基金销售业务及提供基金投资建议活动进行了明晰,其中有两点引起行业关注和讨论:

其一,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为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应当遵守《基金法》《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管理、行为规范等有关要求。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与非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时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两种形态,均应遵守上述规则。

其二,不具有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建议,不得提供基金组合中具体基金构成比例建议,不得展示基金组合的业绩,不得提供调仓建议。

这些内容,让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尚无基金投顾业务资格的基金公司及网络财经“大V”均受到一定的影响。

张馨月所在的公司是在晚上7点左右接到窗口通知的,当天晚上,公司集体加班讨论通知内容及应对措施。

很快,多家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下架了基金组合产品或禁止买入相关组合。

例如,天天基金网内部声明如下:应法规要求,我们即将对【组合】做出以下调整,1、所有组合即将于明日(11月4日)盘后暂停买入,组合的调仓、陪伴等服务可继续;2、已有投顾资质的基金公司,我们即将确定组合转投顾方案,并尽快逐家沟通;3、目前暂未取得投顾资质的基金公司,可能处理情况供参考:通过第三方投顾持牌机构合作,联合进行业务服务;我们将逐步通知投资者,跟投组合改为客户自建组合,停止提醒服务。

盈米基金则表示,公司从2020年上线投顾业务之后,大部分业务都已经升级成为了投顾服务,但仍有小部分基金组合业务,目前行业对基金组合已经有了明显的管理规范,将按照规范对现有组合业务进行分类处理,符合要求的将升级成为投顾服务,不符合要求的将会终止服务,转化成为销售关系,而非投顾关系。“现在各家应该都在积极地申请基金投顾牌照,未来的动向还要等监管进一步通知。”张馨月表示。

不止第三方销售机构,基金公司也一直在关注此事。

一位大型公募基金人士表示,此次通知是发给非持牌投顾机构的,已获得投顾牌照的基金公司并未收到通知,因此受影响不大,相关投顾业务亦在正常进行中。

一家中型基金公司人士表示,目前公司尚未开展投顾业务,加上本身体量较小,下架组合业务并未对自身产生较大影响,未来肯定是根据监管要求严格执行,努力申请投顾牌照。

而对于以推荐投资基金组合为主业的财经“大V”而言,受到的影响更为直接。

某财经“大V”粉丝交流群中,有粉丝发了一张基金组合截图,询问道:这个还能跟投吗?

得到的回复是:“暂停了,统一过监管层场检后,有牌照的正常开展业务。”

张馨月的同事因购买了某财经“大V”的基金组合而加入了其粉丝群,下发通知的消息一出,粉丝群便炸了锅:“等一个回复。”“别吵了,他肯定着急写回复呢。”

在粉丝们七嘴八舌的讨论中,不少财经“大V”先后在粉丝群及做组合的平台中发长文说明:“基金组合不能买了,不代表钱没有了”“组合都在大家自己的账户里,想赎回随时可以赎回”“未来的几种可能……”

被搅动的基金投顾业务

2019年10月,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推出,迄今已有56家机构获得基金投顾资格试点的批文,包括23家公募基金、27家证券公司、3家银行以及3家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

广发基金资产配置部总经理杨喆表示,整体来看,投顾业务尚处市场孕育期和摸索期,未来成长空间巨大,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增长迅速,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的发展为基金投顾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条件和业务基础。

“此次三地对基金投资活动的细化通知无疑会加速基金投顾业务的发展。”前述中型基金公司人士说。

本次通知受影响较大的是基金组合规模较大,且尚未获得投顾试点资格的机构。在此之下,迁移路径也较为明确。

盈米基金副总裁林杰才认为,一个路径是与具备投顾资格的试点机构合作,为客户提供符合规范的基金投顾服务;另外一个路径是将现有的组合业务在整改期内回归本源,变更成为基金销售关系。

记者采访的多家机构表示,目前公司正积极申请获得基金投顾牌照。

不过,对于一些体量更小的基金公司而言,获取投顾牌照试点资格并不容易。一家小型基金公司人士坦言,仅具备从事投顾业务的信息技术能力这一条就成为不少公司的“拦路虎”,未来走向仍不明晰。

在此情况下,与第三方持牌机构合作或为行业带来新的可能。前述大型公募基金人士坦言,对于销售机构与持牌机构的合作趋势,该公司内部都是比较开放的心态,因为这种模式也需要逐步尝试、探索,暂时并未有明确的方向。具备投顾试点资格的主体才能开展投顾业务,其与销售机构之间应该是一个合作共赢的趋势。

另一方面,相关从业人员的格局将发生改变,推荐基金投资组合的财经“大V”或将流向券商、基金公司及第三方销售机构。一位第三方机构人士表示,目前尚不明确是否要与基金公司或这些财经“大V”合作,正在尝试开发更多的合作可能。

同时,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有第三方机构正在积极邀请这类财经“大V”入职该平台。不过对于财经“大V”而言,入职基金公司要或许比第三方机构拥有更多的可能性,其基金组合将不限于单个平台分发,选择性更多。

此外,前述大型公募基金人士亦提及,未来基金类“大V”何去何从仍具有未知性,无论是加入持牌的投顾机构还是以其他形式展业,仍在摸索中。据了解,各家投顾机构有在与这类“大V”谈合作,未听到有明确正式签约或已经展开合作的消息。

回归行业层面,林杰才认为,通知对行业的长期规范发展将有重大意义。

首先对“为客户提供基金投资建议”这个专业业务的规范进行了明确,解决了一些角色不清晰的问题,有利于行业的规范运行;第二是用投顾输出等模式,建立起了投顾机构与销售机构之间的协同机制,有利于行业的专业分工和协作;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影响,由于基金投顾业务具有强烈的买方属性,将基金组合业务纳入基金投顾统一规范之后,可以让更多机构将关注点放在客户利益这个行业本来最应该关注的要素上,对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杨喆则表示,基金投顾业务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投资者争取达到长期投资目标,相较于传统业务,更加重视投资风险收益水平和客户陪伴。目前市场上部分基金投资组合存在持仓集中度高或换手率较高等问题,可能无法帮助投资者争取实现长期的投资目标,甚至还会增加波动风险。基金投顾活动的规范化将有利于管理业务风险,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未来,随着投顾规则进一步细化落地,将有利于引导投资者培养更加长期、理性的投资观,在选择组合的时候更加关注组合的风险控制能力和长期风险收益水平。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张馨月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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