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笛 11月1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在“加强智慧交通创新发展立法研究储备”一栏中提出要探索研究建立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智慧交通前沿技术应用相关法律制度,探索研究在相关立法项目中建立无人化载运工具管理制度。
在今年8月由交通运输部、科技部印发的《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意见》中,也提及围绕“人工智能、自动驾驶、无人机等领域,研究推动相关立法”,与上述“十四五”立法规划不同的是,该意见中期围绕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自动驾驶的立法问题一直受到业界关注,此前,即有相关政协委员在两会中提出有关自动驾驶的立法建议。
2021年4月3日,公开征集意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中第一百五十五条涉及了一部分有关自动驾驶的内容,包括封闭道路测试要求、实时记录行驶数据要求等,主要围绕的是“具有自动驾驶功能且具备人工直接操作模式的汽车”,而“具有自动驾驶功能但不具备人工直接操作模式的汽车上道路通行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地方层面,2021年3月23日,深圳公开征集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涉及了部分自动驾驶内容,其中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或者示范应用,应当按规定配备驾驶人。但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或者示范应用,经市相关主管部门安全评估、审核批准,在采取了相应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不配备驾驶人。”
上述两份法规均为公开征集意见稿,尚未最终确定内容以及颁布实施。
总体而言,目前围绕自动驾驶依然处于标准建设摸索期。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主要分布围绕在自动驾驶的技术发展、应用的指导意见、车联网产业标准以及封闭测试场地的技术指南等方面,主要由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部委参与制定。
其中2021年2月由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对于整个标准体系的建设做了详细的规划,涉及72项有关车联网、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等方面的标准制定。
指南内容显示,目前“公路工程适应自动驾驶公路附属设施总体技术规范”已完成立项,“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建设技术要求”已申报,其余包括涉及定位的“自动驾驶路侧辅助定位技术要求”以及“自动驾驶出租汽车运营技术要求”、“ 公共汽电车自动驾驶车辆运营技术要求”、“中小型客车自动驾驶运营技术要求“、“自动驾驶物流运输服务技术规范”等多项标准仍在预研阶段。
今年5月,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了年度第一次工作组会,会议对路侧设施之间信息交互、路侧设施与中心子系统、路侧设施和道路车辆等车路协同信息交互、车路协同路侧设施证书认证技术等工作组重点标准进行了技术交流,进一步推动了相关标准的研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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